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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傻富贵,村里的蜜桃熟了 > 第341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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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虎虎酒对褚荣华十分见效。

可他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给自己的老婆。

毕竟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

若是将这件事情告诉给了自己老婆,那不就相当于是变着法子承认自己不行,只能通过外界助力吗!

方才褚荣华有多么执着于这酒,李梦都是看在眼里的。

“富贵哥,为什么你们男人都这么执着于这酒啊!”

说起这李梦的年纪也没比关悦小到哪里去。

一时间李富贵也不知道该如何同他解释。

毕竟你同乞丐说肉的滋味,着实是有些太过于抽象了!

“等你以后就知道了!”

既然不知道怎么解释,那索性就不解释。

校庆当天,秦兰因为怕李富贵会临时放自己鸽子,所以 一大早上就来紫御豪庭围堵李富贵。

看着今天一身淡紫色连衣裙,踩着高跟鞋,整个人都明艳无比的秦岚,李富贵的脸上也闪现出了几分惊艳。

虽说上学的时候秦岚就算得上是学校的校花。

但因为当时学生会里的事情比较多,再加上秦兰又要筹备去国外留学的事情,平日里也并没有什么时间打扮自己。

今日的秦岚,比起上学时,总是t恤运动裤运动鞋青春洋溢,倒是多了几分女人的温柔与妩媚。

前台那前来换班的关悦,看着正厅里同李富贵有说有笑的秦岚,一时间也不由得好奇的问着:“这富贵哥身边的女人,怎么都长得这么好看啊!”

光是酒店就有白雪宁,孟晚晴还有周莹三个大美女。

这又来了个秦岚。

“男人喜欢好看的女人,这女人自然也喜欢帅气的男人啊!”

“富贵哥长得这么帅,会有女人喜欢他不也挺正常的嘛……”

李梦倒是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的。

就富贵哥这身材长相,别说是白雪宁和孟晚晴了,就是自己也喜欢。

因为关悦是酒店服务员里年纪最小的,平日里自然也难逃被人打趣的命运。

想到这,李梦就用手肘轻怼了怼关悦:“怎么,你不喜欢啊!”

“我……我才不喜欢呢!”

关悦口是心非的说着。

只是她的那点小心思哪里能逃得过李梦的发言。

这小丫头,一同李富贵说话就脸红,这不是喜欢是什么啊!

知道她年纪小,脸皮薄,所以李梦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另一边,李富贵看着一大早上就杀到酒店的秦岚:“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校庆不是上午十点才开始吗?这才不到八点啊!”

此时李富贵真是严重怀疑秦岚是不是得到了叶景崇真传。

不然这两人怎么都喜欢大早上的就往自己这跑。

“这好歹也是你时隔这么多年第一次回去,总要好好收拾一下吧!”

“你赶紧上楼洗漱一下,我带你去换身行头!”

秦岚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秦岚知道这次校庆,无论是赵琳还是程野都会去。

上学的时候,秦岚就很喜欢李富贵,只是当时的李富贵一整颗心都扑在赵琳的身上,根本就看不到身后默默注视着他的自己。

关于赵琳和程野的近况,秦岚也不是没有打听过。

这些年程家的生意虽然算不上多好,但总归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

当年程野和富贵的事情闹得也算是轰轰烈烈。

当时的程野是程家的少爷,李富贵是一个乡下的穷小子。

穷人的窘迫向来就是富人的乐子。

即便当初是程野横刀夺爱,赵琳脚踏两条船。

但旁人却不会将事实说出来。

他们只会说是李富贵不自量力,竟然敢同程野抢女人。

单从李富贵平日的言行,秦岚就不难得知,如今的李富贵早就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自卑胆怯的穷小子了。

一个人内心的富足,是远比穿几万块钱的衣服,戴什么名牌手表要强得多的。

“知道你不是那种喜欢招摇的人,但毕竟是时隔这么多年第一次回去,总得象征性的意思意思吧!”

从某种程度来说,李富贵同秦岚还是有几分相像之处的。

那就是都不在乎那些旁的身外之物。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秦岚才会喜欢上当年的那个穷小子。

知道秦岚的用意,李富贵便上楼换了身衣服。

原本秦岚是准备带李富贵去自己平常总去的沙龙里改头换面一番的。

可当李富贵换好衣服从楼上走下来的时候。

不光是秦岚,就连平日里酒店里司空见惯的服务生也在此时瞪大了眼睛。

李富贵的身材是那种精壮但不瘦弱的那种。

用现在网络上的流行用语来形容就是,穿衣显瘦的那种类型。

或许是为了同身上的衣服搭配,李富贵的头发也被他看似随意的抓成了三七分的造型。

虽然看上去有些凌乱,却带着几分慵懒和随性,就如同李富贵这个人一般。

“真是不错啊,李富贵,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

“怎么样,不能给你丢人吧!”

李富贵看着秦岚戏谑着说道。

李富贵这身骚包的衣服,是白雪宁送给他的。

光是这一身西装加皮鞋,就值一辆中等档位的国产小汽车。

在李富贵看来,无论是十万块钱的衣服,还是一百块钱的衣服,其实本质上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可现实生活中的人往往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的。

更何况,如今紫御豪庭的生意爆火,李富贵也准备建立酒厂,这日后也少不了要同松山县的这些商人打交道。

李富贵毕业的莞城大学也算是名牌大学了。

往届的校友,也不乏各界的翘楚。

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方设法的想要获得校庆的邀请函,为的就是去里面结交一些有用的人。

“不过还缺了点东西!”

说着,秦岚就卖关子似的将手伸进了自己的艾绿士包包里,掏出了一个四方盒子。

将里面的百达翡丽男士手表给拿了出来,戴到了李富贵的手腕上。

即便李富贵对于名牌这东西并不精通,也知道这表肯定不便宜。

说不定比秦岚手上拎着的顶级奢侈品包包还要贵。

“老话都说,这表就是男人的第二张脸,你这第一张脸长得这么帅,第二张脸也不能丢人啊!”

这块百达翡丽,是秦岚在国外接手第一个项目的时候,赚的提成。

当时的秦岚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用自己的第一桶金,给自己人生中最爱的男人买一件礼物。

好在日后重逢的时候送给他。

但当她看见这块表的时候,她就觉得很适合李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