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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绯色的晚霞染红了整个天边。

渐渐落下的太阳残留的余晖绚丽耀眼,林陌牵着苏沐,两人盘膝坐在打谷场的空地。

欣赏着天边的美景,看着谷场上炊烟袅袅,在喧闹的人群中,一起闻着那股肆意蔓延在整个村庄的肉香。

村民们个个脸上洋溢的喜悦,村里今天的大锅饭下了大肉,听说村长专门杀了一头猪,村里人许多人家一年四季都吃不上一顿肉,因此这顿饭大伙都格外期待。

“小武!阿文团子,这里,快过来!”

打谷场十分热闹,林笙朝着迟来的几人招手叫唤,老固更是直接敲响了手里的大海碗,“铛铛铛”的格外清脆,惹的不少村民频频回头,也跟着给林武他们指路。

村里的大锅饭是家家都有份的,基本人都是一家人扎一小堆,也有家里人比较少,会好几家聚一起,和普通的流水席差不多,基本上都是十几个人扎一堆。

一群人围在一起,中间放着三个大盆,一盆肉菜,一盆素菜,还有一盆粗粮窝窝头,窝窝头个头大,大概一人能分两个也就吃饱了。

“好久没在村里吃过大锅饭了,可真热闹。”

老固憨实的脸带着几分红晕,跟着身侧的几个相熟的村民聊的火热,这段时间在河堤上帮忙,他和村里不少人都混熟了,一来二去,也有了几个聊得上话的好友。

“彦之是第一次在村里和这么多人吃饭吧?”苏沐含笑的看着付彦之。

付彦之含蓄的点点头,双眸晶亮,隐隐带着几分兴奋,但因为有些社恐怕人,还是拘谨的挺直了背脊坐在苏沐身侧。

他一身长衫,又生的白面俊朗,跟着一村子乡下人盘腿围在一起,格外的显得出尘独特,总是能引得周围的村民们频频回头打量。

不过在开饭之后,大伙的目光就只顾着眼前的饭菜了,村里大部分人家一年四季都难得吃上一顿肉菜,今天好不容易上一会,大伙自然就要敞开了肚子吃个够。

尤其是孩子们,一个个吃饭就跟打仗似的,深怕自己吃的少了,一个个抱着头大的海碗就埋头苦干,一时间筷子敲击碗筷的“啪啦”声和大伙吃到肉菜的满足声此起彼伏。

反倒衬托的林陌他们这一堆人吃相雅观了许多,这段时间林家的伙食相当的好,基本上天天都是大鱼大肉。

林武和林文他们的吃相慢慢好了许多,虽然还是大快朵颐埋头苦干,但比起旁的人已经算很好了。

“以前在书院吃饭的时候人多,但跟着这么多人,还是第一次。”

付彦之眸色闪烁,目光缓慢的落在那一个个忙着干饭的村民身上,看着他们因为吃饱饭而露出的一张张笑容满足的面容,他也忍不住被感染的满心欢喜。

以前在书院食堂吃饭,虽然人多,但他也很少和别人一起吃饭,自从家道中落后,最热的时候,也就是和那几个孩子一起的时候了。

这顿饭吃到最后,村长和里正又站出来说了几句话,大体就是说一下这顿饭的经费由来,还有村里要准备下一次的集体上山狩猎,然后就是秋收的事情……

大伙一边吃着碗里的饭菜,一边分心去听村长的话,听到激动热血的地方,还会出声附和。

“今年县里也算照拂咱们几个村子,不但领着大伙修建了河堤,还给咱们经费让大家伙能美美的吃一顿,我也不多说了,总之,今年河岸上的那几家,还有田地离河岸近的,都不用再担心河水上涨漫出来了。”

“以后这种事情,希望大家伙都积极的参与,不要再拖拖拉拉要等着人上门去喊,干活的时候不积极,这会吃饭的时候一个个比谁都麻溜儿。”

村里不耐烦的吐槽了几句,村里每次召集人手做点什么,村里总有几乎耍赖皮的,每每都要等着村长找人上门去喊,就算喊来了,干活的时候也一个比一个会躲懒。

“村长放心,以后再有这种好事,我王德发第一个报名!”

