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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 第27章 不装了,我摊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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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不装了,我摊牌了!

第27章 27: 不装了,我摊牌了!

当时的这些探长之所以能威风八面,

是因为他们每人手底下都控制或者有合作的帮会。

这些帮会负责为探长镇场、提供钱财,

探长则反过来包娼庇赌,

双方各取所需。

所以对高要来讲,

处理这件事非常简单,

只要让高晋、高宾够威水就行!

“来,喝酒,喝酒。”

风轻云淡的高要顿时让一群人心下稍安,

他们信任要哥,

认为有要哥在,

定然能过了这一关。

酒足饭饱已是深夜,

司徒志仁跟雷洛分别离去,

高要四人则深一脚浅一脚的赶回铜锣湾。

“要哥。”

雷官泰结结巴巴说道,

“阿母非要我跟她一起做驳运。”

在酒精的刺激下,

他总算说出真实想法,

“我不想搞这种微利行当,我要发达。”

雷官泰握着拳头,

“我要大晒!”

“对!”

高宾恶狠狠道,

“没有人可以欺负我艇仔宾!”

酒醉不谈事,

高要没有多讲,

只是说道,

“明天大家碰个头,八仙楼,我请。”

翌日,

八仙楼,

高要直接说出了他的想法。

要哥的想法简单而又直接,

“我准备在深水埗置业。”

当时的置业指的就是地产开发。

“阿晋,你负责招揽人手。”

当时的港岛到处都是人,

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壮劳力,

这些人浑身精力无处发泄,

四处惹是生非,

如此才有各字头蓬勃发展的契机。

立字头招人并不难,

难得是如何给这些人一口饭吃。

幸好高要已经定好方向,

娱乐、置业、航运,

三头并进,

怎么也有大家一碗饭填胃。

雷官泰、高晋、高宾齐齐目瞪口呆,

“要哥,有天官送财了?”

“事到如今。”

高要沉着张脸,

“我也不能瞒着大家。”

“不装了,我摊牌了。”

他一字一句,

“其实我高家乃是海外巨富。”

“之前我是白龙鱼服,来港岛体察民情来了。”

这根本就是睁着眼说瞎话!

雷官泰三人齐齐松口气,

“要哥,早知你来历不凡。”

“原来如此!”

也难为雷官泰三人会这么想,

实在是因为来自后世的高要在刚来港岛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峥嵘确实与众不同,

更不要提他的言谈举止之中都无形的透露着富贵,

他们老早就在猜测要哥必然出自富贵之家,

或许是因为某些原因才落水。

其实雷官泰等人老早就想问了,

只不过考虑到要哥的面子以及个人私隐,

所以便绝口不问。

现在听高要自爆,

他们想当然就认为这是理所应当。

高要相当满意大家揣着明白装糊涂,

暴富的事情就当解决了,

他便跟着说道,

“我会成立一家名为高升的公司。”

高升,

步步高升,

高晋、高宾顿时眉开眼笑,

他们觉得这名字太符合老高家了。

高要跟着道,

“暂时设4个部门。”

“航运部,泰仔负责。”

“娱乐部,宾仔你搞定。”

“礼宾部,晋仔,交给你了。”

“剩下的地产部,由我暂时兼任。”

雷官泰三人面面相觑,

要哥似乎来真的。

高宾眼巴巴的看着高要,

艇仔宾他这一生不让与人,

就是想在江湖上威水。

“要哥,不是要立字头?”

高要摆手,

他轻描淡写说道,

“我们是正经人,做正当生意。”

“字头?那是黑社会干的事情,怎么好搭我们身上?”

高要对黑社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绿林豪杰虽然听起来威风,

实际上一点政治地位都没有。

远的不说,

就说2年后马上要迁居来港岛的杜月生,

号称三百年一出的黑道教父!

够威水了吧?

结果?

结果市长都不给他做!

常凯申就是把他当夜壶,

就说气不气吧。

“沾上黑社会,一辈子都洗不干净。”

高要跟着笑道,

“记住,你们是高升集团各部门的话事人,以后是穿西装打领带的上等人。”

“不是矮骡子。”

高宾吞吞吐吐说道,

“哥,如果没有字头撑腰,生意很难做。”

“所以才要成立礼宾部嘛。”

高要慢条斯理道,

“我们生意做到哪里,礼宾部就开到哪里。”

“法律没有规定我们不允许自卫吧?”

“哦?”

“哦!”

雷官泰三人意味深长的吐口气,

要哥真是老奸巨猾,

这是用白道来行黑道之事。

哦,

是了,

难怪昨晚要哥千金一掷送司徒志仁一栋几十万的唐楼,

这是早就定好主意。

高要看向高晋,

“字花摊、麻雀馆、食肆、酒店…”

“这些生意你看着做。”

“赚多赚少都不要紧,最要紧是有个地方养人。”

礼宾部首要配合的是两个人,

一个是高要的地产生意,

一个就是雷洛的升迁。

无论是地产还是雷洛,

都需要有人配合,

这些人当然就是礼宾部的人。

正常集团是养不了那么多闲人的。

从地产、航运、娱乐抽人的话也会影响这3个部门的运作,

所以高要的打算是复制后世新记壮大的线路,

以场养兵!

所谓以场养兵指的是将场所里的员工都招揽字头。

来工作的都变成字头成员,

没事时都是员工,

有事时便是字头的一份子。

当年新记就是靠这一招,

直接把社团规模扩从到十万人数,

一跃成为港岛最大的社团!

高宾听的跃跃欲试,

要哥讲的这些实在太过朝前,

也太具备可行性,

他毛遂自荐,

“哥,我觉得我比较适合礼宾部。”

“晋仔,你不要误会,我甘心来给你打下手。”

“我们兄弟同学,其利断金!”

高要板着张脸,

“那娱乐部呢?”

高宾吞吞吐吐道,

“不是有大嫂在么…”

大嫂还是空中楼阁呢,

这家伙就想当然认为阿霞会被高要给搞上手了,

虽然说这份沉甸甸的信任让高某人都有点感动,

不过他怎么可能答应?

“你意思是让大嫂去那边喂蚊子?”

“还有,还想不想在半山盖别墅?”

高宾干笑,

要哥说的也是,

清水湾那地方鸟不生蛋的,

怎么能让如花似玉的大嫂去那边喝西北风?

他只能苦着张脸长叹,

“我去,我去还不行嘛。”

“傻乎乎。”

高要莞尔,

“你要是把娱乐搞好,将来就是港岛娱乐大亨。”

“最是威风不过。”

“什么鬼佬看到你都要喊一声mR.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