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龙珠之凡武惊天 > 第二十三龟仙人伪装成龙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二十三章龟仙人伪装成龙

。。。。。。。。。

值得我们欣慰的是我们四个人都被分在了不同的区域,而首先出场的则是悟空,他的对手是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家伙,全身的肌肉看起来比施瓦辛格还要恐怖。比赛开始了,面对悟空这样一个小孩,显然大家伙没有放在心上,直接向悟空抓去,可是悟空一个加速就从大家伙的身边闪过,接着用手指轻轻地点了一下大家伙的小腿,那个大家伙就直接到下了,摔出了场外,悟空就这么赢了。在别人看来悟空是侥幸获胜的,但我知道悟空那一指的力度是多么的变态,就连克林也都认为悟空是侥幸获胜的,因为他还不知道在龟仙人那里的修行已经让他们的身体彻底的脱胎换骨了。

走下场后,悟空告诉克林面对敌人不要使出全力,可是克林显然没有听懂悟空的意思。接下来上场比赛的是克林,他的对手是他以前在少林寺的师兄,而听克林说他的师兄们以前经常在寺院里欺负他,他由于实力不足所以只能忍着。

很快比赛开始了,克林面对以前经常欺负他的师兄,显然还有些胆寒,但是随着他师兄的一拳袭来,克林立刻便躲开了他师兄的攻击,接着快速冲向他的师兄,轻轻的一脚就把他的师兄给踢飞了出去,“咣”克林的师兄被克林一脚踢在了墙上,接着破墙而出,飞出了老远。

这时,克林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变强了,已经强到普通人无法抗衡的地步。

接下来出场的便是乐平,他的对手是个身穿柔道道服的大个子,看样子是个黑带选手,可是一开场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就被乐平一脚给解决了。最后是我出场了,我的对手是个黑人拳击手,一开场我就冲过去一个手刀劈了他的脖子就把他打晕了过去,也成功晋级了。

接下来,我们又连续地打倒下了后面的几个菜鸟选手,成功的晋级了决赛,都进了八强的行列。而另外四名选手分别是南无选手,我的记忆力中他应该是为了家乡那里没有水才来参加比赛的,还有一个美女,还有一个大怪鸟,最后一个便是龟仙人化妆的成龙选手了,说实话,化妆后还真的不怎么像了,因为加了头发嘛。

很快第一场四强赛便开始了,第一场便是克林和野蛮人的比赛,克林可真够倒霉的,他原本的对手就是那个臭气熏天的家伙。

比赛开始了,面对这个恶心的野蛮人克林显然对自己没有太大的信心,因为他实在是太臭了,但是他并没有退缩还是向他攻去,野蛮人一个呼吸吐气,口臭呼出喷向克林便把他给熏晕了。接着一掌伸出抓住克林,搞得克林十分痛苦,还好悟空提醒了一下克林“你感觉到的臭味只是一种错觉,你是根本闻不到的,你不是没有鼻子吗。”克林回头说道:“对耶。”起身跳起还击了野蛮人一脚,也跳野蛮人脸上放屁熏了野蛮人一下,否则就败了。

比赛继续进行,我还是在场上晃悠了一会儿,赢得了比赛,成功晋级了四强。而下一场比赛将是南无选手对抗那位美女选手兰芳的比赛了,虽然已经知道了比赛结果,可是看看美女打架成龙应该会感觉很不错的。

第二场比赛很快便开始了,一开场南无便被兰芳的美色迷惑,挨了兰芳一记重击,但是很快南无便调整心态准备反击,可是兰芳再次使出绝招,居然蹲在场中间哭了起来,再次让南无束手无策,这时,兰芳再次偷袭得手,给了南无一记重拳。之后南无显然认真起来,连续挡下了兰芳的几次攻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兰芳居然把衣服裤子都脱了,只穿着胸罩和内裤,南无这种老实人怎么能受的了这种场面,脸立即红了起来不敢看兰芳。

而兰芳也趁此机会,不断地靠近这南无,南无见状只好一点点的后退,可是很快便推到了比赛场地的边缘。就在这个时候,南无闭上了双眼,躲开了兰芳的进攻,一个纵身跳到兰芳的身后,一个手刀便把性感的兰芳打到在地,晕了过去,在裁判喊完十个数字后,最终获得了四强赛的第二场比赛。

接下来的第三场比赛便是乐平对抗龟仙人化妆的成龙,一开场乐平便火力全开,连续的进攻,可是都被龟仙人轻松的挡了下来,就连乐平的绝招狼牙风风拳都没有讨到半点便宜,最终乐平被龟仙人简单地给打出了场地。

悟空终于出场了,他的对手便是那头飞龙,看上去实力也很强劲,比赛即将开始,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下起了大雨,所以比赛不得不终止了。我们一行人来到了会场的酒吧喝东西,可是就在我们聊的开心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走了进来,来人便是悟空的下一个对手,那一头飞龙,一进来便要了一个2升大杯的牛奶。

就在这时,克林的几个师兄们却开始嘲笑起那一头飞龙来,结果显而易见,几个人瞬间就被那一头飞龙给解决掉了,服务员连牛奶还没有倒完就都倒在地上了。可是那一头大肥龙的举动还没有结束,只见那一头肥龙准备一脚踩死克林的师兄们,这时乐平居然说话了,想要制止肥龙的举动,但是却遭到了肥龙的攻击,几招下来乐平便出现了败象,而此时悟空也决定出手了,我就坐在旁边没有说话,喝着眼前的鸡尾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