“就是,要是每次干完活都能吃上肉,我林铁柱肯定不偷懒。”

“我癞子头随叫随到!”

几个年轻的痞子少年一口肉一口汤,囫囵咽下之后,个个都满脸兴奋的朝着村长大喊。

村里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农闲的时候,村里大部分人都是要去镇上或者去山里找事情做的,但不管去镇上还是山里,能做的事情都是有限的,有时候还白折腾了时间。

大伙之所以对县里要求做的事情很反感,主要是大部分需要做的苦力基本等同于徭役了,好多时候,不但要出人去干活,一日三餐都要自己搞定。

所以村民们才对这种召集很反感,哪怕他们再怨声载道也不得不去,像这次修建河堤,能有这么一顿饱肉吃,大伙都相当满足了。

天色渐渐的暗沉下去,打谷场烧着几堆火,吃饱喝足的村民们也还没有散去。

大部份人依旧聚集在一起,纷纷感慨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今天的菜肴,还有之后的秋收,偶尔也会把最近发生的八卦说出来继续聊一下。

林陌和苏沐的体质都不是惹蚊子的那种,但耐不住这打谷场蚊子飞的多,火光摇曳中,林陌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看到嚣张飞舞在眼前的蚊子了。

眼看着林文抽了自己不知道几耳兜的时候,林陌坐不住了,他带着其他人先回了家了。

林笙和林武还在兴奋中,跟着村里人扎堆在一块儿,正聊的兴致勃勃,津津有味。

老固也有了自己的圈子,林陌想着他这段时间也忙的辛苦,这会也算是难得放松,就懒的叫他。

回家之后,苏沐就忙活着烧水给大伙洗漱,林陌本想帮忙,苏沐以他刚病好没多久,就拒绝了,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多娇弱。

天暗的早,农家人没什么夜间活动,为了节约灯油柴火,洗漱之后基本都上床歇着了。

林陌给林笙他们留了等,他耳力好,听到了老固和林武回房的声音,就是迟迟没听到林笙回来的声响,不免担忧的蹙起了眉头。

林笙虽然是他们大哥,但到底是个哥儿,林陌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套了件外衫就轻手轻脚出了门。

这会时间不算晚,估摸也就是八九点,只是天色暗的早,林陌赶到打谷场的时候,村里人已经散了赶紧,只剩下几个收尾的老汉。

林陌没问到林笙的消息,心沉了沉,脸色有些难看,借着月光,他又在附近找了一圈。

林家这段时间的风头很热闹,家里有了钱,林笙是个哥儿,难免不会有心思歹毒的地痞起了心思。

想到林笙要是经历什么不好的事情,林陌脸色愈发沉重,他脚步迅速,连着找了几个地方,眼看皎洁的月光愈发明亮高悬,他攥紧的手心也愈发用力。

**

“乐哥,你好些了没?实在不行,我回家叫阿陌和小武来帮忙?”

林笙看着一瘸一拐的唐乐,脸上的担忧溢于言表,打谷场到唐乐家的这条路都是小坡小坎,路上的石头子也多,他搀扶着唐乐一路走来,可谓是十分艰辛。

但唐乐受伤又是因为救他,他也不好意思把人丢下。

林笙擦了擦额头的细汗,微喘着粗气说道:“我家里还有阿陌之前用剩下的膏药,不然我先扶你回我家,等明日再送你回家?”

