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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酷的冬季是漫长的,对于森林中的动物而言,考验他们的不单单是生存,还有人类的威胁。

“阿郑,你使点劲!”

“我没力气了,哥。”

“真废物,让开,让我来!”

浑身雪白的狼崽一把挤开弟弟,拱着两条爪子,随便扒拉了几下雪地,就挖出一个比自身还要大的坑来。

雪地下面埋藏着过冬的食物,是一条没吃完的梅花鹿腿。

小狼崽叼着鹿腿出来,却没有先吃掉,而是拖到弟弟身边,让废物弟弟先吃。

“吃吧。”

“谢谢你,哥。”

“哼~”比比傲娇的竖着尾巴,坐在地上看着弟弟,“快吃吧,别磨叽,这可是妈妈好不容易藏的。”

“嗯。”阿郑埋头撕扯着冰冻的肉,吃饱喝足后让给哥哥。

比比牙齿比弟弟锋利,三两下就吃完了。

这年冬季的大雪比往常还要大,狼人们不得不储存食物,防止冬季里饿死。

白天,头狼带着成年狼群出去捕猎,小狼崽们在洞穴附近玩耍,跟着大一点的狼崽练习捕猎。

比比看到了两个小妹,带着阿郑过去。

“你们回来了。”

“嗯,妈妈捕到一只好大的猎物,藏在棕树底下。”卡莎高兴的摇着尾巴,却被姐姐咬了一口。

“姐,你干嘛咬我!”

“别摇尾,妈妈说了,狗才这样,我们是狼!”瑞拉教训四妹。

“可阿郑也这样!”

“阿郑年纪小,长大就好了。”

“哼~偏心~”卡莎扭着脑袋扑倒阿郑,闻着弟弟身上暖乎乎的奶香味,有些想睡觉。

五只小狼崽晃晃悠悠回到洞穴,看着趴在草堆上的妈妈,一个个欢快的扑了过去。

丽莎呼唤着老五,让他到自己最暖和的毛发部位里来。

阿郑顶着妈妈的期望,钻到了她的肚皮底下,慢慢的睡了过去。

第二年春,万物复苏,动物们的生活又变得肆意起来。

狼群搬了一次家,这一次距离人类居住的地方很远。

阿郑一年都没有看到过人类。

“阿郑,你别跑这么远,妈妈说了,附近的山头有其他的狼。”

“嗯,我就看看河里有没有鱼。”

比比嫌弃的直摇头,“吃什么鱼,我带你去抓兔子,走!”

两只狼跑着跑着,忽然察觉到了不对劲。

“是不是有人类在附近?”比比怀疑的看着茂密的丛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闻到了陌生的味道。

“哥哥,我们回去吧。”

“好。”比比好奇的看了一眼远方,跟着弟弟往回走。

人类是可怕的生物,比比不想让家人遇害。

他们飞快回到洞穴,将有人类的事情说了出来。

当天夜里,狼群再次搬移,这次搬进了更加茂密的丛林。

往后的几十年,比比再也没有看到过人类。

而人类的生活也在飞速发展,狼群决定,由一部分变成人类的样子,去接近人类的生活。

这个决定下来之后,族群里激动了好几天。

他们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狼,而是狼人。

成年之后的狼,有自己的选择权。

是选择作为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还是选择成为狼,一辈子过着原野生活。

比比从小就对人类的事物感兴趣,当然是要带着弟弟一起去探索人类的生活。

卡莎和瑞拉喜欢上了一头年轻的公狼,并不打算出去。

作为妈妈的丽莎将自己的两个孩子叫到跟前。

“比比,阿郑,你们变成人的的样子给妈妈看看。”

两只雪白的狼崽原地化为人形,一个有着雪白的长发,一个有着一头微卷的短发,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白色的头发。

丽莎望着格外喜欢的小儿子,却有些心疼。

“阿郑,比比,人类生性狡诈,如果在外面生活艰难,记得回家。”

“妈,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弟弟。”比比拍着胸膛保证。

丽莎还是不放心,将自己这些年对人类的了解都说了一遍,这样孩子们出去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

“记住了,银饰对我们来说有致命的威胁,这也是我们雪狼一族的弱点,绝对不能让人类知道。”

“好的妈妈。”阿郑点头答应下来,换上族长准备好的人类衣裳。

天色一黑,拜伯便带着要出去的狼群前往夜色之中。

他们此行要走一天一夜,才能抵达最近的一条公路。

银白的月光洒在树丛间,比比听到了远方的呼唤,是妈妈在山崖上嚎叫。

比比激动的看过去,可惜什么也看不到,都被茂密的树丛遮挡住了。

“阿郑,我想妈妈了……”

“咱们才走过两座山,你就舍不得妈妈了,要不别去了?”阿郑开玩笑的说着。

比比立马不干,“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人类的世界看一看。”

拜伯走在最前方,听着身后狼崽们的叽叽喳喳声,心中同样忐忑。

这是他第一次决定带着一半的族人去人类的世界,主要是人类的世界发展太快了,如果不近距离去了解他们,将来只会让自己的族群走向灭亡。

第二天天明,清晨的阳光笼罩在山巅,一条蜿蜒的马路出现在众人面前。

比比兴奋的化成人形,穿上衣服从草丛里跑出来。

阿郑跟在身后,看着山脚下的小镇,甚至还闻到了人类做饭的香味。

“哇,这就是他们的族群吗!”

比比从未想过,人类的族群会有如此大的规模。

拜伯说:“那应该叫城市,不是族群。”

“好壮观!”

其他狼人也是如此觉得。

他们一直生活在山林里,哪里见过人类工业时期的城市样貌。

拜伯说:“好了,等会儿会有车过来,你们不要乱说话。”

众人在马路旁等了几分钟,看到了一辆汽车。

坐上车后,比比强烈压制住好奇的心情,观察着其他人类的着装,才发现他们穿的太寒酸了些。

到了城里,拜伯让大家解散,各自去寻找自己想生活的地方。

比比和阿郑来到了一处教堂,里面的读书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阿郑看了看说,“比比,你想认字?”

“想……”

比比想学习人类的文字,这样才能看懂路上的标识,不至于莽莽撞撞的,什么都不会。

“可是我们没钱,得先找工作。”

“好。”

一周后,比比和阿郑在一家餐厅当了服务员,工资虽然不多,但好在凭着两位帅气的脸庞,得到了不菲的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