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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舔狗这个职业,后继无人了

“不知道死者为大,尊重逝者吗……”

不远处,方墨和那一开始发现青烟的小男孩,一人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皆是躲在暗处,坏笑着看这一幕。

看到这不讲道理的老妇人暴跳如雷,别提有多爽了……

刚才就是那一开始在李浩文坟前碰到的少年,带着方墨找到了那熊孩子爷爷的墓碑。

方墨二话没说,就开始对遗像进行了改造,口中还振振有词。

“既然不让我教训孩子,那我替他帮当爷爷的烫个爆炸头,应该没人有意见吧?反正你家孙子也挺喜欢玩鞭炮的。”

“大哥哥,你说那家人一会要是生气了,会不会报复你朋友?”

方墨离开凤栖山的时候,在李浩文坟前碰到的那个少年也跟着朝山下走去。

方墨虽然不是特别喜欢小孩,但对这个小兔崽子却有种说不上来的别样亲切。

尤其是他刚才还帮忙带路找到了熊孩子爷爷的墓碑。

算是帮方墨出口恶气提供了线索。

“那不至于,他们要是敢对李浩文的坟墓动手动脚,过两天老子就让人把他们家老爷子的坟都给刨了。”

方墨可从来都不是一个认亏的主。

虽然他并不算很小心眼的人,但若是对方敢挑衅,方墨也绝对不会客气。

闻言,少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对了,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文哲……”

他居然也姓李?

李在华夏算是个实打实的大姓,张王李赵统称为华夏四大姓氏。

基本上大街中每十个人其中就有起码一个姓李的,要是统计的人数多一些,这个比例会更高。

说不定每一百个人里都能揪出来二十几号姓李的同胞。

所以少年姓李没什么奇怪的。

但方墨依旧觉得很凑巧,或许是缘分使然,在李浩文坟头认识的这个少年,竟然和自己去世的好兄弟一个姓氏。

而且名字里同样还都有一个文字。

要不是他年龄都约莫十一二岁上下,方墨差点都要怀疑自己与生俱来的这种好感,不会是因为这小屁孩是李浩文投胎吧?

“我叫方墨,方寸的方,墨水的墨。”

“也别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了,听上去怪别扭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个小妞在喊我呢,你就喊我方墨哥或者方墨大哥吧!”

李文哲‘哦’了一声。

二人又是接着朝山下走了一段路。

某一刻,李文哲突然开口道;

“对了方墨哥,你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谈过恋爱吗?”

闻言,方墨疑惑地看了一眼这小小少年,耸耸肩;

“结婚了,估计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家小孩都要出生了,怎么啦?”

一个年龄才十几岁出头的小孩,突然问自己关于婚姻恋爱之类的问题。

方墨感觉还是相当古怪的。

听到这话,李文哲脸上一喜。

“大哥哥,我想让你帮个忙。”

“你说。”

方墨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头。

一个小屁孩能有什么坏心思?

只是他依旧好奇,这名为李文哲的小小少年,能有什么忙非得找个最起码谈过恋爱的人士帮助?

孩子没啥心眼,说话之前都喜欢加个前缀的问题。

要是刚才方墨回答没结婚,也没谈过恋爱,估计李文哲后面就不会接着说下去了。

所以他那个前缀肯定跟待会想咨询的问题有关。

李文哲小脸掠过一抹纠结;

“我想跟我喜欢的女孩子告白,但我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我怕他拒绝我……”

话到一半,方墨便是瞪大了双眼。

等等……

什么鬼,他在说什么虎狼之词?

告白?

害怕被拒绝?

这是一个年仅十一二岁的少年应该吐出来的台词吗?

年仅十一二岁居然就有谈恋爱的打算了?

都说10后出生的孩子们成熟,方墨以前还在想,大家都是从这个年龄阶段过来的,小屁孩再成熟又能成熟到哪里去。

他做梦都没想到,居然会早熟到这个程度。

“你在跟我开玩笑?”

下一刻,方墨嘴角剧烈抽搐看向李文哲。

谁知道少年却摇了摇头;

“没有啊,我是认真的。”

说完,他那稚嫩的小小脸蛋还露出了一副向往和憧憬;

“我喜欢这个女孩子很久了,从我一年纪见到她的第一面开始,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她。”

“额……”

炸裂发言再度席卷方墨的耳膜。

一年级开始?