“不…不用,就要到我家了,多谢你送我回来,笙哥儿,那……那个天色也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去吧,剩下的这点路,我自己走就行了。”

唐乐声音结巴,大气也不敢喘一个,他搭在林笙肩膀上的那只大手更是僵硬的不敢动弹,整个脊背绷的紧紧的,要不是天黑月黯,只怕林笙这会早看到他满脸涨红的样子了。

他几乎是同手同脚,结巴迟缓的声音好半天才继续说道:“我家里有备着药,回去我自己能上的。”

林笙叹口气,唐乐结巴隐忍的声音在他看来,是对方脚太痛了所以在克制着不让他担心。

他声音埋冤道:“都说了没关系,等送你回到家,我再回去,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崴了脚。”

“走吧,就快到了,先送你回去擦药。”

林笙吸了一口气,蓄力之后继续搀扶着唐乐往前面的小坡走,唐乐生的高大,又练的一身的腱子肉,林笙一个小哥儿,细胳膊细腿的,基本被他笼罩在怀里。

唐乐深怕把人压坏了,一点力度都不敢放在林笙身上,就这样,林笙还是走的气喘吁吁的。

其实他的脚疼的不算严重,崴脚对他一个常年上山打猎的猎户来说,是最轻的伤了,他和山里的野狼搏斗时,大腿肉都被撕咬的面目全非,腿都快咬断了,他也能自己走回家去。

还扛着被他打死的野狼,可林笙知道他崴脚后说要搀扶他回家,那一瞬间,也不知道是那根经搭错了,他就任由林笙拦着他的胳膊肘子,拱进了他怀里,撑着他往前走。

朝思暮想的人就这样毫无防备的贴近他的怀里,他只要一低头就能亲吻到那散着皂香味的发丝,只要一用力就能把他真个人都抱起来……

唐乐恍恍惚惚,脑子里只有一根绷的紧紧的玹,他知道他应该拒绝林笙的好意,毕竟他是一个未婚嫁的哥儿,而他是一个鳏夫,于情于理都不能和他走得太近。

可他控制不住自己,嘴张张合合也没能说出一句拒绝的话,只是贪婪的,恶劣的偷偷的贪念着这一点点的接触。

他喜欢林笙。

喜欢了很多年,从他来到茂林村到现在,他都不记得多久了,只知道这个人从那时候就住进了他的心里。

如果不是自己配不上,他真的想和林笙成亲。

“怎么了?脚很疼?走不动了?”感受到唐乐的僵硬和叹息,林笙仰头去看他,月光不算亮,他只能依稀看到一个轮廓,看不清他脸上的情绪。

但能感受到对方那双眸子正灼灼的盯着他。

唐乐慌忙转头,一着急下意识就用受伤的脚走了两部,钻心刺骨的疼一下叫他面目扭曲,忍不住倒抽了几口气,他口齿慌乱的解释道:“没事,就是觉得刚才张婆子给你说的那个婚事还可以。”

他一边调整疼的发胀的脚,一边不动声色的去看林笙的表情,哪怕月光黯淡,他依旧瞪大了眸子,企图能看出一点什么来。

林笙摇摇头,继续扶着他,语气平缓道:“乐哥,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家人看上的不是我,是现在的林家,是……是阿陌,阿陌前两年身子不好,我确实很想成亲,就是想拿点聘礼给他治病娶媳妇。”

“现在……”说着,林笙叹了口气,释怀一般继续道:“好在阿陌成器,家里现在有条件了,我也没了成亲的心思了,就想好好守着阿文过下半辈子了。”

林文情况众所周知,就算林家有钱了,有人愿意把自己姑娘家过来,林笙也不放心,他这辈子是不打算成亲了。

最近除了有人给林陌说亲,不少人都再给林武和他说亲,他们几兄弟现在算是村里的香饽饽,只是媒婆还没上门,就都让他拒绝了。

阿陌一心就挂在沐哥儿身上,小武年纪还小,阿文脑子不灵光,要找也要找个真心喜欢他的,不然他情愿阿文一辈子跟着他。

“笙哥儿,你很好,林陌现在当家了,你要成亲的话,他也会很高兴的。”

唐乐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林笙的额头,为他擦拭上面的沁出的细汗,粗糙的指腹忍不住悄悄摩挲了几下。

这些年他看着林笙一点一滴的拉扯着林家几兄弟,他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敬佩,林笙的好,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看到,但他又不希望别人看到。

“这个,送给你。”

似乎酝酿了很久,唐乐才磨磨蹭蹭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坠子,是一个玉雕的小鱼,就拇指头大小,绿幽幽的,看着格外小巧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