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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民观察刘书金起起落落的情绪.从客观程序上来讲,在每次见他时都要询问他是否还坚持之前的意见,刘书金的态度很坚定,始终坚持石门西郊玉米地那个强奸杀人案是自己干的。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面对《新闻报》记者对“叶树声案”的提问,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雍的回复是:“公检法正在抓紧核查此案,对证据进行排他性审查,目前还不能得出这是一个错案的结论。”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公民日报》从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叶树声案”的核查工作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案件核查整体难度较大,不能很快得出结论,仍需依法继续核查。”

王爱民接到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2013年6月25日上午,将在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书金案”。

他通过周云龙联系上了张焕英,问她开庭的时候要去不去旁听。

“上次开庭的时候我去过,结果很糟糕,不知道这次会怎么样。”

“这个案子扑朔迷离,只有在审理结束后才知道结果,现在谁也说不准。”朱爱民在电话中说。

想到刘书金的命运和儿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张焕英就不能置之不理,她告诉王爱民自己到时会去旁听。

对即将到来的开庭,张焕英既期盼又担心,一连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

2013年6月25日,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刘书金案”。

《中原商报》再次派出记者楚飞前来采访报道。

张焕英一见到楚飞就格外亲切,两人亲热地寒暄了一番,楚飞问她:“阿姨,您对这次开庭的结果怎么看?”

张焕英说:“结果我没有办法预料,最后会怎么样,只有老天爷知道,我拿这个事儿没往心里去,假如刘书金翻供,说石门西郊那个案子不是他干的,我也没有办法。”

“您觉得‘刘书金案’对您儿子的案子有什么影响呢?”

“我觉得刘书金说自己是“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对我儿子的案子是个好事情,如果他不如实供述,我儿子就会被一直冤枉下去。有了他的供述,我儿子的案子就有了新的证据,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应该重审这个案子,我坚信我儿子这个案子是一个错案,他被人冤枉了。我只希望这个案子能够平反,还我儿子一个清白,不能再让他背恶名了。”

在法庭上,公诉方幽燕省人民检察院坚持认为“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不是刘书金所为。

刘书金的辩护律师王爱民指出,刘书金主动交代的“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与“叶树声案”有很多交叉点,如果不出示“叶树声案”的相关证据,就无法判断刘书金究竟是不是“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

他要求休庭查阅证据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工作。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了他的请求,宣布休庭。

“叶树声案”的部分证据终于得以在媒体报道此案后八年后首次公开亮相。真相初露端倪,不过仍有许多疑点未解。

2013年7月10日上午,幽燕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赵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刘书金案”。

刘书金在自我辩护中坚称“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确实是自己所为。

幽燕省人民检察院坚持认为刘书金不是此案的真凶。他们出示了四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是“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现场勘查笔录及尸检报告。第二组证据是此案被害人黄桂花亲属的证言;第三组证据是被害人黄桂花同事的证言和与刘书金同时在石门打工的工友证言;第四组证据是公安机关讯问刘书金时取得的他本人的三份供述。

幽燕省人民检察院认为“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刘书金所为,理由主要有三条:

第一、警方的现场勘查笔录中记载,被害人黄桂花被发现时身穿白色背心,脚穿尼龙袜,颈部压着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刘书金却供称黄桂花死亡时全身赤裸,也没有供述她颈部缠绕着花衬衣。

第二、黄桂花全身未发现骨折,是窒息死亡。刘书金却供述自己是先掐住她的脖子后用脚猛跺其胸腹导致她当场死亡的。如果黄桂花是被跺死的,尸体不可能没有骨折。

第三、黄桂花身高1.52米,刘书金却供述她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刘书金身高1.72米,比黄桂花高出20厘米。

刘书金的辩护律师王爱民在法庭上表示,刘书金对“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供述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做出的,他对犯罪现场的描述与现场勘查笔录高度吻合,虽然某些细节与检方提供的证据有出入,但考虑到事件已过去19年,普通人的记忆力有所衰退,不能苛求细节完全准确。

王爱民还认为检方出示的部分证据存在瑕疵,比如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名,但出具的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另外检方出示的关键物证“花衬衣”也只有照片,没有实物。

刘书金在最后陈述时说:“我真的是‘石门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我请求法庭认定这个事实。我从小没有受到正确的教育,家里对我的管教不够,我也不学好,造成了犯罪,心里特别后悔。我希望把有些事情澄清,不要让无辜的人替我背黑锅。”

当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前半段就杀人事实部分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半段就强奸事实部分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中午12点半,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关注此案的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从专业角度看,仅凭现有证据的确很难认定刘书金就是“叶树声案”的真凶,但即使如此,公众对“叶树声案”仍有疑问,政法部门应该及时给出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