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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142御赐锦旗

“很好,”吴云清很满意,

如今商业街已经建造完毕,毕竟这都是三层小楼,跟后世那些十层的大楼没有办法相比。

而且人手特别的充足,尽管没有机械化,可是那速度也飞快。

只是三两个月,商业街已经从无到有,完全弄好了。

不仅如此,而且大明第一商会也正式成立,其中商会会长正是眼前的张好古。

这家伙不仅有钱,而且还当过大官啊,虽然被拿下来了,可是看来圣眷很厚啊,所以也没有人能够争得过他。

副会长两人,就是吴自亮和闵象南,这两个人也是发起者,能够做副会长到时候十分合理。

参与的会员一共有一百五十三人,从南到北的商人都参与到了其中。

当然,那种特别大的商人或者豪族基本上没有,一个是看不上,另外一个就是忌惮皇帝了。

这个商会可是皇帝号召组建的,那些人很担心,他们的钱被皇帝给弄走!

这个商会成立的时候,大内总管德公公亲自到商会祝贺,并且发放通商锦旗。

这个通商锦旗可是不得了,有了这个,那么就可以经过各个州府不用过路费,经过河道不用交过桥税。

也就是说,除了交给朝廷的十税一的商税,其他苛捐杂税一律免除!

本来大明商人们对于十税一的商税都意见很大,尽管只是在江苏试行,可是抵抗的劲头也好很足。

以前都是三十税一,但是商人们其实没有少交,因为都交给了各州府,经过一个地方都要交一次过路费。

所以反对的其实都是那些大商人,大富豪,他们基本上不用交税的,各州府都是熟人,互相勾结。

那些小商人,没有话语权,所以貌似所有商人都反对一样。

现在大明第一商会这里,出现了御赐锦旗,所有参与的商人都可以打着这个名号,不用交苛捐杂税!

这些中小商人都兴高采烈,更是感觉到了商会的好处。

给了好处,当然也要让他们承担一些责任。

于是张好古就被给了一个任务,一个很大的任务@

土地问题一直是古代社会的根本问题,几乎每朝每代的兴亡都是因为土地问题而产生的。

每一次新朝代,都是继承了上一个朝代的国土,然后进行土地资源的重新分配。

旧的统治阶级被打倒,他们的土地资源被重新分配。

这样一来,老百姓的负担就轻,生产积极xing高,,就会有一个富强的时期。

所谓的盛世,一般都出现在这一时期。

而过个百年或者几百年,大量地主豪强,王公贵族,大佬污吏出现了,都想着法的捞钱,圈地。

因此在每个王朝的末期,土地兼并严重。

这个好像是一个怪圈,一个所有王朝都无法逃脱的怪圈。

如今的大日月朝已经进入末期了,同样也遭遇了这种情况。

现在是一方面上层人物手里掌握着大量的土地,另一方面是无数的无地农民形成流民,成为社会的不安定成份。

要想解决明末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土地制度。

解决土地问题、吃饭问题的方法有无数。

现在吴云清正在想办法推广高产红薯还有玉米,不过吴云清可不相信,只是凭红薯和玉米老百姓就有了活路,

吴云清感觉,你就是产粮再多,也满足不了官僚和地主以及王公贵族们的贪浴。

就算是把杂交水稻或是超级稻发明出来,估计也拯救不了日月朝覆亡的命运。

而且红薯和玉米是粗粮,卖不上价,所以经不起朝廷征税。

有钱人是想着法的少交税,或是不交税,却把一切沉重的负担都压在最普通和最底层的老百姓裑上,这才是日月朝灭亡的根本问题。

自从穿越来到这个时代以后,吴云清一直在考虑应用什么土地制度。

打土豪,分田地?

好象不行,日月朝末年还没有革命的基础。

把皇庄的土地全分给老百姓?

让王公贵族,土豪劣绅也把自己的土地给分了?

以前他也想过,干脆将皇庄分给了无地的农民,但是经过这些时间的考虑,还是觉得不可行。

一方面来说,皇庄是皇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另外,皇庄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身份。

你想啊,皇帝要是将所有皇庄都给分了,那么下一步是不是就要动那些功贵大臣,然后就是土豪劣绅了?

虽然吴云清却是有这个意思,但是他也不能那么做。

打土豪分田地这事,李自成可以做,但是皇帝不能做,因为皇帝就是最大的土豪!

他想自己的皇庄真要分了的话,恐怕得实惠的不是老百姓。

而且皇庄的土地,也解决不了大日月朝所有的问题,更可怕的后果是他的皇庄土地被分下去以后。

难免被燕城的权贵们想方设法的兼并了,而在兼并的过程中将会有多少血案的发生啊。

皇庄的地要是分下去的话,最大的可能会便宜了那些个贪婪的混蛋们。

所以只是将那些农民投献来的土地还了回去,其余的就算了。

在想了许久之后,吴云清想到,其实最好的土地政策,是土地承包制。

吴云清打算着把皇庄的土地分成两部分,大部分土地以土地承包的办法包出去。

由于大明第一商会接手管理土地承包,既然是实行新的政策,所以农民们以往不管欠了多少的帐,都一律勾消。

土地承包给农民后,土地产权归大明第一商会和皇上。

大明第一商会和农民们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皇上保证农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损失。

大明第一商会给予农民优惠,对农民的土地种植给予指导。

农民有了收获后,除了留有余粮外,要将所有的产出都卖给大明第一商会。

经过商会加工后可以变成各种产品,商会用保护价进行收购。

而农民上交二成收成,作为土地承包所应交纳的租金,给大明第一商会,大明第一商会会成立粮行来经营粮食。

并且成立工厂来加工作物的其余部分,如用稻草做成饲料,喂羊养牛等等。

综合起来看,这种灵活的制度能带来相当大的效率,一方面农民得到的实惠相当多,负担也很轻。

而且农民们打的粮食越多,挣的钱就越多,土地上的产出几乎都被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