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乐清知道清欢最怕麻烦,所以把流程说的非常简单,就怕她到时候又因为婚礼繁琐,而决定不结了。
毕竟是有前车之鉴在的,上一世因为帝后成婚的程序太繁琐,宁愿当宠妃也不当皇后的就是她了。
想到这里,他摸了摸心口的麒麟魂玉,那里有她的半魂,正在沉睡中修养。
只是破碎的魂魄不是那么好修复的,他用灵力蕴养了这么久,她还是没恢复过来。
这时候若是让她们强行相融,清欢就真的失去他们之间所有的记忆了,这并不是烛幽想看到的,所以他只能暂时戴着那半魂,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清欢在凌乐清这里待了一会儿,就回去洗漱睡觉了。
第二天凌乐清起的很早,他穿戴整齐,备好礼品,看着时间还早,就去楼下吃了顿早餐。
吃完早饭再看时间,还是很早,可他已经等不及了。
他踱步走到清欢家门口,看着门口两个倒贴着的福字,都能看出两分喜气来。
清欢依旧是雷打不动的八点起。
想了想,今天好像没什么事,也没什么该死的相亲,心情都舒畅了。
她下床打开窗户,走到阳台就看到一排光秃秃的花盆,没忍住又给那个已经芯里发黑的仙人球浇了浇水。
凌乐清看到清欢起床了就装作刚到的样子摁了摁门铃。
“嗯,来了”
清欢看到凌乐清就跑下楼给他开门。
洗漱一番过后才吃他带过来的早餐。
吃完饭,两人就相携着回了芦花村。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
黎父黎母择婿的标准现在是历史性最低,只要是个男人就行,所以对于凌乐清是孤儿这事也没什么微词了。
他们唯一的要求也不过是婚礼大办,彩礼不要都行,就是想要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
其实还是想长面子,想洗去清欢身上的污名。告诉那些长舌们,自己的女儿,不愁嫁。
因为凌乐清的养父养母都在国外,所以婚礼的事情都是黎家操办的。
清欢也乐得当甩手掌柜。
连婚纱婚戒都没让她操心,都是凌乐清选好,做好,再拿过来给清欢试的。
凌乐清的品味也从未让清欢失望过,这人简直是长在她心里的另一他,她喜欢什么他好像都知道。
婚宴订在丽春饭店,这里是整个乡镇最好的饭店了,清欢把整个丽春饭店都包下来,正经亲戚都在二楼吃饭,愿意凑个热闹的都可以在楼下吃流水席。
在乡镇广场上还请了一个表演团免费给大家表演歌舞,只要一句祝福就可以领小礼品。
这在整个乡里都是头一份的。
更让黎父长面子的是天价的彩礼,在这个彩礼十万二十万都说是卖女儿的地方,清欢做主给了黎父一百万。
钱对清欢来说其实不算什么,这些年因为先知,她走了很多捷径,靠着低买高卖赚了很多钱,她大部分都投到芝麻开门科技公司,现在每年的分红都是一个很可观的数字。
而且她名下还有一个娱乐公司,虽然她现在已经不怎么管了,但是请的专业经理人也不是吃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