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了痛,看见我手里拿着刀”清欢眼睛猛地睁大,瞳孔微缩“他要抢我的刀,我不能让他抢到”
“然后刀尖被推出来了,划到了他手上,血,好多血冒出来”
“他还不放过我,又要拿另一只手打我”
“我把刀收回来了,他打我的手刚好扎到刀尖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护住头”清欢说着说着眼泪又滑下来了。
“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是他疯了要杀我,他的眼神好像恨不得把我撕碎”
“所以你先下手为强,在他肚子上捅了十几刀?”年轻警官的声音响起。
“我没有…都是他逼我的…我不杀他他就要杀我”清欢有些语无伦次了。
“案发第一时间为什么会选择报警?”
“我腿软,站不起来”
“所以你若是能站起来你会选择逃跑?”
“不会,法网恢恢”
“所以为什么会报警?”
“什么为什么?”清欢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
遇事找警察啊,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多年的办案让老警官很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女孩绝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可警察办案要讲证据。
现在所有证据都指明了,女孩只是自卫过当,而那个人的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就算他出了伤残证明,法律也不可能给女孩判刑的。
而她却觉得总有哪里很违和,那个女孩真正把一个段子,演绎成了一场事故,十七刀,刀刀避开了要害,那个小渣是活活疼晕过去的啊。
到最后最严重的居然是失血过多。
物证上也确实是,刀尖推出来的不多,不足以造成什么致命的伤害。
所以一切都是巧合。
那个小渣已经审过了。
嘴巴硬的很,什么都不说。
老油条了,强奸未遂,顶多判三年,要是说错话了,再牵扯出点儿别的来还不知道要判多久。
童之瑶可以说是白担心了。
不,也不算白担心,因为警察很快就查到她头上来。
她千算万算,没想到,她丢到河里的旧手机被人打捞上来。
通过技术恢复,确认过这手机确实是林轩的,而且就在那天当晚给清欢发过短信后,又与小渣通过电话。
而且她丢手机的一幕还被路拍给拍了下来。
教唆犯罪,她也得进局子里蹲三年了。
在知道事情没成功,小渣进医院了以后童之瑶就一直很慌。
本以为像她那样的乖乖女,是没办法反抗的。
事后再威逼一番肯定就会乖乖听话了。
谁知道现在事情闹的这样大。
真是没用!办件小事都办不好!
在被抓后童之瑶反而淡定下来,仿佛那种尘埃落在地上一样。
对于警察的问询她表现的很冷静,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却对别的也是闭口不提。
伤人动机总得有吧,就查,然后发现她和林轩居然是前男女朋友关系。
然后林轩又被请来警局喝茶。
林轩状态很差,因为童之瑶被警察带走的事情被媒体捕风捉影,现在网上到处都是他的负面消息。
只因为童之瑶是他的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