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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整个君临除了劳勃不知道自己戴了绿帽子,剩下的人,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也没有知道的必要。

就算奈德不说,劳勃早晚也会知道。

小指头这个搅屎棍是最容易捅破窗户纸的一个。

待劳勃回到君临,他第一个要处理的就是小指头,这是在高斌心里排上号的,这个搅屎棍不除,后患无穷啊。

最关键的是,这个搅屎棍还对凯特琳念念不忘,就冲这一点也不能饶他。

毕竟高斌是要想办法保住奈德的,他要是活着,能允许别人这么觊觎自己老婆?

小指头出身于五指半岛的一个小贵族家庭,从小被送到高贵的徒利家做养子。

他在奔流城与凯特琳·徒利和莱莎·徒利一起度过了童年时光与一半的青春岁月。

在这段时间,他对凯特琳萌生了情愫。

然后悲剧发生了。

老奸巨猾的瑞卡德·史塔克与霍斯特·徒利一拍即合,决定让长子布兰登·史塔克和长女凯特琳·徒利结为姻亲。

小指头所期盼的爱情就因为这几个大佬“权力的游戏”而化为泡影。

为了夺回凯特琳,小指头挑战具有奔狼之血的,以凶暴而着称的布兰登·史塔克。

因为身材瘦小,而布兰登又年长许多,他几乎被杀死,最后凯特琳念及旧情,劝说布兰登放过了他的性命。

然后,暗恋小指头的莱莎为了抚慰身心受伤的他私自献出了自己的身体。

从此之后,小指头以消灭史塔克家族和登上权力巅峰为毕生目标,这是为了纪念他死去的爱情,也是出身低微的他被激发出来的竞争本能。

他杀掉琼恩艾林,表面上他是在为兰尼斯特家当马仔,实际上就是他自己为了彻底控制莱莎·徒利,而借机向兰尼斯特献媚的一箭双雕的妙计。

控制莱莎·徒利,就是控制了谷地,控制了东境。

所以这也是五王之战中,史塔克没有得到谷底方面支持的原因。

杀掉奈德·史塔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彼此之间认为是情敌,而且奈德看不起小指头,处处轻慢于他。

小指头假装帮助凯特琳的丈夫,实际上左右逢源,挑起了史塔克和兰尼斯特家族莫须有的矛盾,最终演化成政变乃至战争,终于成功地摧毁了史塔克家族。

对于珊莎·史塔克,小指头对她的感情很复杂。

一方面抱有占有欲,一方面又是的确在利用她的高贵血统。

五王之战后,史塔克家族灭亡,小指头便策划将珊莎带出君临,在谷底之后趁势再夺取北境。

此时他脱离了中央,将谷地的实权掌握在手中。

所以当莱莎与珊莎发生矛盾时,他毫不犹豫杀死了前者。

只要珊莎作为他的傀儡,那么他夺取北境也有大义的名分。

他做摄政王,让珊莎继承大统。

至于他为什么不自己做老大,一方面,他自己没有子嗣,即使将来成功地夺取了北境和谷地,也没有时间来巩固自家的统治。

另一方面,他在权力的中心身经百战,见得多了,知道凡事盛极而衰,登上权力巅峰,夺取天下并不是长久之计,反而会因为纷争导致灭门——正是坦格利安家和拜拉席恩家的下场。

他培养珊莎的用意,是让凯特的女儿成为他真正的女儿,在精神上彻底改写史塔克的血脉。

小指头这么拼命地制造乱局、伺机创造霸业,一方面可以飞黄腾达,冲曾经瞧不起他的人大喊一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另一方面,他也是为自己的爱情寻找一个寄托。

多年来,他早已忘记了爱情是什么,唯一没有忘记的就是曾经的屈辱与愤怒。

他要教这些骄傲的贵族老爷们一个道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智商不低,情商尤高,虽然手段卑鄙,却能够在波谲云诡的宫廷斗争夹缝中存活下来,还颇为游刃有余;

他洞悉人性,嗅觉灵敏,在金钱和贸易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能够凭自己的努力开起了君临城最大的连锁女支院,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还培养起不输于八爪蜘蛛瓦里斯的情报系统;

他合纵连横,有攻有守,懂得适时调整自己效忠的对象,总能在混乱的局势中找到自己进身的阶梯,一次又一次地借助甚至利用他人之力,达成自己想要的目的;

