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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云开见月 > 第6章 叶锦岚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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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而过,马上到年底,面临着期中考试,可能是受到上次小摸底的排名刺激,这一次不用鞭策,大家格外重视,晚自习过后,很多人都逗留在教室中继续磨枪。

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困顿,陈星辰已经放弃了挣扎,一本上不了,可以上二本,反正在祖国广阔的西北西南省份,四百上下就能妥妥的上一所不错的大学,总分七百五,一半一半,陈星辰还是有一定把握的,再说,万一家里运作得当,给搞个新疆名额,那还努力啥?

最近几天,在成冰的努力挑唆下,他跟银联姐姐的关系突飞猛进,小伙子搞了一辆自行车,天天下晚自习以后护送银联姐姐回家。

两人还知道低调,一切都在偷偷摸摸中进行。

银联姐姐随便找了个理由,抛弃了一同回家的小伙伴,磨蹭到大家都走的差不多了,两个人在学校外边的黑暗角落中汇合后,欢天喜地的离开。

童云开也感受到压力,本着汲取一点算一点的原则,晚自习以后,跟着大部队一起待在教室,干熬。

前排座位上,张杰锐正在跟叶锦岚讨论问题,教室布局很老套,1-2-1布置,中间两排桌子挨在一起,每隔一个月四排位置平行移动一次,这个月,张杰锐正好跟叶锦岚挨着。

张杰锐应该是喜欢叶锦岚的,能感觉到,他这一个月尤其兴奋,动不动就拉着叶锦岚讨论问题。

青春期男生,表达喜欢的方式很直男,喜欢你就要欺负你或者辩倒你,温柔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

叶锦岚谈不上多漂亮,短发,娃娃脸,皮肤白皙,可惜眼睛不好看,可能是近视的原因,眼小并且有些外凸,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在班里的人气。

叶锦岚极其聪明,她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生,热情饱满,兴趣广泛,对各类新鲜事物和思想理念的接受度都很高,所以在一干学生中显得很有个性。

教生物的老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叫做孙圣凯,孙老师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别的不说,单凭刚刚结婚一年就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行为,在整个实验中学的传统教师队伍中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孙老师上课,一堂课45分钟,至少拿出10分钟时间来针砭时弊,大讲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他经常挂在嘴边上的结束语就是,将来不管你们高考成绩怎么样,记住一点,学校好不好只是一方面,一定要选一个南方城市!这个世界是有两面性的,存在各种各样的真相,在座的大家,不是每个人都能活得精彩纷呈,但是我希望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将来不要活成傻瓜!

孙老师广受学生欢迎,而他最狂热的崇拜者,就是叶锦岚,遗憾的是,对于实验中学来讲,孙老师注定只是一个过客,教完这个学期,他就要辞职离开,回到心心念的南方大都市。

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影响,是深刻而深远的。

比如童云开,初中三年,老夫子的言行举止就像一把无形刻刀,无声无息的改变和塑造着他的性格。

比如叶锦岚,一个学期的师生缘分,孙圣凯却对她的人生规划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此之前,她没什么特别钟意的大学,现在,她的目标很明确,非上海的大学不考!

复旦、华东理工、上海大学,攻守兼备,层次分明,反正不管怎样,必去上海!以她的成绩,总不能连上海大学都考不上!

那个年代,谈论理想,还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私下里,同学之间会经常讨论这些东西,心仪的大学是哪所啊,将来打算选什么专业啊做什么工作啊等等。

不知道是不是受孙圣凯的影响,同学之中,明确要投奔上海的,居然有不少!

这其中,着名人物,除了叶锦岚,还有张杰锐,张杰锐的心仪院校,是上海交大!

所以,他觉得跟叶锦岚算是志同道合。

张杰锐的同桌是祝晓年。

一个学期下来,同学之间彼此已经熟悉,关系变得亲密的同时,各种各样的小矛盾也凸显出来。

祝晓年从小被父母和三个姐姐宠爱,虽然是男生,但是比较娇气,再加上喜欢文学,小心思比较多,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对张杰锐很反感,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各种小情绪。

可惜张杰锐大大咧咧,根本感受不到那些五花八门的小情绪,搞的祝晓年大有秀才遇到兵的感觉。

此时,看到张杰锐眉飞色舞得意洋洋的跟叶锦岚凑在一起讨论问题,祝晓年没来由的觉得很烦躁。

忍了一会儿之后,起身对后桌的童云开说道:“云开,我有点儿头疼,先回宿舍了,你一会儿跟恩华一起走吧!”

