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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雨夜,清晨,一辈子(一)

明月应多情,人归凄清时。

楚暮恒将行李箱放在门前,借着手机的光输了密码,提着行李箱进了屋。看了看紧随其后的朴彩英,才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你还没告诉我今年你为什么想回韩国过生日,连那两个小家伙都不带。”

“没什么,就是想这里了!”

朴彩英斜着身子靠在楚暮恒的肩膀上,原本的一头金发如今变成了一头黑丝,脸颊依旧,温润细腻,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只是依依可从眉宇间看出点点疲惫。

“累了就先去睡吧!”男人低头吻了一下女人的额头。

“不要,我们去录音室吧!”

“干吗?”

女人闻言砸吧砸吧眼睛,起身拉着楚暮恒的胳膊,似乎忘记了疲惫,“我要录歌给粉丝听,快一点!”

楚暮恒顺着朴彩英的拉扯起了身,习惯性的与女人十指紧扣,牵着她上了二楼。开了灯,在给房间里的一些设备通上电,楚暮恒便注视着朴彩英在录音室里寻找着机位,直到女人将自己的手机稳稳架好!

“你想唱什么歌?”

“《try》,这是当时一年之后,你对我告白用的歌。你用吉他给我伴奏吧!”

在手机的文档里翻出了歌词,递给了朴彩英,楚暮恒便抄起一旁架上的吉他,坐在了椅子上,“要先试一试吗?”

朴彩英拿起一旁的话筒,摇了摇头,看着歌词又回忆起了什么,嘴唇微微一抿,又看向了楚暮恒,眼里带着一丝情愫。

“我开始了!”平常楚暮恒总是被朴彩英要求唱这首歌,一来二去,这倒成为了男人最熟悉的歌曲。

“嗯!”

楚暮恒随手扫了下琴弦,听来下音准后,便开始按照记忆拨动起琴弦,而琴弦也颤颤巍巍的迸发出熟悉的旋律来!

“If I walk,would you run”

我的靠近会让你却步吗

朴彩英缓缓开口,一只脚缩在椅子上,一只脚踩在地上,借着力,让椅子左右微微转动,嘴角是压制不了的笑意,在脸颊上晕染开来,落在镜头里,又是一番迷人画面。

楚暮恒弹奏着吉他,没有多余乐器的参杂,或许少了一点重低音,少了一点刻骨铭心,但爱一定要刻骨铭心吗?快乐足矣!女人借着吉他清脆的音色,一句一句的唱着,忽然一扭头,看向了楚暮恒。

“If I give you my heart would you jusy paly the part”

如果我给你我的心,你会在意吗?

两人笑对,楚暮恒听着这些年朴彩英第一次在他面前完整的唱出这首歌,朴彩英第一次用这首歌来对男人表达爱意。

楚暮恒这时也跟着唱了起来,右脚轻轻踏着节拍,只是窗外朦朦胧胧的,细雨在斜斜的霏落,一条雨丝掠过云层,又一条雨丝紧赶而来,一条条的雨丝齐掠而过,敲打在窗上,乱了天的心弦,却唯独乱不了两人的心弦,因为那赤诚而热烈!

“If I say you are the one would you believe me“

如果我说你就是我的唯一,你会相信我吗、、、?

朴彩英放下话筒,静静听着楚暮恒弹完最后的一点,像个年轻女孩似的怯生生开口道:“你会相信我吗?”

男人放下吉他,无奈的笑着看了她一眼,“你是我媳妇,我不相信你,我相信谁?”

朴彩英拿下一旁架着的手机,开始看起了刚才录制的画面。楚暮恒没有凑过来,只是在窗边微微开了条缝,看来了看雨,试了试寒意,然后一个人离开了录音室。

楚暮恒看了看衣柜里面,最终拿出一条毯子,才走了回去,却一时半会没发现女人的身影。直到找到阳台,才发现朴彩英端着根椅子,坐在阳台上,不知道是在看雨,还是在看视频。

抄起一根板凳,坐到了朴彩英的身旁,楚暮恒将毯子往她身上一盖。却不料女人放下手机,狠狠瞪了他一眼,将自己身上的毛毯分了一半到男人身上,才眉开眼笑。男人见状则是握住女人的两只微微冰凉手,哈了一口气,笑着搓了起来。

“你明天要去看洪正熙?”

