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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我在丧尸末日里的逍遥人生 > 第25章 老伙计,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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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两个闪烁就看到了那棵大柳树,神念全开朝着东方跑去。

很快,凌志就在一片河边小广场上发现了战场。

用神念包裹身边,凌志小心翼翼的靠了过去。

这是之前下雨的时候学会的技巧,他每天杀丧尸上万,战斗时全身煞气冲天,有点理智的生物早早的就避开了他,这也是他之前很少看到变异丧尸和动物的原因。

凌志发现,神念裹身不仅可以防止雨水近身,也遮掩了他身上的气息,能大大减少变异丧尸和动物对他的警觉性。

很快,凌志靠近了小广场,躲在了一片绿化带后。广场地面上,横七竖八躺着七八具普通丧尸和几具白骨,5条大狗正包围着一个一级丧尸打转。

狗群里没有他想看到的。凌志按下心里的失望,继续看着这场难得一见的丧尸和狗群的大战。

五条大狗跟小牛犊一样大小,一身短毛脏的看不出什么颜色,在一条明显更健壮,已经觉醒的公狗的带领下,绕着丧尸缓缓的转圈。

速度型丧尸额头的晶石已经变成了浅白色,是一头刚进阶的一级变异丧尸,浑身的衣服破成了布条挂在身上。

蟹神不允许搞赤果,怎么都会有布条挡住该挡的地方。

强壮的前肢按在地上,十根锋利的指甲轻易的在混凝土地砖上划出一道道白痕。眼睛死死的盯着变异公狗,随着狗群转动着身体。

趁丧尸盯着头狗,他身后的一条大狗一步窜了上去咬向丧尸的屁股,丧尸也不转身,趴着的身形伸出右腿踹了出去,正好踢在大狗的头上,把大狗踹了个翻身,贴地上滑出去四五米。

不等他缩回腿,又一条大狗杀到,一口咬在了他右腿小腿上。丧尸气急,猛地转身,右手在狗背上一捞,划出了5条深深的血痕。

不等他加大战果,受伤的大狗呜咽着松开嘴后退,头狗已经冲了过来,作势咬向他的脖子,丧尸放弃追杀,转身面对头狗,头狗又退了回去。

场面变成了四条狗围着丧尸转,受伤的那条大狗跑到旁边的一具丧尸前开始撕咬吞食,身上的伤口很快就停止了流血,然后又加入了包围圈。

凌志在一边看的津津有味,狗群围着丧尸,冷不丁给他一下留下点伤口。如果他想跑,就会有狗拼着受伤跟他纠缠在一起,剩下几只趁机扑上去撕咬,一口就是一大块肉被撕下来。

受伤的狗还会及时啃食旁边的丧尸,这些新鲜的丧尸尸体对它们仿佛大补丸一样,既能疗伤,还可以补充体力。

几个回合下来,众狗没受多大损伤,反而丧尸一条前臂被头狗咬断,身上还少了好几块肉,血流不止,眼看着反应就慢了下来。

决战时刻,头狗抓住机会咬住了丧尸完好的前肢,其他四条狗顿时一拥而上,咬腿扑腰按住了丧尸。

很快丧尸就被头狗咬断了脖子,结束了这次憋屈痛苦的战斗。

头狗一口把灵晶连着一大块骨肉咬下,直接就吞进了肚子,然后开始独享这头变异丧尸的尸体,其他四条狗转去周围吃普通丧尸。

很快,血肉被吃干净,地上只剩下白骨。

狗群吃的肚儿圆圆,打扫完了战场,懒洋洋的躺在地上晒太阳,很快身上的伤痕就愈合的差不多了,留下了一条条粉色的伤疤。

凌志继续躲在一边看着。不一会,远处两个丧尸溜达了过来看到了狗群,顿时有了精神,嘶吼着冲了过来。

吃饱了的狗狗没有理他们,起身跃过绿化带往东方奔去。凌志神念吊着他们远远的跟在后面。

颍河南侧靠着城区,沿河边都修了休闲广场,绿化搞的挺好,往南过了一条沿河路才有建筑物,是市民晚上乘凉休闲的好地方。

凌志顺着休闲广场跟着狗群又往东走了几公里,几乎碰不到丧尸,路上倒是有很多骨头,显然都是狗群猎杀的。

终于,远远看到狗群在一栋小房子前卧着开始休息。房子只有一层,分成了两间,是环卫工人放工具休息的地方,里边还有几条狗在休息。

河边的凉亭里也有一群狗在打闹休息,凌志一眼看过去就发现了这里竟然有上百条狗,小点的有泰迪,大的黑背萨摩耶常见的城市宠物狗都有,神念中南边的建筑物里还有狗在跟丧尸厮杀。

好家伙,这是进了狗窝,看这样子周围的狗应该都聚集到这里了,毕竟河边是这些动物最容易找到的水源。

凌志散开神念,来回在周围寻觅着,忽然,他神情一顿,哈哈的笑了。“老伙计,找到你了!”

远处一棵大树下,一条浑身伤疤的大金毛正在树荫下眯着眼睛休息,它身边一条小狗崽子正趴在一个半截丧尸身上大口的撕咬。

说是狗崽子,只是因为它一身胎毛,但是体型已经有四五十公分高,差不多三四十斤重了。

不管是人类儿童还是动物幼崽,在末日刚来临的这段时间死亡率都很高,这条小狗能活下来很明显是因为它妈妈有能力给它带来食物。

前世不知道什么情况,小狗后来跟狗群走散,被凌志救下,从此就跟着凌志相依为命,后来为了救凌志而死。

望着小狗努力的撕扯着丧尸,凌志忽然觉得眼睛里有点酸。凌志从小没有过知心朋友,也没有条件养宠物,直到后来跟这条小金毛相遇后,才知道有个能说心里话,能托付后背的朋友有多么美好。

凌志刚重生那会,对以前的人和事都没有什么期盼、遗憾,唯独想起了这条金毛狗。

“以前叫你小金,是因为我是个取名废,后来喊熟悉了就一直没有改。这辈子,我想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

“如果你跟上次一样觉醒了超强体质,那么叫你金刚狼怎么样?如果你嫌俗,咱们还可以商量,你最喜欢吃皮蛋,上次咱们好不容易抢到一箱皮蛋,被你半夜里偷偷的都吃光了,不如叫你皮蛋?”

“说起皮蛋,我这次给你准备了很多很多,还有各种各样的狗粮,你以前那个主人肯定没舍得给你买过的那些。你喜欢玩飞盘,我也准备了各种各样的,以后陪你玩个够,不然叫你飞盘?”

“这次你老子我可阔气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再不过以前那种吃一顿饿三天的苦日子了,你看,我杀丧尸挖的灵晶都给你留着呢,以后天天给你当零食吃。”

凌志喃喃自语,终于忍不住瞬移了过去抱起了小金毛。

“?”小金毛正吃的痛快,忽然就感觉被人抱了起来,转头一看,是个陌生人,正对着它一脸的痴汉模样,一只手还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

“汪!”妈妈救命,有坏人!

一边正眯着眼看着儿子大口吃肉的大金毛,也看到了突然出现的凌志,看他抱起了儿子,顿时急了眼,却不敢扑上来,“汪汪”的大叫着摇人,不对,是摇狗。周围顿时汪声一片,狗群都朝着这边奔来。

凌志摇摇头,上前一把掐住了大金毛的脖子,转身朝河面奔去,几个起落,就越过了大河,落到了对面风景区里,留下一群追到河边的狗大声吠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