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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宦官驸马是竹马 > 第147章 安颜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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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这是今日冯嘉玉教给学生们的一句诗,同时也是这所学堂建立的初衷。

“我希望你们都能成为为他人遮风挡雨的人,这句话也是我们安颜学堂的宗旨,我希望你们每个坐在这里的人都要永远记住这句话,永远身体力行地去践行这句话。”

“是的夫子,我们记住了。”

“好,和我一起把这首诗读一遍,八月秋高风怒号……”

“八月秋高风怒号……”

冯嘉玉不想抛弃任何一个,眼中闪着渴望知识的人。

可是就像将军总需要一将功成万骨枯就,她们同样也需要一代人一代人地去奠定这个基石。

总是要有人牺牲,或许要牺牲很多人。

但是为了她们最终的目标,她们别无选择。

冯嘉玉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那些未能进入学堂学习的孩子,心中再多的不舍都要抛却,她是走在最前面的人,她决不能掉队,决不能迷失方向,她必须狠下心来。

“好了,今日的诗文就学习到这里,收拾一下去厨房帮忙吧。”

所有来到了这里的女孩子在读书学习之余,每日都要帮忙学堂做至少一个时辰的内务。

或是帮忙打扫学堂,或是浆洗缝补衣裳,或是准备膳食,或是给菜田浇水松土。

在开课第一日冯嘉玉就给她们立好了规矩,

“把你们带进来,不是要你们做只会读书的人,也不是让你们到这里来做小姐,你们的确更聪慧,但在你们的聪慧还没创造有价值的东西之前,你们必须参与劳动,不忘本根本才能不断向前。”

当然冯嘉玉也不是要为难这些女孩子,一个时辰的劳动不算太久,既活动了身体,也是戒骄戒躁的修行。

学生们起身行礼后便一同走出门去,唯有一人走向了冯嘉玉。

王秀秀走到冯嘉玉身边行了一礼道,“公主,我还有些字不知道该怎么读,能麻烦您空闲的时候再教我一遍吗?”

“好啊,最近我都会在府里,那就明日晚膳后到这里等我。”

“多谢公主!”

王秀秀欢快地跑出去了,她是这七个女孩子里认识的字最少的,却是最勤勉的。

不会就学,不懂就问。

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她不是被冯嘉玉救回来的,她是主动来求学的。

王秀秀一家都在冯嘉玉郊外的封地上做佃户的,一家人都老实本分。

王家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哥十二岁正在读书,王秀秀是老二今年九岁,下面还有个三岁的小妹妹。

王秀秀四五岁的时候就经常缠着去学堂读书的大哥,让他给自己讲一讲学堂的事情,讲一讲他们今天都学了什么。

每次王秀秀都听得很认真,奈何王家大哥自己也学得一知半解,只能给妹妹讲个囫囵,但是王秀秀竟然就靠着这些只言片语,以及用木棍在地上练字,就记住了两百多个字和十四首诗文。

王家夫妇对孩子读书这事情很上心,冯嘉玉从不克扣他们的银钱,年节里又总是赏赐,一家人过得还算滋润。

到年岁了就送大儿子去学堂读书,又看二女儿对读书很感兴趣,都已经八九岁了,若是能找个肯教姑娘家读书的学堂就把女儿也送去读书了。

可惜他们没门路没人脉,王秀秀读书的事情就这样搁置了。

后来多方打听这事也就传开了,冯嘉玉正在选拔学生,听闻此事派人将王秀秀带了过来。

王秀秀很紧张地站在冯嘉玉面前,老老实实说了自己想读书却不认识太多的字。

“想读书是好事,我答应你就算你没法进入我的学堂,也一定送你去民间的女子学堂。”

王秀秀扑通跪下,狠狠磕了个头,想继续的时候被铜鹊制止了。

“我这里有一份考卷,你试着写一写,不着急慢慢来就好。”

最后王秀秀交上去的考卷连及格线都达不到,却一下子就打动了冯嘉玉。

看着王秀秀方方正正却大小不一的字,能感受到就算是这样也是她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的。