“嗯。”男人轻轻应了一声,没有停下自己给女人搓手的动作。

“那你明天早上还要先去花店买花吗?”

话落,男人看向阳台外的雨,沉默了一会,“买什么花?洪正熙那臭小子,一包烟,一瓶酒就够了!当年那么漂亮一朵花都没留住他,现在买了也是浪费!”

等到包在大手里的一双手微微了有一些烫意,朴彩英才抽回了自己的手,将毛毯往两人身上紧紧的裹了裹,她自然知道楚暮恒的意思,也没在多说什么,只是想起了家里的两个小家伙。

“你说要不要再养一只狗,给孩子当伴儿!”

男人做起母亲来,比女人的心还要软。楚暮恒很早就有了这个想法,只是朴彩英一直没有正面回答,但现在男人只是诧异的望了女人一眼,捏了捏她的脸颊,“好,咱们回去就再养一只,叫汉克,还是叫佩西?”

“都不叫?”朴彩英摇了摇头。

“那叫什么?”

阳台外的雨越下越大,朴彩英微微打了个寒战,仰起头眨了眨眼,才说:“叫十年!”

“嗯,叫十年!进屋吧,雨大了。”

两人相继起身,走进了屋里,毯子还披在朴彩英的身上,楚暮恒将玻璃门拉上后,站到装有一些面板的墙边,调高了屋内的温度。

电视响起的声音让男人扭了一下头,看了看上面的画面,没在意,跑到厨房里拿出几瓶水,走回沙发前,放在了朴彩英的面前。而女人看了看桌上的冰水,眉眼发笑,嘴角也翘起了弧度,似乎对于男人拿来冰水有些意外。

“别偷偷笑了,这么多年都没能改掉你这个习惯,大冬天的,晚上还要偷偷起来喝几口冰水。”楚暮恒摇了摇头,看着电视上转播的球赛,似乎他才认识朴彩英那会,那道身影还是英姿勃发,现在在球场上跑起来,倒也有几分没劲了。

“你还不是喜欢喝冰水!”朴彩英皱眉一瞪。

楚暮恒翘着个二郎腿,没在乎她的话,只是无所谓的答复道:“我那不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你要是不喝冰水,我能去喝那玩意,大冬天冻得我嗓子眼发疼。”

“照你这么说,是我的错喽?”

“那感情还是我的错啊!”男人不在意的撇了一眼,继续看起了球赛。

将冰水狠狠往茶几上一放,朴彩英心里一横,两手紧紧抓住楚暮恒的手,“楚暮恒,老娘今天咬死你!”

话落,朴彩英便张开嘴,把楚暮恒的衣袖撸开,一口咬了上去,疼的楚暮恒再也装不下去,空着的一只手放在女人的额头上使劲往上扶,被咬住的手则使劲往下移。

“疼、疼、疼!姐,我错了,你放开!”

只不过咬住楚暮恒手臂的嘴发出了一点含糊不清的话,“我有你老吗?你叫我姐!”

“妹妹,老婆妹妹,赶紧松开吧!”

不一会,电视里的球赛似乎也在中场休息,楚暮恒则是看着手臂上一串红红的牙印,虽然朴彩英没用多大力,只是咬着没有松口而已,可是这一串牙印,一时半会是消不了了!

茶几上的冰水已经快见底了,朴彩英看着电视上重新出场的那一道道身影,找到熟悉的那一道,用手指戳了戳楚暮恒。

“他多久退役?”

“他说还有两年,三十五岁了,婚不结,孩子不生,过年也回不了家,就吊着允书和另外一个丫头。大哥都想去西班牙把他给抓回来了,要不是我和肖询拦着,他早就被大哥逼着退役了!”

