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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我的前半生

史蒂芬周此时早已没有了先前的不可一世,狼狈都挂在了脸上,不过也总算褪去了那种轻浮和虚伪。

方家俊笑问:“现在认识我了?”

他闷声回答:“认识了。”

史蒂芬周之所以能知道方家俊就是之前自己心心念念要对付的撒尿牛丸的老板,还是罗天乐告诉他的。

两人在拘留室里见过面。

罗天乐并没有对史蒂芬周赶尽杀绝,但不是因为仁慈。

两人毕竟合作这么长时间,史蒂芬周肆无忌惮地叫他坏蛋,对于罗天乐背地里干的脏事还是颇有了解的。

为了避免史蒂芬周鱼死网破管不住嘴,在里面对警察乱说,罗天乐还是把他捞出去了,所以他才没有坐牢。

当然,他已经破产了。

罗天乐甚至还大方地给他一个工作机会,说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让他留在公司在唐牛手下做事。

“如果你打算跟我计较以前那些事的话,我打算留在这里,在庙街的夜市支一个摊子,从头来过。”

在港岛,从学校里面卷出来、受过良好教育的通常会有一个英文名,但史蒂芬周显然不是学院派出身。

史蒂芬周出身贫寒父母双亡,早年的生活堪称辛苦。

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认真考虑过这样的问题了。

史蒂芬周想到之前的恩怨,不由走上几步,站在了火鸡的前面,用半个身子将她挡在身后。

火鸡很是着急,立刻大喊:“阿俊!”

要知道,脸上的伤疤是火鸡的逆鳞,平时谁提到都是一点就炸的,运气不好还会被她拿刀追砍。

转折点在于罗天乐的出现。

史蒂芬周并未一开始就是史蒂芬周。

方家俊觉得要不是自己在这里当电灯泡,她高低要来一句黏黏腻腻的“讨厌”。

在成为食神之前,他都堪称是一个励志的天才。

其实方家俊还有一个另外的发现。

周小余虽然看上去如同乞丐般落魄,听到他的发问却不由自主地挺起胸膛,浑身散发出来自心底的自信。

人性本来就很难抵御各种诱惑,更何况史蒂芬周整个生活在罗天乐给他造就的梦幻泡影之中,早已不知身在何处。

他这么说相当于答应了。

史蒂芬周对此将信将疑,他可是听说靓坤跟肥佬黎都丢了命的。

他发现并培养了史蒂芬周,借用了“食神”的名号推出唐朝饮食集团,果然大受欢迎,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借着银行贷款大肆扩张。

想想都辣眼睛。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周小余的眼神重新变得坚定,再看向方家俊的时候已经有了答案。

师父说,自古以来中餐界只有一名厨师死后留有传记,那个人叫王小余,是清代袁枚的家厨,对《随园食单》这本美食图鉴有很大的贡献。

尽管如此,他也是经过了千锤百炼,才脱颖而出,终成一代名厨。

“我认识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虽然不是整形专业的,不过应该能帮你看看,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介绍给你。”

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其实前后才过了没多久,但是对他来说,作为“食神史蒂芬周”发生的一切已经像是大梦一场。

周小余刚才对于火鸡的感激之情应该是发自内心的,但是视线却全程避开了她的脸。

“就卖……叉烧饭吧。”

他不堪受辱,宁愿流落街头,居然鬼使神差地来到庙街。

“卖什么?”

方家俊没有质疑:“摊位费和物业费要按时交,不然的话我们会收摊。”

果然,这是条颜狗。

“你可以来试试。”

方家俊说的是刘文。

火鸡十分好奇,想追又不敢追的样子,还是方家俊解答了她的疑问。

哦,对了,我叫周小余。

其实方家俊也没有那么高风亮节,只是有一种预感,史蒂芬周的能力他似乎还用得上。

所以方家俊给了个善意的提醒:“火鸡,你脸上的伤疤未必是不能复原的。”

“我这个人恩怨分明,不会搞错我的仇家是谁。”

他发了很长时间的呆。

“戴龙师傅说,你已经很久没有进过厨房了,还能掌勺吗?”

“打住!”

他努力地回想,回想,终于发现……好像是从他被叫作史蒂芬周开始。

当时他的天赋已经被发现,起这个名字,可谓寄予厚望。

史蒂芬周知道算计自己的第一凶手是罗天乐,但他恨意最深的还要数这条变色龙唐牛。

得天独厚的地方在于,他的味觉远较常人灵敏,又正好误打误撞进了这一行,拜师学艺之后,在厨艺上表现出来的天赋令人嫉妒。

罗天乐出身商人世家,自己经营有一家大快乐餐饮集团,本身就是港岛餐饮界一位重量级人物。

方家俊没有多解释:“你有什么打算,不会以后就指望火鸡给伱送饭了吧?”

“所以你们大可不必那么紧张,连罗天乐那样的家伙都知道做事留一线,我一个正经生意人,怎么会整天喊打喊杀的呢?”

“我是个厨子啊。”

我叫什么来着?

史蒂芬周断然否认,但一时还真的没有什么打算。

如今一朝得势翻脸何其之快,其气焰之嚣张,嘴脸之令人痛恨,比史蒂芬周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是谁?

周小余则冷静很多,听完之后又往后巷走去。

“她只是看我可怜,才对我施以一饭之恩,你有什么都可以冲我来。”

火鸡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会心一笑。为了不让自己的偶像感到尴尬,她就不追进去了。

他之前像条死狗一样倒在了巷子里,是因为突逢大变,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念,如今在方家俊的刺激之下,不得不开始认真考虑今后的生活。

火鸡见到他重新焕发斗志的时候眼中已是异彩连连,听到这里居然娇羞地偏过了头。

火鸡眼中浮现出巨大的惊喜,向方家俊连连道谢,夸他以德报怨云云。

“我猜,刚才的叉烧饭还没吃完,他肚子饿了。”

想到这个人史蒂芬周更加来气,他还清楚地记得这家伙刚刚出现的时候,是何等的谄媚,像狗一样对自己摇尾乞怜。

火鸡则是诧异了一番,就惊喜地接受了。因为跟着方家俊创业成功之后,她已经对其越来越信服了。

其实他对罗天乐的为人一清二楚,只不过在对方的有意吹捧之下渐渐飘然起来,误以为对方没有自己不行。

这个名字是他当年做学徒的时候,师父起的。

“咦,他干什么去?”

唐牛!

方家俊心里好笑,怎么这两天争先恐后情比金坚的样子,好像认定了我是一个坏人?

不过这一次她没有那么暴躁,反而很是意动的样子,眼中浮现出憧憬。

史蒂芬周,他现在又叫周小余了。

他还曾经许下一个宏愿,有感于港岛“西餐比中餐高贵”这样的现状,他致力于利用自己的天赋,提高中餐在餐饮界的地位。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那上面现在满是污垢,就如同许久许久以前,早已填埋在他记忆深处的来时一样。

就连史蒂芬周这个被使用了许久的名字,都是罗天乐告诉他要“跟国际接轨”所以才改的。

唐牛说我做不好一碗牛杂面,那我就做一碗叉烧饭给他们看看。

“当然不会。”

他终于发现,自己对罗天乐来说只是个随时可以被替代的工具人,反而是那个糟老头子给他施加了不可磨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