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1章 好友之死

太阳是不能直视的。

灼热的光线会损伤视网膜,在视野中留下青斑。

时间久了,甚至会把眼睛弄瞎。

林霄还没有瞎。

他一直把握着火候。

只要有青斑出现,就停止注视。

而且,这种程度也就够了。

足够他点亮体内的光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林霄发现,每当他直视太阳,就能获得一个光点。

光点像是某种属性,能够增强体质。

根据光点的特性,林霄将其命名为生命值。

至于获得光点的方式,他也起了个名字。

叫太阳锻体术。

截至今天,他的生命值已经达到66点。

从一名瘦弱的年轻人,变成了魁梧的肌肉男。

林霄猜测,只要光点积累到一定数量,将会引起质变。

他不知道会是怎样的改变,但总不会比现在差。

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烂了!

林霄关上窗户,转过身来。

一间四处漏风的房屋展现在面前。

纯粹的木质结构,在结合处,用泥土粘合,还有一些地方,用麻绳绑着。

房间里很空,连床都没有,只有一张用各种破布缝制成的被子。

这是他的家。

坐落于第三聚集地难民区,一个用来接受外来流民的地方。

外来者需要自己搜集材料,搭建房屋,购买生活用品。

林霄身无分文,又不是土木出身,只能把房子建成这样。

没塌就不错了。

至于那床被子,倒是花钱买的。

5块钱,他去搬尸体赚的。

聚集地每天都会有人死亡。

有饿死的,有病死的,有被人杀死的。

每隔一段时间,聚集地的管理者就会组织人手处理尸体。

很多人看不上这种工作。

倒不是因为脏臭,或者什么心理上的不适。

而是尸体上,普遍带有奇奇怪怪的病菌。

染上病,就不好治。

很多搬尸工,都是有命赚钱,没命花。

但林霄不在乎!

那些病菌,好像惧怕他一样。

搬了几次尸体,他从未得病,从未感到不舒服。

那些跟他一起搬尸的,大多已经死了,成为下一次工作的材料。

可他还活得好好的。

因为这种情况,聚集地的好事者,给他起了个名号。

叫“长命尸”。

今天,又到了搬尸的日子。

本来,他需要先到东头,找管事霍恩,领取搬尸特别许可。

凭借许可,可以在各种区域穿行,拾捡尸体。

由于他资格较老,是聚集地最长命的搬尸工,所以很多程序简化了。

霍恩给了他长期证明,不用每次都去领取许可,可以直接捡尸。

林霄带上呼吸面罩,走出大门。

刚走几步,就闻到一股浓郁的味道,连面罩都挡不住。

很好!

开门红!

家门口就有尸体。

循着味道,走到西墙下。

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躺在那里。

脸上的皮肉溃烂,有白胖的虫子在里面穿行,一些飞虫落在上面,用口器吸吮脓血。

浑身上下,只有右手是完好的。

但那右手也不正常,指甲锋利,皮肤粗糙,不像是人手,而像是某种怪异的兽爪。

林霄忍着臭味,蹲下身子,查看尸体的右手。

冰冷、坚硬,皮肤上长着细密的毛。

似乎还残留着活性。

他刚一触碰,手指竟然缩了一下。

林霄想到聚集地的传闻。

说内城区,在秘密进行人体实验。

将变易生物的肢体、器官,移植到正常人的身上。

有外城区的流民被抓走,被实验折磨得不人不鬼。

一些扛不住的,当场就死了。

如果传闻是真的,眼前这个,应该就是实验体。

但内城区和难民营的距离很远,就算是抛尸,也不应该抛到他这里啊!

是好心人给的提醒吗?

让自己小心一点,不要被抓走?

谁会这么做呢?

一个个人名在脑海中掠过,但都被否定。

他没有朋友。

没有人喜欢跟搬尸人做朋友。

也就是说,常理来讲,没有人会冒着得罪内城区的风险,提醒他。

忽然,林霄想到一个人。

李明。

他刚刚抵达聚集地时认识的人。

俩人年龄相仿,观念也差不多,很快就成了朋友。

那栋房子,就是俩人一起搭建的。

只是后来,李明消失了。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难道说?

眼前的尸体是李明?

林霄不顾尸体上的蛆虫和脓血,迅速扒掉对方的衣服。

他记得,李明脖子上带着相框吊坠。

一个很普通的吊坠,但李明特别珍惜,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眼。

没有?

尸体的脖子上,空空一片,根本不存在什么吊坠。

对了!

李明的后腰上,还有一块胎记。

相框吊坠这种东西,有可能被人拿走,而胎记不会。

林霄把尸体翻过来,掀开衣服。

果然!

在尸体的后腰,有一片青紫。

哪怕大部分都溃烂了,仍然能看出来,原来是有胎记的。

这个尸体,就是李明。

那么,事情就说通了。

好友李明是被人抓走后,参与了危险的人体实验。

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折磨,好友逃出内城区,连夜跑到这里。

死在了墙根下。

林霄想了想,把好友的右手切下,剩余的部分,用绳子绑在一起,吊在竹竿上。

内城区进行人体实验的传闻,流传了很久,大家都知道。

但不意味着,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告诉管理者,他知道这个事情。

背后说三道四,和当面打脸,是有区别的。

他要把尸体送到管理者霍恩那里,就要避免这点。

至于为好友报仇?

还不到时候。

他现在要实力没实力,要背景没背景。

谈报仇,不过是笑话而已。

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好友一个体面罢了。

而躺在火葬场,被火焰烧成灰,就是所有人最后的体面。

林霄挑着好友的身体,向东头走去。

一路上,尸体不断增多,让竹竿的弧度越来越大。

路上的人见到他,都面带厌恶,躲得远远的。

尸体是臭的。

搬尸人,同样也是臭的。

没人喜欢跟搬尸人做朋友,除了李明。

走到火葬场,将几具尸体扔到火焰之中,林霄放下竹竿,在旁边的石头上歇着。

火葬场的气味很不好,臭味,再加上尸体烧焦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几乎能把人熏晕。

一些新手搬尸人,把尸体扔下就跑,根本不会多待。

林霄却不在乎,反正他不会得病。

而那些跑得快的,才活不了多久。

霍恩见有人在火葬场旁边坐着休息,就知道是林霄。

他迟疑一会儿,缓步走到林霄面前,说道:

“林霄,内城区的大人想见你。”

林霄抬起头,看着穿戴全套防护工具的霍恩,问道:

“是实验吗?”

霍恩沉默了。

林霄是他手下最长命的搬尸工,已经干了半年之久。

人心都是肉长的,两人相处久了,就会有感情。

他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件事情。

林霄见霍恩不说话,也就知道怎么回事,接着问道:

“我能不去吗?”

霍恩摇了摇头。

“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