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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似乎就这样不动声色地过去了,就像之后的几天一样,快得让人抓不住。

裴景安遵照遗嘱,也被沈星洲看在病房里,安安心心地修养,不被允许踏出病房一步。

楚清歌虽然嘴上说得凶狠,“这是最后一次”,说得好像之后就要让裴景安自生自灭了一样,实际上还是每天往返于菜市场、事务所、家。

三点一线。

只不过给裴母送饭的人变成了护工,而给裴景安送饭的人变成了楚清歌自己。

楚清歌每天到病房里,把用旧了的保温桶往床头桌上一放,自己就去医院里找个僻静的角落,对着自己的电脑开始奋笔疾书——

这毕竟是她在君同的最后一个月,她之前做的那么多工作,不希望因为最后一个月的懈怠,给所里的人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哪怕是在这种时候,楚清歌依然希望,至少有一天有同事回忆起她在所里的这段时间,能够觉得她并不只是靠着裴景安的青睐,而是有自己的实力在的。

很快就到了赵光的案子开庭的时候,前一天裴景安终于出院。

第二天在法院门口出现的裴景安,还是西装革履,芝兰玉树,墨黑色的发一丝不苟地梳起,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在许久不见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冷淡到近乎冷漠的神情遮掩了苍白日光下浑身残存的病气。

他微微抿着薄唇,看见楚清歌从人行道另一边跑过来,“该带的东西都带好了?”

楚清歌刹住脚步,不敢看他的目光,只将公文包拉链拉开给他看,“卷宗、律师证复印件、还有……”

“我只问结果。”裴景安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阳光将他的阴影投覆在楚清歌身上。

楚清歌停下了扒拉文件的手,“带好了。”

昨晚下班之前,她接到了裴景安的消息,要她把赵光的卷宗整理好,明天直接带到法院去,他就不来事务所了。

赵光的卷宗,在裴景安自己的办公室里。

楚清歌早就把他办公室的钥匙,在那天自己从他办公室里搬出来的时候,放在了裴景安办公桌的抽屉里。

最后还是沈星洲亲自把钥匙给楚清歌送过来。

沈星洲当时笑得有几分无奈,“当年的事情,我们不是都跟你们两个说清楚了吗?你们两个还是不能坐下来好好聊一聊,非要我和许念在中间给你们当夹心饼干嘛?”

楚清歌攥着沈星洲送来的钥匙,掌心出了一层薄汗,正如她此刻。

“那个……”楚清歌把钥匙端在裴景安面前,“钥匙给你。”

裴景安没接。

因为很快插进来一个声音,是和他们一起指认赵光的检察长,“裴律师,楚律师,你们来这么早……”

裴景安便先跟他们握了手,冷白的腕骨从黑漆漆的西装外套下露出来,更显冷感锋利。

这场闲话随着法槌的敲响到了尽头。

楚清歌坐在裴景安身边,检察官也坐在原告席上,原本宽敞的一张桌子,看起来便有些拥挤。

孙连的妻子也来到了现场,连带着那个五六岁的小女儿。

小女孩见到楚清歌就跳起来,迫于母亲的压力,没有喊出来,只是火柴棒一样的小胳膊用力挥着,想要引起楚清歌的注意。

楚清歌乱成一团的心情在孩子的笑脸中渐渐平息,偷偷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给小姑娘打了个手势,小姑娘才满心欢喜地坐回自己的母亲身旁,黑葡萄一样的眸子盯着楚清歌的一举一动。

楚清歌在那样或许带有很多崇拜的目光里挺直了背脊——

她是一个律师,这里是法庭,是她要工作的地方。

她不应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带进来的。

藏在桌子下面的手狠狠拧了自己一把,这是楚清歌上学时候,上课犯困或者不集中的时候常用的方法。

但在今天似乎收效甚微。

“本案一审查明的事实是,”审判长读着一审判决书,“20xx年,李儒因生意往来上的资金周转,欠被告人赵光资金25万元,之后陆续还上一些,至案发时,李儒尚欠被告本金18万元。后20xx年x月x日下午五时许,赵光携孙连、刘东二人,将李儒带至宾馆房间内索要欠款,在李儒表示自己没有资金偿还后,赵光提出不论如何都要还钱,并在之后离开了宾馆房间,留孙连和刘东在房间内看守。”

“之后李儒通过向其认识的吸毒者贩卖毒品,收获毒资两万余元,并交给赵光。后当晚十时许,警察进入宾馆,抓获李儒、孙连、刘东三人,同时在五十米外的烧烤店中,抓获赵光。”审判长一敲法槌,“请原告方陈述。”

法庭里的空调开到最低,算是穿着厚实的西装,也不妨碍一丝丝的冷意钻进后颈。

检察官坐在裴景安旁边,将几个人字斟句酌过的上诉状挑着重点说了一遍。

接着就是被告方答辩,被告,赵光。

只是没想到,赵光请来的律师,居然是郭政。

看向法官和检察官都一脸不屑的赵光,看向郭政的表情居然带着几分崇拜。

“我方认为,李儒欠被告人赵光的是合法债务,我方当事人赵光索要的,也是合法债务。主观上,赵光并没有要求李儒通过贩毒偿还债务的故意,客观上,李儒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是非判断能力,我方当事人赵光对其并不负监护义务,并不能控制或决定李儒究竟以何种方式偿还债务。”

“退一万步说,对方并没有提供能够证明‘赵光当时知道李儒贩毒,并对此未加阻止’的证据,”郭政声如洪钟,“因此对于李儒的贩毒行为,我方当事人赵光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综上,我方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并无原告所说的法律认识错误问题,其判决结果是正确的,不应当判赵光贩卖毒品罪,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请求。”

偌大而空旷的法庭,所有人的神情都紧张而肃穆,只能听见纸张翻起的“哗哗”碎响。

法官自卷宗材料中抬头,目光从镜片上缘投过来,“原告二审有提交新的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