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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帕家的庄子点燃了烽火,敲响了示警的大钟。

“这一天天的,地里再不收拾,开春的时候种个屁啊。”

在颂帕家的城墙上,一名巡逻的庄丁抱怨道。

“你就是个种田的命!”一旁看起来似乎要高大那么一丢丢的男子回应道。

一眼看过去,一般的庄丁也就是穿着自家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服,最多就是在上身套了一件写有颂帕二字的号衫,就算得上是制服了。

而稍显高大的这位就明显装备精良了很多。

不仅仅他的粗布衣服上仅仅只有九个补丁,没有达到两位数,在这群庄丁心中,这就是一件崭新的衣服。也因为他这件衣服颇为合身,举手时也不会露出肚子,衣服的肩膀处也用了两块已经黝黑看不出品种的皮革镶嵌,所以很容易就能判断,他就是这队巡逻庄丁的队长。

“颂帕家的老爷们八成是想和清河县的人打仗。”

作为队长,他自然是更加有见识一点,毕竟昨晚颂帕大少爷就亲自接见了他们这些庄丁队长,说是清河的匪兵想来劫掠庄子,让他们严加防守,谁要是把清河兵给放了进来,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活生生扔到茅坑里面积肥。

当然,大少爷也不是只知道威逼,同样的开出了赏格,说是谁要是首先发现了清河兵,或者打死一个,至少能得到十斤糙米的赏赐,若是能抓住一个当官的,据说还能赏下一个丫鬟当老婆。

按照颂帕家对庄户人家的抠嗦程度,这算得上是数十年未有的大方赏赐。

队长很清楚,从这一点就能看出,颂帕家其实心虚了。

如若不是心虚,按照以往,颂帕家只会让庄丁干活,干得好连一个“好”字都懒得说,反正都是世世代代的庄丁,人家压根懒得搭理。

干的不好,一般来说也不会直接要人命,毕竟庄丁也是颂帕家的财产,最多就是吊起来一顿毒打,或者放狗咬上一会儿就行了,哪里会直接威胁要人命呢。

想到这里,队长默默的摸了一把腰上的疤痕,那是在前年的时候,颂帕家的小姐,就是那个叫颂帕楚楚的,突然想要一条狐狸皮的披肩,颂帕老太爷就命令庄户们进山去猎狐。

说起来都好笑,这个鬼地方哪里有狐狸?

你要说山上有老虎还可能一点,可狐狸,哪怕是最老的老人家也只是在北边来的客商嘴里听说过,说是远在大凉的东北边才有狐狸可以捕捉,而高棉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动物。

更何况就高棉冬日的气温,用狐狸披肩,这是想通过提升体温来自杀?

这些事情,颂帕老太爷知道,颂帕雄知道,颂帕楚楚也知道,但是颂帕楚楚就是提了这个要求,也许只是突然想撒个娇?

而颂帕老太爷就这么同意了。

大少爷颂帕雄就把他们这群庄丁召集起来,让他带队上山猎狐。

十天之后,浑身污垢,满身疲惫的他们从山上回来了。

由于实在是找不到狐狸,当然,他们甚至都没有见过狐狸长什么样子,所以他们拼着两人重伤,为颂帕家打回来了一只老虎,希望能将功折罪。

难得的,大少爷夸奖他们做得好,老虎浑身都是宝,不仅仅老太爷一直想要一把新的虎皮交椅,大少爷也需要虎鞭来帮助自己度过漫漫长夜。

但是,他们没能带回狐狸皮。

没能完成任务,这就是罪。

还好他平日里对自己手下的庄丁们还算好,掺杂着发霉陈米的米粥都是大家分着喝,所以众人纷纷为他磕头求饶。

颂帕楚楚才网开一面,告诉他,只要他能在她养的那条大狗嘴下坚持一刻钟,就饶了他。

那条狗很大,很凶。

当狗被牵来的时候他甚至被吓软了腿。

老虎他不怕,他有他的铁叉子,有猎刀,实在不行还能用拳头。

但颂帕家的狗,不能打,他甚至不能躲,只能躺在地上任它撕咬,最多最多,能用胳膊护住喉咙,毕竟常年打猎的他知道,若是喉咙被咬中,那是真的会没命。

一跃而起的大狗甚至比他还高,在那一瞬间,他甚至从狗的牙缝中看到了一块被挂住的血肉。

他知道颂帕家的狗是吃肉的,因此他甚至产生过一丝疑惑,难不成是因为大小姐发善心,提前喂过狗了?

后来发现狗的确应该是吃饱了再出来的,因为那条大狗只是拼命的撕咬,虽说从他身上撕下一块块的肉来,却不愿意吃下去,也就是如此,他才活下一条命来,可身上的伤疤,尤其是在左侧腰子上那一条,却一到晚上就隐隐作痛,一直提醒他不要忘了这事。

颂帕楚楚似乎说过,这些伤疤可以提醒他们这些下贱的庄户,不要总是吃颂帕家的饭,而不给颂帕家好好干活。

等到他从自己窝棚中的稻草堆上醒过来之后,他的队员们才告诉他,在他受刑的那天,他在颂帕家做婢女的妹妹去给他求了情。

颂帕楚楚当即就拿他妹妹喂了狗,所以狗吃饱了,才没能要了他的命。

自那以后,他还是庄丁的队长,身上的伤口依旧时不时发作,而那个总是会偷偷从颂帕家泔水里给他捞吃食的妹妹,却再也没了踪影。

“头,打仗?打什么仗?不是说对方是匪么?匪也能硬攻我们庄子?”

