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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离职后被律政大佬缠上了 > 第292章 说他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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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景安知道这件事情必然会引起轰动,也知道媒体的反应是很迅速的。

只是没想到快成这样。

他划开手机最上面的通知栏,软件推送的十几条消息,几乎都是这个内容——

“沈星洲案再次启动,代理律师或为裴景安”。

“被告律师如何转变为原告律师”。

更有甚者,直接贴出了裴景安三年前在法庭上,帮钱雷辩护的片段。

镜头大多集中在裴景安脸上。

开庭时候的裴景安,已经在经历了网暴和分手之后,消瘦了一圈,本来就锋利的五官,看起来更加不近人情。

甚至连面无表情都算不上,只能说眉目阴鸷,字字诛心。

面对这样的裴景安,就算是没有犯事的屏幕外的人,也觉得自己内心在突突的打鼓。

“当年的沈医生该有多难过?自己的好朋友,去帮了残害自己的人。”这是感性派的。

“这他妈算什么好朋友?我要是沈医生,我做鬼都不放过他。”这是义愤填膺派的。

“唉,世风日下,现在的律师都坏了良心了。换成我们当年,这是要被拉出来枪毙的。”这是伤春悲秋,顺便借古讽今派的。

下面的评论区炸开了锅,蜂拥着去搜索裴景安的社交账号。

找了一圈又回到了评论区——

“我怎么没找到那个孙子的账号?这么怂?敢做不敢当?”

“他自己好像没有账号,不过我知道他是君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艾特官方出来吧,看看他们所的律师是个什么德行。”

“可别,咱就是说物以类聚,他是个这样子的人,还能当上团队主任,可想而知这个事务所内部是什么样子,一丘之貉的垃圾罢了。”

“喂喂喂!上面的,骂人就骂人,不要黑一个律所好吗?”

“无知啊,但凡打听打听君同的名声,也不至于说出这种话。君同是垃圾?只怕你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入不了人家的眼。”

“就是,法学生的梦想,就被你这么玷污?你以后最好没有什么事需要求到律师。”

只可惜这些稍微正面一点的声音,很快就被众人的愤怒淹没了。

“怎么了?”楚清歌把碗筷都收进洗碗柜里,出来就看到裴景安一个人站在客厅。

素来挺拔的身影,此时看起来有些孤单的滋味,“看什么呢?”

她想要去拿裴景安的手机,裴景安却避开了。

“干嘛?有什么小秘密?”楚清歌嗔怪着瞪了他一眼,也没有追问,弯腰去捡自己扔在沙发上的手机。

却被裴景安劈手夺过。

“干嘛?!”楚清歌现在是真的有点莫名其妙了。

“我昨天不是让你帮我写一份代理意见?”裴景安假装看不见楚清歌的不满,自行打开了楚清歌的手机——两人的密码都是互通的——低头开始翻找,“发给我,我待会要改一改。”

“……”楚清歌虽然很想说,我写的东西你基本上没有怎么改过,都是拿来就用了。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实习律师,楚清歌还是探过身,在自己的手机屏幕上点了两下,把文件发送给了裴景安。

“那你去书房修改?”楚清歌把自己摔在沙发上,一手抱住萨摩耶的狗头,一手抓过遥控器,“律所今天没有消息推送,我看看早间新闻。”

“别看了。”裴景安猛然抬头,就要去夺楚清歌手里的遥控器。

“你到底怎么了?!”楚清歌终于确定了裴景安就是不对劲。

侧身避开了裴景安抓过来的手,楚清歌直直盯着裴景安,“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我……”裴景安连声音都干巴巴的,“我只是……想让你跟我一起去书房……工作……”

“……我信你个鬼。”

楚清歌丢下这么一句,不管裴景安的眼神,自顾自打开了电视。

电视弹出来的第一个页面,就是今天的头版头条——

鲜红放大标粗的字体。

“沈星洲案,真相究竟如何?”

“从被告律师到原告律师,律师为了赢得官司有多不择手段?”

更有一些一看就很耸人听闻的标题,楚清歌潜意识里将它们排除在了自己的信息摄取的渠道之外。

最聪明的就是拿“律师”这个身份大做文章的文章作者。

如今知识付费还没有深入人心,不少人将“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帽子扣在律师头上,就想着能不花钱,找一个足够专业的律师帮自己解决所有的问题。

可实际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律师都不是一个免费的劳动力,想要学出来做出来,也都是很多年的积累,花了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的,律师费自然也不可能便宜——

尤其是君同这种顶尖律所,过往履历稍微差一点,大概都进不去律所的大门。

这样的律所,服务费自然是高的,与之相对应的,提供的服务质量也更高。

但对于外行人来说,或者说,对于没有这么高的法律需求的普通人来说,这个价格,无疑容易激起众怒——许多人骨子里到底还是仇富的。

所以他们拿出最容易引起民众反应的身份点,配合着各种鼓点密集的音乐,一行一行地滚动着——

“近日,有传言称沈星洲案将被再次提起诉讼。”

“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代理沈星洲这一原告方的律师,是三年前代理被告方的律师,裴景安。”

“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

“显然,三年前,裴景安已经担任过被告人辩护人,三年之后的今天,裴景安再次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是有违法律规定的。”

“律师和律所知法犯法,背后原因令人咋舌。究竟是什么,让裴景安和君同律师事务所不惜违法,也要代理沈星洲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