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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家里的客人都离开了,老爷子更是乐滋滋的带着图纸和那株药草,被周林和周来牛两个人赶着周来牛家的牛车送回南山村去了。

南山村离周家村二里地的距离,不算远,以后周林每日早晨从家里去南山村跟着师傅学做木工活就好。

他们都离去后,家里安静了下来,黎麦在屋内的炕上摆上炕桌,看着炕桌上不太平整,她又去找周老爹帮着找了一块平整的木板放在桌上当画板。

先铺了一张麻纸后,又在上面铺上棉纸,她开始认真的画起图来。

五十两的缺口已经许下了,钱还没赚到,她得开始认真工作了。

为了光线亮堂一些,她霸占了前炕靠着窗边的位置,把炕桌挨着窗台放了。

她对着窗口坐,光线很明亮。

周泉就自动自发的挪到了下炕,靠着墙坐着,看她认真画画的样子发呆。

黎麦画了一个指饰后,自己觉得好像不太好看,打算抬头问问周泉,这一抬头,才发现他手里拿着绝尘游记,一双眼睛却是直勾勾的看着自己。

饶是黎麦心大,此时也有些被看的羞涩。

“咳,你帮我看看,这个好看吗?”她把画好的递给他看。

这一次画,她并没用红色颜料,只用黑色细画笔勾勒了款式。

周泉对上她的视线,瞬间耳根一红,这才回神,轻咳了一声,接过,认真的看起来。

这是什么?

“这是一个指饰,就是小姑娘们戴在手指上的,和戒指扳指的意思差不多,但这个样子更漂亮一些,套在手指上,再搭配上漂亮的衣服和头饰,更好看。”

“哦,挺好看的!”周泉觉得小麦画的很好看,原来,她的画技这么好?她跟谁学的?

黎麦点点头,又拿了一张纸认真画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再叫周泉看,“你看这个好看,还是刚才那个好看?”

周泉两个比对了一下,看看这个,看看那个,瞬间觉得都好看,他好像有些分辨不出哪个好看了。

黎麦期待的看着他,“哪个好看?”

周泉沉吟了一会儿,“都好看!”

得了,是个视觉盲,可能只要是自己画的,他都觉得哪个都好看。

黎麦想了想,拿这两张图跳下地去找周桃去了,给这个时代的人用,还是得找这个时代的女人看。

周桃正和珠珠在屋内看千字文,认里边的字,见到黎麦这两张图,两个人就凑过来认真的看起来。

“我喜欢这个!”周桃指着黎麦画的第二个说道。

“娘,我也觉得这个好看!”珠珠也指着第二个说道。

黎麦点点头,“知道了!”

她也喜欢第二个。

“娘呢?”黎麦出门时问了一句。

“娘跟前院的婶子串门子去了,嗨,估计是给人夸二哥被他师爷收了徒弟的事情去了。”周桃摆摆手,无奈说道。

她就很不理解这村子里的婶子们,但凡自家有点喜事,不藏着掖着,却是满村子去宣传,当收到别人羡慕夸赞的话语时,他们就好像很开心似的。

如今自家娘也成了这个样子,她记得娘以前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

实在不懂!

黎麦听闻婆婆串门子去了,就继续回去画图去了。

周泉坐的时间久,后背不舒服了,顺着墙根躺倒准备睡会儿。

黎麦看到了,过去后炕把褥子拉开让他睡,“来这边睡,别直接睡在炕上!”

“没那么娇贵!”周泉摆手,“我就躺会儿,坐的时间久了后背会不舒服!”

“过来这边!”黎麦却不容他嘚嘚,下了命令。

她发现了,每次只要她态度强硬,这个男人就会乖乖就范,这可能是听话型人格?

周泉果然乖巧的挪了过去,乖乖的躺在了褥子上。

“趴下,我给你按摩一会儿!”黎麦挽袖子。

“不用,你画你的吧!”周泉觉得自己打扰了她画首饰。

“我不喜欢对你总是重复一句话,那样让我觉得你像我的孩子,而不是我的夫君。”黎麦的脸色冷淡了下来,淡淡的看着他。

看到她生气了,周泉赶紧乖乖翻身,并低低的说了一句:“不是!”

“不是什么?”黎麦起身跨跪在他身体两侧,伸双手按在他的后背上,顺着脊柱两边推拿按压着。

当周全感觉到如今两个人是何姿势时,脸色瞬间再次红了,能自由活动的双手悄悄的武捂住了自己的脸两侧,把脸埋在了枕头间。

一句话从指间飘出来,“不是你的孩子,我是你的夫君!”

黎麦背对着他,也看不到他的表情,就认真的帮着他推拿整个后背,让他的肌肉和神经能得到舒缓,让血液循环起来。

听了他的话,闷笑了两声,“呵呵,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我还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儿子!”

周泉的手掌间的脸更红了。

黎麦给周泉按摩了一刻钟,累了,收手,回去看着画构思顶簪的样式去了。

她倒是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就像是公事公办一样。

但周泉在这过程中却是一直享受着甜蜜的折腾。

直到感觉到黎麦又坐过去继续画画去了,他才偷偷地转过头来,趴在枕头上,默默的看着她的背影继续发呆。

“刚按摩完,你可以翻个身躺着睡一觉!”

突然黎麦的声音传来,周泉被吓了一跳,偷看被发现了吗?

直到感觉后背上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消失后,黎麦才悄悄转头去看,发现周泉真的睡着了。

她悄悄的挪了个位置,坐在了他刚才坐着的方向,侧首撑在桌上,看着他发呆。

几日时间相处下来,她对他有了更一步的了解,这个人内心脆弱还很敏感,心地善良又责任心强。

如果他没遇到这一次的灾难,应该是这十里八乡很不错的少年郎吧,说不定如今孩子也已经三四岁了。

毕竟如今他已经二十二了,在原主的记忆里,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基本上十七八岁就开始成亲,二十二三岁的,基本上孩子都会跑了。

只是让黎麦疑惑的是,奶奶为何在临去前,要给她定下身有残疾的他呢?

这事她也不好直接去问婆婆,那就改日有机会见到周媒婆,问问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