冯嘉玉的考卷的最后一题:想要读书的理由。

王秀秀的答案是: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这是《中庸》里的一句话,意思是别人付出一倍的努力就能够做到的,自己就付出百倍的努力。他人付出十倍的努力能够做到的,自己就付出千倍的努力。

冯嘉玉问王秀秀知不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她很诚实地摇摇头。

“回公主,这句话是哥哥告诉我的,是哥哥的夫子告诉哥哥的,哥哥说我们都不是聪明人就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行,哥哥的夫子说勤奋就是进步。”

尽管王秀秀的字写得乱七八糟,可冯嘉玉还是留下了她,并且亲自教导她字写。

几日后王家夫妇带着筹备了好多天的束修来求见冯嘉玉,虽然东西并不贵重却是父母的一片爱子之心。

尽管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这间学堂要教女儿什么,但只要这间学堂愿意接纳他们的女儿就好。

就算是农户不识字没有钱,也想尽力为女儿做些什么。

王秀秀是第一批学生中唯一一个家人具在的,但是冯嘉玉要求她不能对家人说起在这里学的东西,只能说是诗词文章,王秀秀也都照做了。

“两位不必害怕,秀秀现在是我的学生,这束修之礼我收下了,秀秀日后便住在我府上,每半个月会有三天时间回家探亲,吃穿住行也都不用操心。”

公主高贵优雅又温和宽厚,夫妇二人感激涕零。

尽管说公主府会提供吃穿,王家夫妇依旧惦念女儿,赶紧给王秀秀做了两身新衣裳,又给女儿带了肉干和两块碎银子。

就算是农户,不需要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能表达对女儿的爱。

王秀秀在公主府门口和家人分别,就连大哥哥和小妹妹也都来了。

大哥哥将自己从学堂得到的一支笔送给了妹妹,小妹妹不知道要和姐姐分别还在伸手要和姐姐玩耍。

冯嘉玉站在廊上看着这一家人眼睛不由得湿润了,“真是羡慕这一家子。”

就算不是大富大贵,就算没权没势,依旧让人羡慕,这才是人终生追求的名为幸福的目标。

冯嘉玉开设学堂的事是秘密,只收女学生更是不得说,所以冯嘉玉对王家这唯一的变数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记得王秀秀只是到公主府里做侍女。

到了约定好的那天晚上,冯嘉玉叫人提早去学堂点了两盏灯,等她过去的时候果然看到王秀秀坐在座位上写字。

她将字写得很小以节省纸张,她明白自己能到这里读书本就不易,不想浪费一点东西。

一次冯嘉玉看到她一张纸上竟然写了九百个字,就告诉她这样是练不好字的,让他不要担心笔墨纸砚。

王秀秀应下却继续想办法不肯用纸张笔墨,她找了块松软的土地,依旧用树枝在是地上写字,同窗问她为何,她说,

“先在地上把字练会,会写了再用纸写。”

这是个好方法,于是大家纷纷效仿都这样练字。

冯嘉玉知道了以后很是感动,用篱笆将那块地圈了起来,在旁边竖了一块小牌子上写,——‘种字田’。

就算已经在地上练会了怎么写,只要写在纸上王秀秀依旧还是会把字写得小小的,只有在给冯嘉玉交考卷的时候才会把字写成正常大小。

后来冯嘉玉也就不管她了,只要慢慢等她认得更多的字了,练成了自己的字体,她就不需要这样了。

“公主万安。”王秀秀几人每个月都会有几天时间跟着冯嘉玉身边的侍女学习礼仪,她现在已经能够很标准地行礼问安了。

“免礼,只要在学堂我就是夫子,坐吧,都有那些字不认识?”

“请教夫子,这二十四个字还是不太认得。”

王秀秀将自己不认识的字都写成了规整的大字,虽然笔迹还是很稚嫩,但是横平竖直也方正得可爱。

“你这字已经进步了很多,是谁带着你在写?”