楚暮恒倒是也装够了,没有在摸着那一串牙印和时不时闻一下装作很臭的样子,只是看着电视上的身影,眉宇里似乎也有些无奈,看了看电视左上角那一串巨大的分差,也没了看下去的意思。

拿出手机,往沙发上横着一趟,将头靠在朴彩英的大腿上,刷起了视频。只是没一会,便被朴彩英支楞起来。

“艾萨克,我饿了。”朴彩英摸着肚子嚷嚷起来,看了看楚暮恒不善的眼光,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真的,不信你听,肚子在叫。”

眼看朴彩英真有几分让自己听听她肚子叫的意思,楚暮恒赶紧挪开屁股,“才回首尔,家里哪里有吃的。”

“我记得去年走之前,家里不是还有一箱泡面吗?”

男人没有再多说话,径直往厨房走去,在女人的远程指导下,找到了那一箱泡面,看着一旁的某个老古董,喃喃道:这电磁炉还挺耐用啊,都多少年了,难怪当时洪正熙还挺在意这玩意的,不过当时要不是彩英执意要留下它,可能早被我扔到报废市场去了。

用一只锅接了半锅水,放在燃气灶上烧了起来,没有用那电磁炉,因为楚暮恒不知道它会不会不高兴,十多年了没退休,一不小心爆个炸来玩玩。最后它倒是无所谓,也就是一个残废,楚暮恒说不定就得躺着进医院了。

“老伙计,你看我对你多好,都不给你通电了!”楚暮恒伸手拍了拍电磁炉的表面,毕竟男人的玩心总是来得这么措不及防,“万一我老婆后面不小心用了你,你可不许爆炸,她要是受伤了,我就得和你拼命!

我疼了她这么多年,什么困难的事都碰到过,都不敢伤着她一分,护着她还来不急呢,现在可不许你作妖。”

男人看着没烧开的水,干脆找了一根胶凳子,对着电磁炉摆起了家常。只是他不知道,一个脑袋悄悄伸了进来,原本是想看看他有没有生气,却不料听见了这一番话!

“帕布呀!真的是?”

朴彩英抹了抹眼角的几分雾气,悄悄走到楚暮恒的背后,挽住他的脖子抱住了他,变得通红的眼珠却是一时恢复不了原状。

“怎么了?太饿了吗?水快烧开了,泡面放下去,一会就能熟!”楚暮恒看着环绕在自己脖颈前的一双玉臂,感受到了女人的下巴放在了自己头上,便一直没有动弹。

直到锅里的水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男人才不得已起了身,女人的手臂仍是没有松开。楚暮恒只得原地转了一圈,便看见了朴彩英泛红的眼珠和眼角淡淡的泪痕,一时间没有在管烧沸的水,一只手紧紧抱住了她,另一只手捏住她的鼻子,似乎有些心疼。

“怎么哭了?多大个人了,还哭鼻子。要是你姐知道了,又得扯着我的耳朵骂了!”

用手抚了抚朴彩英的背,楚暮恒似乎想要逗面前的妮子开心,然而朴彩英闻言拍开他捏在鼻子上的手,抽了抽鼻子,有些哽咽的说到:“你的耳朵只能我能揪,爸爸不行,妈妈不行,姐姐不行,就连萝卜和莹雪也不行!”

“嗯,就给你揪,让你揪一辈子,下辈子也给你揪,千千世世,只许你一人揪!”