祝晓年是张恩华的忠实小弟,有事儿没事儿随时伴其左右那种,在祝晓年看来,能成为张恩华最要好的朋友,除了能促进自己的学习成绩,本身就是一件挺荣耀的事情。

童云开抬头看了祝晓年一眼,随口答应道。

他没祝晓年这种没来由的奴性崇拜,也不喜欢他这娘们唧唧的性格,但是跟他的关系还算融洽,从不刻意疏远或者亲近。在宿舍,每次祝晓年就像看不到他一样大大方方跟张恩华分享他姐姐们送来的零食的时候,也没有被冷落和疏远的难堪,而是觉得很自然。

祝晓年将凳子放回书桌下面,故意弄出了一些声响,然而这种小动作对张杰锐毫无杀伤,他压根儿感受不到来自同桌的恶意,此时,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叶锦岚身上。

看到叶锦岚白里透红的脸颊旁边飘荡的刘海儿,张杰锐莫名其妙的冲那缕刘海儿吹了一口气。

叶锦岚一下子恼了,瞪了张杰锐一眼,没好气的呵斥道:“你神经病啊!”

“怎么了?莫名其妙的!”张杰锐也恼了,没心没肺的要跟叶锦岚开吵。

叶锦岚不搭理他,板着脸收拾收拾,起身离开教室。

张杰锐懊恼的吐了一口唾沫,咕咕哝哝的低声骂了一句。

他吐唾沫不是想表达什么情绪,而是习惯使然,嘴里就跟有什么脏东西一样,不吐不快,说实话,没什么脏污,就是一些唾沫星子,挺招人讨厌的小毛病。

童云开没注意这些小争斗,他正头昏脑涨的跟一道数学题不懈斗争。

目光呆滞的转了一会儿笔,看了看墙上的钟表,九点十五,宿舍十点关门,按照惯例,张恩华一般九点四十五往回走。

今天状态实在是不好,他不想在这里消磨时间,也没跟张恩华打招呼,起身来到教室后排,这里空空荡荡空气新鲜。

拿起陈星辰挂在书桌下面的篮球,童云开蹑手蹑脚的离开了教室。

篮球场上空无一人,童云开一个人运球、投篮,一会儿功夫就活动开,混沌的大脑就像开了一道天窗,新鲜而冷冽的空气涌进来,将混沌涤荡一空。

操场旁边,隔着一条马路就是学校食堂,此时食堂黑咕隆咚,他自然不会注意到门口还蹲着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叶锦岚。

叶锦岚心里烦躁,不想这么早回宿舍,她就想找个没人的地方一个人待会儿,操场上晃荡的人很多,溜达了半圈,她来到了食堂门口,没想到刚坐下,就看到童云开运着球跑了出来。

一个急停,一个虚晃,一个胯下运球,一个快速转身过人,虽然只有自己,但是玩的格外认真,仿佛前面真的挡着一个人一样。

躲在暗处的叶锦岚看到这一幕,莫名觉得很好玩儿,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会儿,感觉有点儿冷,正准备鼓起勇气过去说说话。

这时,操场另外一边,又过来了两个人。

叶锦岚连忙停了下来。

这两个人,是赵春雨和邵年华。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些是无意识的行为。

叶锦岚跟邵年华的关系很微妙,两人多少有点儿暗自较劲,叶锦岚的性格,多少有点儿男孩子气,做人做事真诚直接,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她觉得邵年华有点儿虚伪,而邵年华看似柔和,实际上很要强,绵里藏针,有潘超压着,做不了班里的第一,总要做女生当中的第一!

赵春雨酷爱文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艺女,她这个文艺不同于祝晓年的文艺,祝晓年的文艺是浮在表面上的做作,赵春雨的文艺是深入骨子里的修养。

赵春雨跟两人的关系都不错,之所以跟邵年华走的近一点,一方面是邵年华刻意为之,另一方面是因为两个人一个宿舍。

赵春雨清楚两人的小矛盾,也知道邵年华的小心思,但是她总能淡然处之,名如其人,春雨润无声。

今天两人从教室出来的比较早,在操场上溜达了一圈,正准备回宿舍,看到了篮球场上的童云开,赵春雨跟邵年华一商量,两人便兴致勃勃的走了过来。

童云开投了一个底角三分,哐一声,砸在了篮筐的边缘,篮球蹦蹦跳跳的冲赵春雨跑了过去。

童云开正准备去捡,一抬头就看到两个不速之客。

赵春雨抱住篮球,往前跑了几步,蹦起来胳膊一甩,冲着篮筐使劲扔了出去。

三不沾!非常不靠谱的三不沾!

童云开不等篮球落地,抓起来一个标准的三步上篮,动作娴熟,空心入网!

