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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叔,我俩出去透透风,吃饭叫我们。”

傍晚,趁着酒叔和谷少昂在厨房做饭,冷暖一把揪起金启明的耳朵用力往门外拽。

这货正在抱着手机玩荣耀,顿时尖叫:“别动别动别动!打龙呢、打龙呢……靠!”

看着对家的鲁班七号一个无敌鲨嘴炮隔空飞来,精准地命中残血的大龙后,金启明恨不得当场把手机摔地上,再狠狠地跺上两脚。

但一想想自己的手机屏幕都快碎成花了,还没钱买新手机的心酸后,还是忍住了。

贫穷,限制了他的愤怒。

“我真是服了你了,小命都快没了,还有心情给这玩游戏呢?”冷暖的血压瞬间飙升,为了保持冷静,不得不拆开一根棒棒糖含在嘴里。

“大姐,你知道我这半个多月是怎么过来的么?为了赚那点可怜的学费,白天去超市理货,晚上去饭馆端盘子,哪有时间玩游戏?”金启明一屁股坐马路牙子上,一脸生无可恋,“不用想,今天工资保准没了,那还不允许让人家利用旷工的宝贵时间上上分了?”

“快上号,我带你,我貂蝉小姐姐现在贼6。”金启明挑眉瞅了冷暖一眼,贼心不死。

“上个屁分,我都快要给你上坟了。”冷暖血压持续飙升,“怎么的,破罐子破摔,干脆等死了是么?”

“这话可不行这么说。”金启明收起手机,嘴角一咧,“哥们这叫迎接盛大的死亡,注意,是迎接,不是等死。”

“你脑袋没坏吧?”

“清醒的很。”金启明大手一挥,似是满不在乎,“那个死鱼眼不是说了么,杀了我,那个什么傲慢之王也就死了。所以,不主动叫被迫,主动就叫做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好事,说不定还得给哥们竖个雕像啥的呢。”

“我跟你说,我都做好敲诈他们一把的准备了,黑他们两百万,一百万给你,一百万给姥姥。”金启明扭过头,看向挂在西天的斜阳,笑了笑,“千万别感动,那钱哥们留着也没有用,给了你,保不准哪天心情好还能给我买两朵花上上坟什么的。”

“疯了疯了,彻底疯了。”冷暖扶额,原地踱步,突然弯下腰逼近金启明,“我告诉你,这不是玩笑,这种事他们真能干的出来。你要是死了,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姥姥了,逃考小王子的称号会永远在你坟头上挂着。”

“我知道。”金启明点头,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但我有的选么?跑?我现在可是危险分子,估计跑海外都能给我抓回来。要不反抗?谷少昂那一刀你也不是没看见,哥们指定干不过。”

“所以,既然横竖都是死,我为什么不主动点去迎接死亡呢?”

“能跑。”冷暖笃定地说,“还记得凯文吧?就那个资助我的作家,他在美洲混得特别好,我可以让他托关系把你送出去,今晚就能走。到了美洲,只要有他在,就没人能找到你。”

“真……的?”金启明不可置信,他只知道冷暖小学三年时被这个作家资助了,也因此脱离了孤儿院来到滨城,转到了他所在的学校。

听说是哪个跨国公司的大老板,相当有钱,写书只是人家的业余爱好,但万万没想到还涉及偷渡产业呢?

“真的。”冷暖点头。

“哎呀……”金启明深深地叹了口气,沉下头去,“抱歉小野猫,我决定了,不走了。”

“你觉得我在框你是么?”

“没有没有没有。”金启明瞬间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怂怂地开口,“但是……你都看到了不是么?”

“看到什么?”

“那个占据我身体的家伙,他很危险,对吧?”金启明缓缓抬起双手,“我要是不死,或者脱离那些灵术师的限制,我的双手一定会因为傲慢之王染上鲜血吧?如果真是那样,还不如让我死球算了,哥们长这么大可连一条鱼都没杀过。”

