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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莲花》一曲封神。

不接受质疑。

陈景天的吉他声结束的那一刻,所有人,屏住的呼吸,放下来。

他们集体笑了。

被这首歌给笑了。

一个个开怀大笑。

摇滚歌曲,这才是他们想要的摇滚歌曲。

内心,灵魂,还是身躯,都得到了满足。

观众们,再次大声呐喊。

“陈景天。”

“陈景天。”

“蓝莲花。”

“蓝莲花。”

他们的呐喊声,尖叫声,咆哮声,传遍了整个舞台。

他们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们也渴望自由。

陈景天的歌声告诉他们,应当追逐自由。

他们被《蓝莲花》感染了,也被陈景天给感染了。

此人的歌曲,太牛了。

“这首歌,无敌了。”

“我承认,我之前说话大声了一点。”

“我只能说这首歌,牛掰。”

“以后摇滚,我就认陈景天。”

“这一次,值得了。”

“幸好我来看了,不然,我后悔死了。”

“就冲陈景天,这一次的钱,值得了。”

“真的,他真的太牛了。”

一首歌,征服了他们。

很多观众,都喜欢摇滚。

也喜欢摇滚的精神。

可是,现在的摇滚歌曲,不过是套了一层皮的垃圾歌曲罢了。

打着摇滚的名声,做着自己的事情。

恶心死人了。

陈景天的这一首歌,他的声音,他的态度,让所有人知道。

什么才是摇滚。

什么才是歌曲。

这才是人听的歌曲。

小鲜肉的歌曲,小鲜肉们所演唱的,不过是一坨大便。

没眼看。

此时此刻。

所有观众,都沉醉在自由的的世界中。

他们欢呼之后,望着舞台。

那个男人,背着吉他,鞠躬。

这一刻,他们震撼了。

每个人,都举起手。

呼应着陈景天的鞠躬。

导师们,也开始跟着挥动双手。

摇滚的风采,此刻,绽放。

萧不语导师笑了。

“这首歌,我太喜欢了。”

王英导师说道:“确实是好歌,我也好喜欢。”

“估计之后,我对其他人的摇滚不感兴趣咯。”

除非,有一首歌能够超越这首歌。

很难。

起码,十年内,不太可能。

他们是专业的歌手,知道一首好歌,多么难得。

还是一首摇滚歌曲,更加,不太可能被超越。

陈景天,开局,扔了一个王炸。

谁能打?

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真的太好听了,他的摇滚,很不一样。”

白景云笑道。

其他人的摇滚,大部分都是呐喊。

除了高音一点,没有其他的了。

那种摇滚,不是摇滚,只是高音罢了。

摇滚,不需要高音。

也不需要大声呐喊。

平淡的声音,也能够让你振聋发聩。

陈景天告诉所有人,摇滚,是这样子的。

“这首歌,让我……疯了。”

白景云痴迷一笑,她的心,被颤抖了。

陈景天的歌曲,太美了。

太好听了。

超出了她的预料。

情歌王子,不再演唱情歌。

而是摇滚轰炸所有。

他成功了。

歌曲一结束,主持人还没发话,导师们开始抢话了。

萧不语导师拔得头筹。

“三位,不好意思了,我先说吧。”

萧不语导师得意大笑:“陈景天选手,你的《蓝莲花》绝了。”

“这首歌,超越了我以前所听过的摇滚歌曲,新时代以来,你这首歌,绝对是摇滚的第一。”

“没有任何歌曲,可以超越你的《蓝莲花》。”

这是一个很高的评价。

不算诸神争霸的时代,进入新时代以后。

陈景天的这首歌,绝杀所有摇滚歌曲。

摇滚这个领域,被他玩明白了。

起码,这一首歌之后,再也没人敢小看他。

情歌是土,也会被人所看不起。

可摇滚,可是主流。

所有歌曲当中,摇滚是最经典的。

任何歌曲,对比摇滚,都要逊色。

而且,摇滚在每个人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这个地位,是民谣所不能媲美的。

摇滚,是一种精神。

一种不服输的精神。

一种永不言弃的精神。

一种追逐自由的精神。

一种……

摇滚,带领人们走向了更加美好的为好。

鼓舞你,激励你。

不断让你解放自我。

这就是摇滚。

也是摇滚不一样的魅力。

而其他歌曲,都没有此等作用。

乃至民谣,演唱的不过是自己而已。

摇滚,是唱给所有人听的。

“我这盏灯不给你的话,我想不到可以给谁。”

“你今天的演唱,折服我了。”

“摇滚歌曲,你是最棒的。”

“陈景天选手,你很好,成功让我震撼。”

他记不清楚多少次了。

每一次,都被他震撼。

每一次,都被他所洗脑。

萧不语导师感觉自己要成为陈景天的粉丝。

某时某刻,他想过。

也想去做。

成为他人的粉丝,并不糗。

他亮灯了。

直接投给陈景天。

至于杨梦,他没有说什么,随便说了两句,糊弄过去。

两首歌,不是一个级别的。

《荷花》在《蓝莲花》面前,什么都不是。

没有可比性。

真要对比的话,是对《蓝莲花》这首歌的侮辱。

萧不语导师不会做这种事情。

他做出了选择。

第一个导师开头,全程看好陈景天。

第二个导师,白景云抢先了。

她不想当后面的那几个,忍不住了。

“诚如萧不语导师所说的那样,《蓝莲花》这首摇滚歌曲带给我们自由的渴求,带给我们追寻自由的勇气,也让我们,懂得了自由。”

“我以前很少听摇滚,对摇滚歌曲,也不算是很喜欢,可能是我的歌曲的缘故。”

“你的摇滚,让我成功喜欢上了摇滚。”

“陈景天选手,你今天的演唱,只能用两个字形容:绝了。”

想要说牛逼,后来想了想,算了。

不能爆粗口。

可他的演唱,真的绝了。

太绝了。

一个不喜欢摇滚的人,此刻,都会被摇滚征服。

可能,很多人不是不喜欢摇滚,而是他们,不喜欢现在的摇滚。

无病呻吟,什么都没有,就是一首没有灵魂的歌曲。

那样的摇滚,不是他们想要的。

“我这盏灯,给陈景天了。”

她,还是一样,一如既往支持陈景天。

其他人,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这一次演唱,确实如此。

陈景天碾压全场。

杨梦的歌曲,太差了。

没有对比,没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