童云开抓住篮球,笑着看着拍打着双手一晃一晃走过来的赵春雨。

“打篮球好玩吗?”赵春雨眼睛眯成两道月牙,看着童云开笑眯眯的问道。

“还行,要不你再投一个?”童云开稍显局促,边说边将篮球递向赵春雨。

赵春雨倒是落落大方,接过篮球,莞尔一笑:“我走近一点再投吧!”

邵年华也跟过来,两个女生笑嘻嘻的开始投篮,童云开反而成了捡球的球童。

食堂门口,阴影里的叶锦岚见到这一幕,悄悄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马上考试了你怎么还天天打篮球?”邵年华抽空跟童云开聊天。

童云开并不是一个性格孤僻的人,他跟大多数男生都很熟,能玩到一起,但是跟班里女生的关系明显要疏远很多。

一学期下来,跟不少女生甚至都没怎么说过话。

说实话,这种情况,在男生中有不少,童云开并不是特例,张恩华也不怎么跟女生讲话。

但是女生对童云开的好奇心明显要强于张恩华。

“很长时间不打了,今天脑子有些迷糊,坐不住了就出来活动一下~~”童云开回答道。

“你语文和英语这么厉害,这是胸有成竹了吧?”邵年华笑着试探道。

“没有~~”童云开不知道该怎么接茬,尴尬笑了笑,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我怎么老是投不准呢?”赵春雨跟篮球较上劲了,连续不中之后,气喘吁吁的问道。

“你胳膊上得有劲儿,然后还得多练!”相比邵年华,童云开很明显愿意跟赵春雨聊天,他走过去接住篮球,运到中距离,转身金鸡独立,当着赵春雨的面秀了一个投篮,然后,没进。

“我练的也不够!”童云开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你喜欢余秋雨的书?”赵春雨刚才在篮球架下边看到一本《文化苦旅》,知道是童云开带过来的,饶有兴致的问道。

“不是老师推荐的嘛,刚借出来,还没怎么看呢~~”

“图书室能看的就那么几本,你周末可以去新华书店看看,什么书都有!”

“我看你经常抱着各种书,都是自己买的吗?”

“图书馆有的就借着看,没有的就自己买了~~”

在此之前,童云开虽然跟赵春雨见面也会打招呼,但从来没聊这么多,今天一聊,发现还挺投机。

邵年华虽然被无意识的排挤在外,但是她总能适时的插上几句话,丝毫不会让自己觉得尴尬。

关门前十分钟,三个人回到宿舍区,在大门口意犹未尽的告别。

经过今晚的接触,童云开跟赵春雨建立了良好的友谊,第二天,赵春雨大大方方的给他递了一张纸条,当着众人的面说道:“这些书我都有,你喜欢看哪本我拿给你看!”

童云开从赵春雨那里拿了一本《围城》,还没来得及看,期中考试如期而至。

考完试,两天后出成绩,接着是表彰总结大会,然后就放假,本周末两天都休息,晚自习也不用上,大家难得放松了一回,逛街的逛街,找同学的找同学。

童云开没有人可找,童云重早就放假了,在这里等了他几天,实在靠不住,就一个人回去了。周六早上吃完饭,回宿舍洗了洗衣服,童云开一个人溜达着来到了新华书店,本来想买本王小波的书,一看售价,登时打了退堂鼓,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见到很多人都在里面抱着书看,索性就跟着一起,结果一看就忘了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阵阵尿意袭来,抬头往外一瞅,已经是傍晚,这才意犹未尽的离开。

在学校外面吃了一碗炒面,天色已经变得昏暗,童云开来到教室,教室里寥寥数人,没有学习的,各自休闲。

叶锦岚正在啃馒头,察觉到有人进来,抬头看过来。

童云开跟她对上眼,点头笑了笑,旋即来到自己的座位上。

两人一个前排一个后排,距离很近。

“你怎么回来了?”叶锦岚扭头看着童云开,主动笑着问道。

“没什么事儿,寻思来教室坐一会儿,你哪儿也没去吗?”童云开问道。

两人座位比较近,低头不见抬头见,平时在路上遇见,也会打打招呼。

“没有,怪冷怪冷的,你去哪儿了?”

“去新华书店转了转~~”

“买书了?”