尤为可贵的是,他虽然出身低微,却不自暴自弃,白手起家发展实力,筚路蓝缕艰苦创业。

在贵族血统大行其道的年代,赢得了赫伦堡公爵的爵位,获得了河间地的实权,后来还将艾林谷纳入囊中,可谓一众平民的励志榜样。

从促成兰尼斯特家族与提利尔家族结盟,到和老玫瑰联手杀死乔佛里。

从把痴恋他的莱莎推下月门,到把珊莎卖给小剥皮拉姆斯,小指头步步算计,精心筹谋,堪称七大王国数得上的一流操盘手。

拥有狡猾奸诈的头脑和极端实用主义的品格,擅权术、懂阴谋,一进一退之间尽显奸雄本色,加上比他的聪明才智更庞大的野心,他的确是非常擅长权力的游戏的人。

可惜,这种人心思叵测,注定不会被某个人所用。

而且他手段过于卑劣,也对不上高斌的胃口。

所用他和瑟曦,这两个人必须先下手为强,少了这两个搅屎棍,后面的游戏就容易多了。

但怎么弄死他是个问题,奈德一直跟高斌保持着书信沟通,两人也在信中多次提到了除掉小指头的方案,但都不算完美。

最终,高斌想了个一箭双雕的办法。

让劳勃知道瑟曦跟詹姆的奸情,同时还要让他知道,小指头在里面承担着不光彩的角色,比如知情不报,暗中利用获取价值等等。

只要劳勃发怒,小指头必死无疑!

至于瑟曦,有泰温在,她死的概率不大,更何况,詹姆还是泰温最属意的继承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两个出事。

确定了行动方案,奈德第一时间找到劳勃,两人密谈了两个小时,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什么,只知道劳勃发了大火,把行军帐内的所有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

回到君临以后,劳勃更是没再见过瑟曦一眼,甚至都不能在他面前提这个名字,只要提起来就想杀人。

奈德逐步接手政务,同时,他也对乔弗里的身世展开调查。

原本他就奇怪,拜拉席恩家族各个都是黑头发,怎么到了乔弗里这一代成了金发。

当然,可以理解成随了母亲的发色,毕竟瑟曦拥有一头漂亮的金发。

远在北境的他都察觉出问题了,劳勃竟然没看出来?

好吧,那是之前,现在他看什么都怀疑。

劳勃不傻,他只是没有多想,因为他心思不在这里。

他和瑟曦之间没什么感情,只是纯粹的泄欲。

劳勃当初起兵不是为了夺权,而是雷加抢了自己心爱的未婚妻,而且坊间传闻雷加强女干了她,况且最后还把她给折腾死了。

劳勃一开始只是个简单的复仇而已,但最后由于事态的恶化(未婚妻死了),才不可被避免的演变成为坦格瑞安政权的崩塌。

但整个大陆需要一个王,获得最终胜利的几支队伍终需有人坐上铁王座。

谁合适?其实攻打君临前就已经订好了,奈德的脾气肯定推让,不如就让整个起义的发起者劳勃去做好了。

但劳勃是个出色的战士而非一位出色的政治家。

况且他一番征战依旧没能挽救未婚妻的生命。

登上铁王座的劳勃其实内心已死,一直沉浸在对于未婚妻的怀念中,加之他本身对兰尼斯特家族的偏见,使得他和瑟曦的关系几乎只是把她当作床上用品。

播种然后产子,在劳勃眼里瑟曦就是干这个的。

劳勃用酒和肉把自己从一个英俊威武的青年战士毁成了一个肥胖的中年危机患者。

当艾林他的养父和导师突然病逝,他也没有去深究其死因,没有再深想一下其中的突兀,他仅仅是将其作为一个事实接受下来,然后想接下该由谁来替位,当然只有一人合适。

同样,当他看着那三个孩子时,他也只是想着这是由瑟曦生出来的,继承了母亲的金发,接着由金发联想到兰尼斯特,然后一阵恶心,又伸手去拿酒杯麻醉自己。

他曾向奈德报怨过自己被一堆金发包围着,兰尼斯特的金发,三个孩子在他眼里也是其中之一。

他不关心,也不在乎,只想着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他唯一心爱的姑娘。

原剧中,当劳勃临死前,他把其他人赶走,将奈德单独留到身边立遗嘱,这一段原着和剧集几乎分毫不差。

劳勃对奈德说他想在死前做一件正确的事,将王位传给合法的继承人,他的长子,他请奈德做摄政王辅佐直至长子成年。

他心里一直将那三个孩子认作自己的孩子,他没考虑过发色的问题,因为他从来没在意过,也没人在他耳边煽风点火。

对于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来说,劳勃死前的那份遗嘱也能说明他并不低智商,他只是没多想。

但是,如果想将眼前的乱麻处理干净,让他知道是必然的事情。

不过奈德始终张不开这个口,他用‘先找证据’来转移注意力,免得一不小心说漏嘴。

没有心理准备,暴怒的劳勃会做出什么事情?奈德不敢去想。

照他的性子会把瑟曦掐死在床上吧,并由此引发一系列惨案。

比如悲痛欲绝的弑君者会无脑挑战劳勃,被巴利斯坦虐到残血。

随后劳勃大手一挥,为了安定老狮子想必会把弑君者流放长城,可怜的孩子们作为私生子被剥夺拜拉席恩姓氏,被送人当养子擦一辈子马。

至于泰温那头老狮子,睡醒了一睁眼,发现自己只剩个侏儒儿子气也气死了……

就在奈德进行查证的时候,有个人率先找上了他。

正是劳勃的弟弟,史坦尼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

他找奈德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最先怀疑乔弗里的血脉问题,随后跟琼恩艾林一起求证,结果艾林被弄死了,他现在很担心,想跑路。

