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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丛林法则 > 我叫白清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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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个机会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如果你现在问我,后悔吗?

我会告诉你:不悔。

我这个人,没什么正义感,还一堆臭毛病。

感情只要纯粹的,容不下半粒灰尘。

可能是女人的感性使然,也可能源于我自己的性格,我无法接受感情带有目的性,所以我无法拿自己的感情去做交易。

我曾经也想过,若是罗彬没有像现实低头,我们若是在一起了,结局会是怎样呢?

结局有很多种,都是悲剧。

要么,我们的感情在日复一日平淡的生活中消磨殆尽。

要么,我们的感情在一系列的外部压力下,变质。

变得歇斯底里或是互相仇视,互相嫌弃。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时间才是。

我从不相信爱情。

曾经我以为我爱过他,事实证明,并不是:我爱的只是他爱我,爱的只是他的陪伴,若他放手了,我便也不会再爱了。

只是我想放手,太难。

小时候,和小朋友们争抢一个玩具,那个玩具我明明不喜欢,可是一旦到我的手里了,我就算是把它拆掉毁坏也不会再给别人看一眼。

我知道我有病,在心理医生的眼里,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病人。

只是有的人看起来和正常人一样,只要没有诱因她就永远不会犯病,而有些人,她会伪装的和正常人一样,就算是犯病做了什么事情,也不会被别人发现。

我是后者。

当我终于可以放手的时候,却迎来了我生命的终结。

只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一天,我终于得了空闲,想再爬一次小睨山。

可能我命该有此一劫。

那天我明明可以走那条我走了无数次的山道,可是看到了一条小岔道我还是好奇的想去看看。

然后我就见到一个满脸络腮胡子,身材并不壮硕的男子,拿一个铁锹正在掩埋什么。

我清晰的看见泥土还没覆盖的地方是一个女子的脚丫。

我见过太多的死人,只一眼我就知道那是个死掉的女人,死了多久我看不出来,因为尸体应该是被放在哪里冻过,呈黑紫色。

而一个在深山里独自掩埋尸体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正在我进退两难的时候,那个男人,发现我了。

我忽然有了一种宿命的感觉。

真正的坏人在暴露之前总是一副君子翩翩的模样,而能见到他吃人厉鬼那面的,要么是死人,要么就是,迟来的正义。

现在,我的正义,来了。

我手无缚鸡之力,而我最擅长使用的工具又没带,所以只能在被抓到的时候,握着他的手让他扎得再准一些,尽可能让我快点毙命,以减少痛苦。

曾经有个天桥算命师告诉我我二十八岁会有一劫我还不信。

那年,我刚好二十八,终究是迎来了我的曲终人散。

开始了另一段奇妙的旅程。

——

清欢曾经问过凌乐清:

“你为什么总走在我身后?”

“我想你一回头就能看见我”

“其实你可以走我前面的,你要是走在前面,我就可以一直看着你”

凌乐清:因为我不知道你会走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