冷暖彻底无语了,准确来说,是束手无策了。

她知道这家伙有时候贱归贱,怂归怂,好像干什么事都像是瞎胡闹一样,但心中坚守的那份正义和赤诚从来没有改变过。

打小都是这副样子。

小学时一个落雪的冬天,一条小狗狗惊慌失措地从巷子里冲到马路上,尾巴上绑着一串噼里啪啦响的鞭炮,路上的车疾驰而过,当场给小狗狗撞死了。

隔壁楼的小女孩哭着喊着冲过来,跪在一滩血肉前,嚎啕大哭。

一群手里拿着鞭炮看热闹的熊孩子并排站在巷子口,一看玩笑闹大了,撒丫子就往各自家里跑。

这时一个巨大的雪球从一侧飞过来,把跑在最前面的熊孩子拍在地上,金启明咬牙切齿地冲上来,给那帮熊孩子打的鼻青脸肿,直到有大人凑上来强行把他们拉开才肯收手,眼睛红得像是发疯的野兽。

但金启明还是觉得气不过,晚上拉着冷暖挨家敲门,往人家屋里扔小地雷炮仗,扔完就跑,女主人的破口大骂声和穿着破拖鞋的男主人从身后追着他们跑。

他们在洒满月光的黑夜中就像发光的飞鸟。

姥姥也因此赔了一大笔钱。

不过姥姥一句批评的话都没说,还带他们买了一只新狗狗,送给了小女孩。

金启明因此得到了小女孩的一朵小红花。

那朵小红花,就代表那个小小少年的正义之心。

冷暖和金启明的“偶遇”也是源于那个小小少年的一场仗义相助,不过时间要再往前再推一点,那是一个放学的傍晚,冷暖转校来到滨城的第四天。

几个贼眉鼠眼的高年级同学合伙将冷暖堵在巷子里。

“喂我说你们要不要脸啊?”路过的少年在这时凑上来,一手拿着一根老冰棍,一手抓着一包辣条,巨大的夕阳正在他身后坠落,“我qq号是……夕阳一样的忧伤,你们要不要加我一下?”

然后,一场群殴就理所当然地上演了。

不过,是少年单方面群殴他们,一边爆踹一边骂骂咧咧:“我的老冰棍啊,我的辣条啊,全他喵的给我干地上了!”

完事后跟没人似的把半包辣条和雪糕棍捡起来,朝冷暖嘿嘿一笑:“别怕,以后哥们罩你。方圆几里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暴走小刺猬的称号。不过……雪糕和辣条你要不要赔我一下?”

“谁要你罩啊!”冷暖不屑地说,但还是没忍心把一个热情好事的少年丢在这,又补充了一句,“要罩也是姐罩你,走,带你买冰棍和辣条去。”

后来冷暖才知道,金启明确实有一个“暴走小刺猬”的称号。

只不过在那些人的眼里,他从来不是一个什么正义或是备受欢迎的好人,恰恰相反,他是那些人眼中的一根刺,是个名副其实的爱管闲事的“怪胎”,所以结下一个又一个梁子。

冷暖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所谓异类得不到大家的认可并非来自他们的表现,而是来自旁人的嫉妒和偏见。

好在,金启明从不在乎这种偏见。

然后,来自少年的小小叛逆心和胜负欲,又驱使着他在有意无意间用他人无法理解的方式,试图得到一种不一样的认可,就像那叛了逆的朋克。

冷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所以,那场冥冥之中的相遇,让两个好像天生反骨的少年少女,在一条叛逆的路上找到了彼此生命中的同类。

从此,那个在天台上眺望城市夜景的小孩身边多了一个人陪伴。

只是这一次,那个叛逆的小孩好像偷偷长大了。

或者说……

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金启明的叛逆是建立在不伤害别人的基础上,而冷暖的叛逆,是建立在不伤害自己的基础上。

所以,她要尊重他的选择么?

冷暖轻笑一声,然后弯下腰,一把抱住金启明。

“喂喂喂大姐,这是闹哪样,还没到生死离别的时候。”金启明瞬间就不淡定了。

“抱歉……”冷暖悄无声息地抬起右手,化成手刀,对着金启明的侧颈用力劈下,“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去送死。”

金启明白眼一翻,倒在冷暖肩膀上。

冷暖把金启明扛起来,迎着如火的夕阳,踩着依旧发烫的石板路,拼尽全力地奔跑在晚风中,夕阳把他们合为一体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没错,她做不到。

失去金启明,就像失去了相依为命的病友一样,那是世界上任何解药都无法替代的存在。

没了他,她就无法活下去。

所以,就算是她的自私,她也要带他离开,去霓虹璀璨的国际都市,亦或荒无人烟的乡野,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