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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沈婉狗眼腾的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要去硝矿?”她迫不及待地问。

硝可是个好东西,它不但可以用来制造火药,还可以制冰。

有了它想不发财,财神爷第一个就表示不同意,非得把人给摁到金元宝堆里不可。

看着她那两眼放光的模样,大反派唇角微勾:“硝矿自然是你的,不过我说的是另外一件事。”

沈婉一脸不解。

“硝矿在前面数里处深山里,大批火药却在山上地洞里。”谢慕白微微皱眉,若有所思地说,“而这客栈位于两者之间,如果单纯只是为了送运火药,似乎没必要雇佣七八个小二。”

“如果没猜错,这里应该就是火药加工厂。”

“如果能找到它,你说这是不是发财了?”

沈婉一听,立刻兴奋了起来。

别的不说,就冲那套制火药的设备,她也得去!

“这事就交给我吧。”

话音未落,沈婉便兴冲冲地走了出去。

看着她那蹦蹦跳跳的模样,谢慕白不由的笑了笑。

她竟这么喜欢钱?

别的且不说,仅从林大善人处弄来的钱财,就足够她一辈子用的,更别提国库也极有可能落入了她的手里。

看来,她在襄阳侯府过的非常不好。

此时客栈里早已乱成一团,根本没人留意沈婉。

见老管家的人都死光了,一众流犯们便开始抢夺这里的财物。

而没有粮食的胡大海也大手一挥,命众官差们将这里所有可食之物搬走。

沈婉趁乱四处寻找,也没发现任何线索。

会不会是大反派猜错了?

正在胡思乱想,她猛的看到了那间柴房。

她想了想,便推开了破旧的木门。

一步,又一步。

突然,脚下发出一阵异样的声音。

沈婉心脏一紧。

她连忙弯下腰,用手轻轻敲了几下。

果然,下面是空的。

她心中一喜,连忙将上面的稻草拔开,一块极厚的青石板赫然出现在面前。

一用力,那沉重的石板便被掀开,露出一道长长的台阶。

这台阶表面极为光滑,一看就知道有人经常从这里下去。

沈婉连想都没想,便顺着台阶走了下去。

如同山上的地洞一样,这里也是用夜明珠来照明。

再往前走几步,一个地下的火药加工厂赫然出现在面前,墙角处还堆着数百桶尚未送出去的火药。

沈婉小手一挥,所有设备和尚未运走的火药全进了空间。

发财的感觉真是好啊!

就算是日后不制造火药,把这套设备卖了估计也值不少钱。

当然,墙上那颗夜明珠她也不会放过的。

那么大的夜明珠,买下林大善人的庄子都绰绰有余了。

沈婉走上前,伸手将那颗夜明珠取下。

突然,墙壁猛的一转,一个黑乎乎的密室赫然出现。

沈婉一惊,下意识的取出了消音手枪。

刚想动手,却见密室的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个人。

他们一动不动,宛若一具具没有灵魂的木偶。

借着夜明珠的光芒,沈婉小心翼翼走上前。

只见那几人双目紧闭,气若游丝。

看他们的衣着打扮应该是过路人,肯定是被那些混蛋给劫过来的。

“来人啊,快来人啊!”沈婉眼睛一转,高声喊了起来。

反正这里的东西全都被收走,即便有人来也只能看到一个空荡荡的地洞。

听到声音,胡大海立刻带人过来了。

一看密室里的几个人,他也变了脸色。

“原来那猎户说的是真的。”沈婉故意装出一副震惊的模样,“他们这儿真的做人肉包子!”

胡大海眼底喷火,恶狠狠地啐了一口:“可真是些畜生!”

他一边骂着,一边让官差们将人抬到了客房。

密室里一共四人,一个锦衣华服,应该是富家子弟。

其余三个皆小厮打扮,想必是他的家丁。

沈婉检查了一下,发现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只不过是太饿晕过去罢了。

她让胡大海取来白糖,兑了些灵泉水给他们喂了下去。

过了一会儿,那锦衣男子缓缓睁开了眼睛。

在看到沈婉那张小黑脸时,他愤怒地睁大了眼睛:“贱人,要杀要剐随便!”