朴彩英闻言破涕而笑,指了指一旁尚未开袋的泡面,再用手揉了揉自己的肚子,示意自己真的饿了,让楚暮恒赶紧的。男人替她抚平额头后,也赶紧将一旁燃气灶的火先关小,撕开放在一旁的泡面,撕开调料包,将面饼和调料放进了沸腾的水里。

将自己原先屁股下的胶凳放在了女人身后,让她坐下,替她理了理有些乱乱的发丝,年轻时的一头金发,在楚暮恒的制止下,已经很多年都没在粉丝的眼里出现过了。一头金发时,惊讶的是整个世界,一头黑发时,占据的是一个男人全部的心。

从碗柜里拿出一只碗,洗了洗,楚暮恒才把锅里煮好的面捞了起来,浇上汤,关掉火,示意朴彩英跟着,便将一碗面端出了厨房。

“你不吃吗?”朴彩英看着桌上的一碗面。

“等你吃完的。”

女人砸吧砸吧眼,看了看这碗面,有些为难,“万一我吃完了呢?”

“没事,我不饿,你吃完了,我就不吃面了!”

“真的?”

楚暮恒点了点头,认真的说到:“真的,你放心吃吧!我等会去录音室忙一会,你吃完了叫我!”

“嗯,玛西达!”

朴彩英看着面前一起过了十多年生活的人,也没在放在心上,自己一个人吃了起来,只是回话时有些含糊不清。

推开录音室的门,楚暮恒找了张带滑轮椅子坐着,用脚将自己连椅子推到了窗边,听着窗外的雨声,浏览起手机来。

“济州岛去过了,釜山云海台也去过了,彩英好像都没什么兴趣。”楚暮恒看着屏幕上眼花缭乱的推荐景点,摇了摇头,“南山公园,三清洞,说到底半岛还真没什么我们两个想要去的地方了,到底还是太小了。”

没翻出个所以然的楚暮恒打开聊天框,准备抒发一下自己的怨气。

[金大头,我给你说的蛋糕订好了吗?]

长按住消息,男人准备撤回,毕竟只是发发恼骚而已,但令他没想到的是,紧接着弹出的一条信息,证明了对面的那个金大头没睡。

[呀!小子,你得叫我怒那,我说了多少年了,不准叫我金大头,我明天就和彩英告你状,目无尊长!]

金智秀看着聊天框里的金大头三个字,似乎有些怒气,不自觉地扯了扯嘴角,忍下了在半夜一点钟给对面打一通电话的想法,只是又回了一条信息后,便放下了手机。而后面的一句话也就是说说而已,第一个知道金大头这个称号的人,就是她朴彩英。

[好了,怒那我要睡觉了,不要烦我,也不要操心蛋糕的事情了,想想明天怎么消除我的怒气吧!]

“看来去雪岳山好了,冷飕飕的,不易发火。”楚暮恒装模做样的看了看雪岳山的照片,将后面的那一条信息,忘到了九霄云外。

站起身,走回客厅,朴彩英这时也快要吃完了,楚暮恒便准备了一瓶水在手里,坐在她的对面。

“吃饱了吗?”

“嗯,只有最后一点了,你要吃吗?”朴彩英说着挑起一丝面,准备送到楚暮恒嘴里。

“不用,你吃完就去洗脸刷牙吧!我把你这个碗洗了!”

没一会,楚暮恒倚靠在门边,看着洗漱着的朴彩英。而女人也没料到自己刚洗漱完,便被楚暮恒拦腰抱起。

“呀!你要干吗?”

楚暮恒压制住心中的笑意,走动的步伐却是越来越快,恨不得直接飞奔到卧室,“你吃饱了,我还没吃饱呢。”

女人闻言,脸颊变得绯红,只是偶尔叫骂一声流氓,或者混蛋。直到男人将她放在了床上,朴彩英才好象想起了什么,急忙说道:“智秀欧尼和Lisa明天早上就要来,你不要瞎来!”

“没事,我等会发消息让她们晚点来!”

“阿西,楚暮恒你疯了吗?你都三十八岁了,怎么一天到晚没点正行。”

可惜男人没再给她说话的机会,朝着她的嘴唇吻了上去,顺手关掉了房间里的灯,外面是大雨冰凉,屋内却是春光旖旎。

落入黑暗的房间里传来细细碎碎的响声,没一会,楚暮恒冒出了一句话。

“你现在还敢咬吗?”

“呀,呀!朴彩英,你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