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港岛,我,米饭班主 > 第52章 要哥好似要给人戴帽子!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52章 要哥好似要给人戴帽子!

第52章 52:要哥好似要给人戴帽子!

一句大嫂,

让气势汹汹的白月嫦瞬间哑火,

“你们这些家伙敢占我便宜...”

她跺下脚便要生气,

高要已经站起发出邀请,

“靓女,不如跳支舞?”

说是邀请,

其实高某人的手已经主动伸了过去,

白月嫦见惯各种毛手毛脚的人,

这些人最终的下场都是被暴打一顿,

现在看伸过来的是高要,

她当面看看,

还真蛮靓仔的,

主要是气质也到位,

她心下慌乱,

口中却硬,

“呐,也就是我给你面子。”

等高要搂着白月嫦进入舞池,

高宾便对高晋挤眉弄眼,

“要哥真是神了。”

艇仔宾曾经发誓,

定要玩名媛贵妇,

奈何到现在上手的都是龙城里的神女。

现在看高要反倒捷足先登,

快把宾哥他给羡慕坏了。

“洛哥。”

高宾记得雷洛也是有相好的,

只不过那个什么昌记好像嫌洛哥有点不太罩得住,

所以都没有同意,

便怂恿道,

“你现在可是探长,可以去把嫂子叫出来啦。”

满是笑脸的雷洛面皮僵硬下,

他叹口气,

“阿霞被昌记送走了。”

“挑!”

高宾目瞪口呆,

“仲这么绝?洛哥,什么都不用讲,明天我就去放火烧了他的铺子给你出气。”

艇仔宾是江湖习性,

否则也不会早早就入了全字头。

现在他又是忠信义的二路元帅,

手底下百把号人,

那脾气自然就更大了,

说烧肯定烧。

雷洛似笑非笑,

“宾哥,你真是好威水。”

他跟着摆手,

“要是阿霞将来知道了,你要我怎么办?”

“她是被送走,不是被消失啊,阿宾!”

高宾干笑,

他一想也对,

要是到时候洛哥跟大嫂旧情复燃,

那夹在中间的自己必然要吃亏。

雷洛跟着说道,

“明天我会大摆宴席,深水埗一带的地头蛇都会出来。”

“你们也来亮亮相。”

都是高级探目,

却也别有不同。

大声雄这混球包娼庇赌、烂事做尽,

搞的各路人马是怨声载道。

雷洛虽然是新星,

背后却有陈立全力撑腰,

杂差房的这些便衣跟他也交好,

只要忠信义的牌子能够打响,

他在深水埗这一块的能量绝对大过大声雄。

高晋点头,

“洛哥,江湖上的事,我们会接住。”

高宾附和,

“多打几次,招牌就亮了。”

“洛哥,搞得定。”

说话间,

雷洛的面目忽的有点阴沉。

高宾顺着目光看过去,

就见一对男女正携手走进,

男的约莫30来岁,

狼视鹰顾,

身上自带皇气。

女的则风情妖娆,

一双水盈盈的眼睛里面仿佛有双小手,

特别的会勾人。

高宾喃喃道,

“这马子挺骚的。”

“别乱说话。”

雷洛压低声音,

“这是刘老总的侄女。”

当初黎民佑大婚的时候,

雷洛有跟陈立一起去过,

而且每年陈立大寿的时候,

这个黎民佑都回来,

所以双方是认识的。

雷洛站起主动走去黎民佑身边,

“黎Sir,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你?”

黎民佑并不认识雷洛,

他只是觉得这个年轻人有点眼熟,

而且好生神气。

雷洛自我介绍,

他笑的很是和善,

“黎Sir,我是深水埗的雷洛。”

黎民佑对这个名字是刻骨铭心,

一个比自己出道晚3年的小瘪三,

竟然莫名其妙的就抢走了自己口中的肥肉,

他本能的就想甩脸。

边上刘美仁赶紧开口,

“原来是雷探长,久仰久仰,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不了,大嫂。”

雷洛微笑,

“我跟兄弟们酒喝的太多,怕扫了黎Sir的兴。”

刘美仁抿嘴,

“还没恭喜雷Sir高升,得闲一起饮茶。”

“失陪!”

黎民佑只能僵硬着张脸对雷洛点下头,

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这混球夺走自己的权位,

他可没兴趣装腔作势的敷衍!

“干嘛臭着一张脸?”

等稍微走远一点,

刘美仁才低声,

“他现在毕竟是高级探目,小探长。”

“多个朋友多条路啊。”

“他是潮州帮。”

黎民佑对此还是十分清醒的,

“妈的,出门没看黄历,碰见这么个白虎星。”

“看来回去的时候得找个门神挡挡煞气。”

“好,都依你的。”

刘美仁好热闹,

她看舞池里跳的很劲,

便对黎民佑说道,

“亲爱的黎Sir,要不要赏脸跳支舞?”

黎民佑顿时变作苦瓜脸,

“美人,不是我不赏脸,主要怕踩了你脚。”

“我心痛嘛。”

刘美仁嗔道,

“你个大笨象,让你好好练又不肯练,我不管你了。”

说完她便转去舞池。

另外一边,

等雷洛转回,

高宾便主动发问,

“洛哥,那吊毛好像很拽嘛。”

“艹,要不要我找人给他套个麻袋?”

当时很少会有人脚踏两条船,

高要点名忠信义要撑雷洛,

那忠信义就不会理会其它派系。

如此,

对于一个字头来讲,

它根本无所谓对方是哪路探长。

只要雷洛点头,

高宾绝对敢派人堵了黎民佑。

雷洛摇头,

“他就是黎民佑,刘福的侄女婿。”

“不要搞事。”

“人五人六的。”

高宾默默把黎民佑记在心里,

这混球是刘福的侄女婿,

又跟洛哥差不多年纪,

看来会是洛哥的主要对手。

雷洛晓得高宾脾性,

便再次强调,

“不要乱搞。”

没办法!

现在港岛当差的就2401人,

而随便一个字头都有几十号人,

要是大一点的,

不说上千,

几百人是肯定有的。

要不是因为字头的势力实在太大,

鬼佬又哪里会改组刑事侦缉处,

然后邀请探长必须熟悉字头?

无非就是要以华制华,

让探长约束住字头嘛!

雷洛真怕高宾犯浑,

便只能看下高晋。

“洛哥,我们有分寸。”

忠信义跟雷洛是合作关系,

而非上下级关系,

唯一能协调他们的是高要,

高晋这么讲是为了宽雷洛的心,

“阿宾说说而已。”

高宾倒不是说说,

如果有机会,

他是肯定要给黎民佑一个颜色看看的,

不过现在么…

高宾看着舞池发呆,

“要哥好嘢!”

却是舞台换场,

高要的舞伴竟然变成了刚刚上去的刘美仁,

这两人舞姿天衣无缝,

看起来好似天生一对。

高宾喃喃道,

“要哥不是要给那混球戴帽子吧?”

“胡说。”

雷洛跟高晋齐齐斥责,

开什么玩笑,

要哥又不认识黎民佑。

更何况,

就算想给黎民佑戴帽子,

那也不能讲出来。

雷洛忙道,

“这是换场,等下就换回来了。”

“阿宾,千万不要乱讲,否则祸从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