“即便化成鬼,我也会找你们复仇的!”

他的声音太过虚弱,原本霸气十足的威胁此时却软绵绵的,宛若撒娇,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有些汗颜。

“别怕,是我们救了你,那些土匪被我们杀了。”沈婉一边说着,一边拉过胡大海,“看到没有,他是官差,会保护你们的。”

看着胡大海身上那袭兮兮的官差服,锦衣公子眼底的怒火这才消失殆尽,长长地松了口气。

“你们要去哪儿?”沈婉好奇地问。

锦衣公子哑着嗓子,疲惫地说:“我姓秦,家住陈留县。”

“前几日我带了几个家丁返乡,怎知途中遇到土匪。”

“他们杀了我两个家丁,还将他们做成了肉包子。”

“如果不是侥幸遇到姑娘,或许我现在也成了那些土匪的腹中之物……”

说到这儿,他重重地咳嗽了起来。

“别想太多,一切都过去了。”沈婉听了,安慰道,“我去给你们熬点粥,喝了就休息吧。”

听了这话,秦公子不由的眼眶通红。

沈婉熬完粥后让官差给送了过去,自己便回去向大反派炫耀她的成果了。

当然她也只是过过嘴瘾,并不会真的让他进空间参观。

看着这小丑女得意洋洋的模样,谢慕白脸上的笑意又加深了几分。

这一路上他所有的欢乐,大约都是她给的吧。

“你那么喜欢钱?“他含笑问。

沈婉用力点点头:“是啊,这世上又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钱?“

听了这话,谢慕白心里暗暗算盘着。

第二天一大早,胡大海便通知大家吃饭后出发。

听到声音,秦公子也带着几个家丁出来了。

一看到他,原本正蹲在墙角啃窝头的孙氏突然眼睛一亮。

她惊愕地瞪大了眼睛:“是你?”

“你是……”秦公子打量了良久,并没认出眼前这位女子。

孙氏一看,不由的急了。

她连忙站了起来,焦急地说:“我是京城孙家的表姐啊!”

“小时候你到我家玩,还打碎了祖母的玉观音像呢。”

听了这话,秦公子这才勉强认了出来:“原来竟是表姐!”

数年不见,再加上孙氏又这副打扮,他实在没法将眼前这个乞丐似的婆子和记忆中那个光鲜亮丽的大小姐联系在一起。

一听这锦衣公子是孙氏的亲戚,沈婉连看都没有看,把给秦公子预备的那碗粥直接递给身边的人:“你吃吧。”

“真的……给我?”那人似乎有些不相信。

沈婉猛一回头,发现却是刀疤脸正红着眼睛看着自己。

她刚想将手缩回,那碗粥却已经到了对方手里。

“少夫人,我不是人。”刀疤脸流着泪,哽咽地说,“如果有来世,我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

又是这两句!

不到一天的时间,沈婉听这两句都快听吐了!

但凡他能有点新意说出第三句,估计她早就原谅他了。

沈婉不耐烦的一甩衣袖,便径直去找谢慕白了。

饭后,一行人终于出发了。

雨后的天格外的蓝,云格外的白,就连迎面吹来的热风都觉得分外的亲切。

经历过这场大雨之后,众人还是觉得那轮太阳更可爱一些。

大家心情都不错,唯一不开心的人就是孙氏了。

当时大家都处于浅昏迷状态,对外面发生的一切都听的一清二楚。

不管是不是出于被迫,可她愿意替土匪生宝宝一事,还是让众人对其极为鄙夷。

镇国公府满门忠烈,竟然会有这种没节操的儿媳!

“你最好还是找少夫人拿点药。”登徒子娘冷笑一声,一脸恶毒的向她看去,“万一真怀了那土匪的种可怎么办?”

儿子的惨死,让她把所有气都移在孙氏身上。

流放路上虽苦,可之前他们一大家子都活的好好的。

可自从这贱人悄悄见过儿子之后,坏事就一件接着一件。

弄不好,儿子就是被这贱人的相好给害成那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