“没有,看了看~~”

“和春雨一起去的?”叶锦岚很随意的问道。

“自己,你怎么老是不去食堂吃饭?”童云开好奇问道。

他不止一次看到叶锦岚抱着馒头干啃,别人这样可能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但是叶锦岚肯定不是,农村孩子,先别说买不买得起,能穿的惯牛仔裤的,就没几个。

童云重家在村里算比较有钱了,这厮来到城市好几个月,才人模狗样的穿上牛仔裤。

但是叶锦岚从一入学就穿着牛仔裤运动鞋,虽然不太清楚她的底细,有时听同学闲聊,知道她也来自庆丰县,应该也是农村的。

“吃不惯,我觉得馒头很好吃,小口慢慢吃,甜丝丝的~~”叶锦岚笑着说道,她牙齿很白,一笑起来就把眼睛的缺陷遮盖住不少,说实话,看久了其实挺耐看挺漂亮。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有时候需要一个不经意的契机。

就比如现在,叶锦岚和童云开两个人就聊的很投机。

叶锦岚心思比较单纯,说话直来直去,没什么藏着掖着的,跟这种人聊天,很放松。

不知不觉中,两个人聊了很多。

童云开这才发觉,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女生,丝毫不做作,各种与众不同,不吃葱花不吃香菜,不吃很多乱七八糟的佐料,多少有点洁癖,有时不得不出去吃饭,还自带碗筷。

两人聊了一个多小时,在某一个时间节点,自然顺畅的交流突然出现了短暂的卡壳。

两个人都有点儿意犹未尽,默默寻找新的话题。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你过年去哪儿?”叶锦岚突然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

“回家啊!为什么这么问?”童云开反问道。

“真好!我还不知道去哪儿呢!”叶锦岚叹了一口气,有些羡慕的说道。

“为什么?”童云开不解。

“我的家庭情况比较复杂~~”叶锦岚又叹了一口气,情绪有些低落。

童云开沉默不语,说实话,这个话题,让他有些始料未及,他从来没想过跟人聊这个。

“我有三个姐姐三个哥哥,最小的姐姐都比我大六岁!”

“他们都在外面,做生意的做生意,打工的打工,过年都不回家,我爸妈都六十多了,天南地北的跑,不是给这个帮忙,就是给那个看孩子,今年过年,一个跟着我大姐在北京,一个跟着我二哥在郑州!”

“我感觉自己很多余,去哪里都不自在!”

叶锦岚不是一个习惯到处诉苦的人,这些多少有些难堪的苦衷,她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不知怎么回事,今天却想跟童云开好好倾诉一番。

现在的这个环境和氛围,确实是个倾诉的好机会。

“我哪里都不想去,就想回老家,家里没人也不要紧,一个人自由自在,也挺好的~~”叶锦岚笑了笑说道,笑容中却有着少女不该有的坚强和苦涩。

童云开有些难过,叶锦岚的话,让他感同身受,尤其那句感觉自己很多余,勾起了他从不与人说的伤痛。

见童云开久久不说话,叶锦岚有些委屈和尴尬,咬了咬嘴唇,手足无措的解释道:“对不起,不应该跟你说这些!”

话音刚落,眼圈已经有些泛红,她不想当着童云开的面流泪,正准备起身离开,童云开有些局促的说道:“没事儿,我心里挺不好受的,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你~~”

叶锦岚咬着嘴唇不说话。

童云开意识到她的异常,抬头一看,顿时有些慌张。

他不知道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更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这种局面。

“嗯,谢谢你!”叶锦岚闷声说道,心里还是有些后悔说了这些话。

她不明白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跟童云开说这些,可能是聊的太投机了,也可能是因为下意识的觉得这个人有些与众不同,但不管怎样,肯定不是因为男女之情,即便如此,叶锦岚也有种感情错付的尴尬感觉。

“你不要想太多,都会好起来的,其实,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童云开在努力救场,他只是不想让叶锦岚更加难过。

这个时候,他隐隐约约意识到,这些事情,有可能叶锦岚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对自己这么信任,但是在心疼之余他还是有些感动的。

“我跟你一样,家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见到叶锦岚依旧郁郁寡欢,童云开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

他决定将自己的身世告诉叶锦岚,可能这样她就不会觉得尴尬了吧!

“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然后我妈也改嫁了,一直没有联系,我从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不知道怎么回事,第一次主动说出这些话,童云开心里就像搬开了一块石头,突然轻松了许多。

叶锦岚惊讶的看着童云开,沉默数秒后,轻声说道:“对不起!”

“没什么,我都习惯了~~”童云开笑了笑说道。

教室里寂静无声,不过这一次,两个人谁也没有着急找话题,同病相怜的两个人,在这样一个平淡的晚上,无意中建立了一种彼此信任和鼓励的关系。

“走吧,我跟你去打篮球吧!”叶锦岚笑着对童云开说道,这时,她不光解开了心结,内心还非常愉悦。

“好!”童云开爽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