刚刚抱怨的庄丁紧紧握住他的柴刀,似乎对匪徒来犯很是紧张。

“什么匪,你就没听人说么?高棉都亡了,国王死了,现在泰京城的龙椅是清河人的,现在清河人要打过来,老爷们让我们去挡住。”

“什么?”

庄户人家再没有见识,泰京城总是知道的。

“泰京都没了,我们如何挡得住?”

刚刚来满嘴抱怨的庄丁甚至失去了继续巡逻的欲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快起来,你不要命了。”队长一脚就踢在他没有二两肉的屁股上,由于穿的都是破烂草鞋,他甚至被对方的屁股硌得脚背疼。

“再不起来,若是让老爷们看到了,你经得住那条狗咬几口?”

巡逻的队伍继续出发,但脚步却又凌乱了不少。

“头,说起来老爷们也敲了钟,点了烽火,为啥各村的佃户都不来救呢?县城的官兵也没来。”

另一人问道。

这也是大家很是关心的问题。

若是在以往,庄子里有什么事,只要庄子里发出警报,不到半日的功夫,各村的佃户还有县城里的驻军就会赶来,有没有战斗力另说,光是那乌泱泱一片的人,看起来就特别的吓人,以往好几次有匪人想来劫掠,都是这样打走的。

“县城?现在清河的人就是县令,要打庄子的就是他们,你还在等官兵么?”

队长撇了撇嘴道。

至于各村的情况嘛,这些人是不知道的。

由于清河的兵马封锁了出庄的全部道路,外面的消息根本传不进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所以大家对外面发生了什么都是两眼一抹黑。

队长倒是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他本就是昨天下午才从外面回来。

原本只是出去帮颂帕家传个信,毕竟大少爷的生辰要到了,按道理各个村子要给大少爷准备礼物。

当然,都是自家人,礼不用重,情分到了就行。

大少爷的原话是:“不管是年方二八的黄花大闺女,还是虎皮狼皮,都行,不挑。”

结果就被清河来的官兵给抓了个正着。

也就是那半天的时间,他见到了人生中从未想象过的画面。

颂帕家派驻在各个村子里的管事,如同土皇帝一般的人,被五花大绑扔在了戏台子上,清河的官吏当着所有人的面烧掉了村子里存着的全部文书,然后给每一个佃户发放了新的地契,上面盖着红彤彤的县令大印。

他就在一脸懵逼当中看到那些更加懵逼的佃户接过地契,然后摇身一变,就成了有自己土地的自耕农。

那些人他几乎都认识,全都是些祖上三代起就没有见过一个铜钱,没有吃饱过一口饭的穷鬼,哪怕在这样的场合,不少人都裤子都露着腚。

但就这样的人,在那一瞬间就成了他最羡慕的人,他甚至觉得漫天的阳光都洒在了那些幸运儿的身上,唯独自己身处在寒冷的极夜中。

是的,他也种着好几十亩的地。

颂帕家的地。

那些地就在颂帕家庄子的外面,所以他才是一个庄丁,而不是佃户,可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颂帕家还有高高的城墙和遍布陷坑的防御工事,让这些分地的官吏进不去,也就让他依旧是个庄户。

他亲眼看到那些拿着地契,陷入狂热的佃户纷纷检举管事的罪状,他们脱掉了身上的衣服,让官吏查验他们的伤疤。

他们高举着血衣,控诉着管事的残暴;

他们打开了房门,让官吏亲眼看到什么叫做一贫如洗;

他们刨开了管事的地窖,从里面救出来被关押的乡亲,起出来小山一般的粮食;

他们当中最为懦弱的人都高喊着血债血偿。

当清河的典吏,那个叫做刘大的人,大声宣布管事死罪的时候,整个村的乡亲们蜂拥上台,捶打着,撕咬着...

等到人群散去,整个台子上只留下了一摊血迹,甚至连一点肉片都找不到。

他没敢说颂帕家的庄子里还有这个村子的地契,他也不敢质疑清河人的地契有没有效力,他很清楚,在这个时候,谁要是敢把这些土地从刚刚拿到手的佃户手上夺走,估计也只会变成一摊血迹。

他很是担心自己也会被清河人处死,毕竟自己的是庄子上的人。

结果清河人只是查看了他的衣服,手上的老茧,腰上的伤口,就直接给他松了绑,一个叫做宋五嫂的大姐,还给他端来了满满一碗饭,白米饭,里面没有石子和糠壳,更没有发霉的味道。

宋五嫂告诉他,要他先回到庄子,做好准备,等时候到了,帮忙响应一下就行。

“清河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会帮助每一个好人。你先回去,等等我们,这边村里的事情忙完我们就来。”

宋五嫂如此说。

他点了点头。

大道理他也不懂,但是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吃到白米饭,他吃得很饱,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懂事,吃了人家的饭,自己这条命就该卖给人家。

天公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