“是芳姐姐教我的。”

李芬芳也是第一批学生的一个,没人教导就是天生写得一手好字,当初在冯嘉玉的考卷下,对于为何想读书的回答只给了两个字:

写字。

那两个字飘逸洒脱,不比任何一个多年习字的人差,冯嘉玉也欣赏这份魄力便收下了这个学生。

冯嘉玉让她带着同窗们一起练字,希望有一天能她能创造出一份独属于她的字体,以供后人学习膜拜。

冯嘉玉很耐心地给王秀秀讲解每一个字的读音,看着王秀秀一脸认真的表情,她终于能和外祖父共情了。

“好了,今天时候不早了,回去早些休息,明日再复习,累坏了眼睛和身体就得不偿失了。”

“学生谢夫子教导。”王秀秀行礼后便垂头等着冯嘉玉离开。

冯嘉玉边走边笑着摇头说,“这孩子怎么和那一板一眼的顺荷郡主这么像。”

冯慧思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看了看月已高悬便关窗,洗漱,熄灯,休息了。

原本这学堂早就能开起来,若不是为了捉出内鬼,冯嘉玉也犯不着熬了好些个通宵。

襄儒卿前脚刚走,冯嘉玉后脚就想着如何把内鬼逮出来。

那甄诚的咄咄逼人,很明显就是知道内情并且有目标地在行动。

后来配合着任鹤鸣一语道破,方墨彻底查清楚了甄诚,甄家和陈锐楷到底是怎么回事。

甄诚确实是本人无疑,但是甄诚和甄家的关系似乎不太和睦,也不能这么说,准确来说是疏离。

甄诚自小外出游历性格独立又很要强,他很不满意自己的父亲,认为父亲没有抱负没有魄力,只知道做缩头乌龟。

甄凯秦明明有很多机会调回京中任职,若是几年前就调回京中,他现在早就是工部尚书了。

可是甄凯秦却要留在蜀地治理水患,他说自己放心不下这里的百姓,直到四年前才终于被调回京中任职工部侍郎。

甄凯秦做这一切不是为了让百姓为他歌功颂德,但他万万没想到却引来了儿子对自己的反感。

甄诚离家后一路向东走,在苏城遇见了躲避婚约的陈锐楷,两人都对建筑有所研究,一见如故恨不得当场拜了把子。

后来还没完全暴露真面目的陈锐楷,还结交了不少苏城当地的世家大族,其中就有任鹤鸣一个。

甄诚是真心想要在建筑上做出点成绩来的,所以他并没有和陈锐楷在一起相处太久便继续向杭城出发。

但是他却跟着陈锐楷出入了一次苏城最顶尖的酒楼,也是那次他与任鹤鸣短暂地打了一次照面。

这次高档酒楼的经历让甄诚心中对父亲的埋怨又多了几分,他明明也可以成为这样出入都是前呼后拥的少爷。

他明明也可以是那个被簇拥着的,可他却成了簇拥着别人的。

尽管他和陈锐楷惺惺相惜,可是对于物质层面的嫉妒还是存在的。

这也坚定了甄诚继续踏上自己的路的决心,听到这里,冯嘉玉能肯定甄诚不是纯粹的坏人。

他会埋怨父亲没有给他想要的人生,但他没有一味地只是埋怨,他选择自己走向自己想要的人生。

他对建筑有自己的天赋,也能将嫉妒化为动力,他明明可以置身事外,却非要来搅这一趟浑水,惹了一身是非。

也许是因为他终于有资格真正地,与曾经那个众星捧月的人肩并肩,甚至他还要来拜托自己帮他。

也许是因为他自己的事业有了起色,同时他的父亲终于做了京官,是堂堂正正的正三品工部侍郎。

现在的甄诚也是有一群人前呼后拥,走到了哪里都能听到一句‘甄公子,久仰大名。’

也许是因为周围人的奉承,让他生出了一股‘贵气’,以至于他一开口,即便对方不知道他是谁,也会先想想他是不是那个世家大族的公子。

凡此种种都成了推动甄诚帮助陈锐楷的理由,甄诚以为自己只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又能帮助朋友,还能更进一步参观公主府的内院,对自己的事业一定是有帮助的。

他以为自己也没犯什么错,可是只要迈入泥潭就只有越陷越深,不知道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有没有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