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人物。

龙石岛公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蒙诸神恩宠,乃是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统治者。

他生得肩膀宽阔,四肢健壮,面容紧绷,皮肤经烈日长期曝晒,坚硬如铁。

“坚毅”是人们最常用来形容史坦尼斯的词,而他也的确不负其名。

虽然他还不到三十五岁,头上却只剩一排黑色细发,宛如王冠的影子,环绕在双耳之后。

他的哥哥,劳勃,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留起了胡子。

史坦尼斯也同时把胡子修得又短又齐,像是蓝黑的影子,覆盖住他的方下巴和两颊的颧骨凹陷,彷佛欲藉此表示回应。

一双浓眉之下,他的眼睛就像两个伤口,深蓝有如黑夜汪洋。

再怎么滑稽可笑的弄臣,遇上他那张嘴也要徒劳无功,那是一张生来与皱眉、怒容和严词峻令为伍的嘴,它苍白、薄细而紧绷,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

史坦尼斯年幼时亲眼见到父母死于海难,自此史坦尼斯不再信仰任何神灵。

拼死守住风息堡转头老哥就送给了幼弟蓝礼,却给了他荒凉的龙石岛。

婚礼时劳勃在他的婚床上睡了他老婆的堂妹,搞出了艾德里克·风暴这个私生子,史坦尼斯却得到了一个长胡子的妻子和一个灰鳞病的女儿。

在梅丽珊卓的引导下他认为自己是预言中的王子,承担拯救世界的重任。

即将攻破君临城时被影子杀死的蓝礼却出现在敌阵前,风息堡的封臣和士兵瞬间反水,只得败走龙石岛。

史坦尼斯一生都生活在英俊勇武的长兄阴影下,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整天捣鼓如果是劳勃的话人们会怎样怎样。

预言中的王子不是注定死而复生的囧雪就是峡海对面的丹妮莉丝,对抗异鬼拯救世界的绝不是史坦尼斯。

由于只小劳勃一岁,史坦尼斯身上呈现出的“次子人格”极其典型。

区区一载光阴,仿佛一道无可逾越的天堑,将史坦尼斯隔绝在另外一个世界里。

“那个永远站在冰冷阴影里,看着阳光照在哥哥身上的男孩……

无论他做了些什么,劳勃永远抢先一步,而且做得更好。”

更要命的是,因为年龄相仿,他随时都会被拿来与劳勃进行比较。

来自长兄的压力永远是次子们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儿。

这种压力从他们懂事开始就如影随形。

每个次子都必须找到方法与这种压力和平相处,否则终有一天会彻底崩溃。

正是这种压力让少年史坦尼斯失去了欢笑的能力——“早已忘却如何微笑,更不知开怀为何物”,也让中年的龙石岛公爵过早地秃了头顶。

“骑士精神”原本是疗治“次子焦虑症”的一剂良药,但就像狮子家的三兄弟一样,史坦尼斯并非奈德那种理想主义者。

他过于现实,过于清醒,对任何虚幻的追求天生免疫。

但最终,他也找到了解脱自己的出路,那条路的名字叫做“秩序”。

不知从何时开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成了宗法制度——后来推广至诸神与世人一切法律——最忠实的维护者。

“劳勃是长子,通吃一切天经地义,他之后就该轮到我。”二鹿如此催眠自己,也试图向周围所有人灌输他的理念。

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掩盖那个他无法直面的事实:他几乎在任何方面都赶不上劳勃!

“不是我不行,谁让劳勃是长子呢?必须要让他赢。”

史坦尼斯的潜台词就是如此,跟维克塔利昂的“不是我怕鸦眼,而是不能弑亲”有异曲同工之妙。

劳勃在世的时候,二鹿死守的“秩序”固然足以让他获得内心的平静,而长兄驾崩之后,他又知道这个乔弗里并非兄长血脉,只有更加拼命地强调秩序和律法才能迫使人们追随他的旗帜。

“铁王座于法应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得?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这不是要不要的问题,作为劳勃的继承人,王座就是我的。这是法律。”

可怜的史坦尼斯,谁让他天生就没有劳勃和蓝礼那样的领袖魅力呢?

尽管拥有次子人格的大多数缺陷,但史坦尼斯仍然顽强地成长为了一个乱世中极富竞争力的领袖。

相比其他竞争者,他更像一个枭雄。

鹿家三杰中,劳勃是“时势英雄”,是“天生领袖”;蓝礼是“政治明星”,是“偶像般的继承者”;

而史坦尼斯则是一步一个脚印打拼上来的政客——称其为“政治家”也毫不为过。

当然,这个政治家有点苦逼,反正高斌觉得他不是帅才,在带兵天赋上,倒是跟罗伯相差不大。

如果有机会的话,这个人不是不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