怪不得大家成天嚷嚷着狼多肉少,未来男孩子找老婆艰难。

方墨自己作为闪婚人士还没有这层觉悟。

现在他算是体会到了的什么叫真正的内卷严重了!

找老婆,要从娃娃抓起。

想要三十岁不打光棍,就得十三岁开始泡妞。

赢就得赢在起跑线上!

一念至此,方墨脑海中又是浮现出了一个问题。

那……老子一年级的时候在干嘛?

上课摸鱼,下课睡觉,虽然当时的女同桌也挺漂亮,但方墨压根丝毫不带怜香惜玉。

但凡她胳膊肘超过一点三八线,方墨就要用铅笔扎她。

沃日!

这样一想,我那些年错过了多少爱情啊!

跟眼前十一二岁出头就已经做好谈恋爱准备的李文哲相比。

我简直是在荒废我的童年,浪费我的青春啊!

“咕噜。”

吞咽了一口唾沫之后,方墨压下心中的惋惜。

他自我安慰道。

没事,反正我有月澜姐了。

老天爷待我不薄,知道我这种低情商儿童找不到老婆,还给我发配了一个。

下一刻,他看向李文哲;

“我觉得吧,表白,你有50%的成功率,毕竟无非就是接受或者拒绝这两种可能。”

“既然一开始你就喜欢人家,就不是抱着只做朋友的心态。”

“那你们以后也就是两种结果,要么是表白被拒,两人朋友都做不了,要么是被接受,成为情侣。”

“但无论是哪一种,我觉得结果,都要比你现在这样一个人在背后纠结要好很多……”

“额,你在干嘛?你不会在记录我刚说的那些话吧?”

“其实我也没什么恋爱经验,我就是随口胡诌的。”

话到一半,方墨突然注意到李文哲掏出手机,开始哐哐哐地打字。

还以为这小小少年,是被自己一通网上学来的感情学讲到动情,打算抄笔记呢!

谁知道凑近一看。

好家伙……

“你这就表白了!?”

方墨瞪大双眼,盯着李文哲手机上的屏幕。

李文哲;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女方;喝多了?

李文哲;没有。

女方;家里没镜子总有尿吧?

李文哲;???

女方;什么表情?你不会以为你表白我就会直接接受吧?

李文哲;哦,没事,反正你是我心动的第一千零八百六十一个女人,不同意无所谓。

女方;啥意思?合着我在你这才只能排到一千多?

李文哲;不,现在已经在一万开外了。

女方;那你刚才还说喜欢我?

李文哲;啥时候?哦,那是一分钟之前的想法,现在我的想法已经发生改变了,况且我刚才在玩真心话大冒险。

女方;大冒险给喜欢的人表白?

李文哲;不是,给列表最丑的女人表白。

女方;……

女方;呵呵,最丑的都看不上你。

李文哲;我还怕你答应呢,不然怎么叫大冒险。

好一波极限拉扯!

方墨看的眼皮子狂跳。

这尼玛顶级对抗路般的聊天,竟出自两个年仅十岁出头的小屁孩?

这段聊天记录放出去,任谁也想不到是两个初中都没上的小年轻。

很快,李文哲再给对面发消息。

收到的只有一个?,显然对方已经给他拉黑了。

“这就是你说的,从一年级开始喜欢到现在的女人?”

方墨瞪大双眼盯着少年。

李文哲撇撇嘴;“是啊,当初真是瞎了眼。”

方墨;???

“呵,自负的女人,还好她没接受我,不然我肯定都要后悔了。”

日啊,大哥你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女人,因为表白不接受你,你居然就这样分分钟把她放弃了!?

拿得起放得下,十岁出头的小孩竟然活的如此豁达吗?

说变心就变心?

下一刻,李文哲收起手机,看了一眼神色错愕的方墨;

“哥哥,你咋了?”

“别,别叫我哥。”

“你才是我哥……”

方墨诚惶诚恐,看向李汶翰的眼中满是敬佩。

心中油然而生一句,吾辈楷模,后生有望。

看来舔狗这个职业,10年之后就要后继无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