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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成为学神后,兴国安邦 > 第114章 清大,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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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巴上目送四个老师离去的林初雪众人,相视一笑,纷纷告别,回家准备洗个舒服的热水澡。

几天没有好好梳洗了,蓬头垢面的,略微还带着点异味,实在难以见人。

程始和夏彦之回了宿舍,胡鸣一边走一边嚷嚷着要吃林家小馆的饭菜,得到同意后飞速奔向家里。

林初雪和夏玉枫,颜欢点点头,打了招呼就回小区了,至于雪菲菲,谁管她。

“走吧”,颜欢无奈的看着空荡荡的车厢,人都走完了,就剩下自己闺蜜一个人在座位上生闷气了。

雪菲菲拧头看着窗外,“我不走,就待在车里”。

“玉枫家的司机到了,你走不走”!

伸脖子望了望窗外,确实旁边停了一辆轿车,车牌号十分眼熟。

颜欢看她的样子,就知道肯定动摇了,做势下了车。

果然,一个泥猴冲进了轿车里。

夏玉枫坐在副驾驶上,等到人坐齐,吩咐司机了一声:“走吧”。

黑色的轿车喷着尾气小心翼翼的行驶在白茫茫的雪地里。

三个男生洗了个战斗澡,就齐聚在林家小馆的门口。

胡鸣来时,夏彦之和程始就已经在房檐下了,三个人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外面的雪花飞舞。

“不是,吃饭啊,等啥呢”?

他要饿死了好吧,尤其是门口的香味窜进了鼻子里,魂都要没了。

程始勾着胡鸣的肩膀,让他瞧瞧左边行人道的来人。

行人道上人烟稀少,女生穿着薄荷绿的棉衣,黄伞乌发,雪肤红唇,直直的钻进了夏彦之的心里。

“这也太漂亮了吧,别说彦哥,谁能扛得住啊”胡鸣不禁感慨万分。

程始觉得也是,他交往过那么多女朋友,论容貌,论气质,和眼前的姑娘天差地别。

真是同人不同命啊,羡慕不来。

“走吧,进去坐,今天我请客”,林初雪伸手拉开玻璃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程始拉着胡鸣直接进了店,留下夏彦之俩人在后面。

夏彦之走在最后,熟稔的接过女生手里的雨伞,握在手心里,然后挂到墙角的挂钩上。

店里几乎没有什么人了,已经过了饭点,十分安静。

吴秀芬招呼着刚进门的两个小伙子,一转身就看见自家闺女站在大厅里。

“初雪,你啥时候回来的,不是说去山里了吗?看着好像瘦了啊”。

一旁的林启正也擦手跑了出来,十分同意媳妇的话,看看,都瘦成啥样了。

林初雪默默看了眼自己身上蓬松的棉服,这穿的像企鹅一样,哪里瘦了?

俯身抱了抱自己的爸妈,温声细语的说道:“爸妈,我刚从山里回来,洗了个澡就过来了,这几个是我朋友,一路上挺照顾我的,请他们吃顿饭好不好”。

夫妻俩嗔怪的看着闺女,哪里能说不好呢?

三个被点名的大男生站直了身体,恭恭敬敬的叫了声“叔叔阿姨好”,惹得吴秀芬眉开眼笑。

一个劲的夸赞几人都是好孩子。

厨房里开始热火朝天的忙活着,四个人也静静地坐在凳子上等着美食投喂。

“初雪,这是你家开的饭馆吗”?胡鸣惊喜的表情惹得程始捂了捂脑袋,不想和这个缺心眼的货坐在一起。

恨铁不成钢的解释,“全校都知道这是林初雪家的饭馆,除了你,呆子”。

胡鸣委屈啊,他的手机被他爸没收了,发话什么时候成绩考到全校前15名,什么时候赎回去,他已经过了大半学期的断网生活了。

夏彦之看着旁边女生的棉衣,内心蠢蠢欲动。

棉衣的帽子很大,边缘是一圈纯白色的长绒毛,密密麻麻的拥簇着女生的脸颊,显得白嫩的面容更加小巧。

清凌凌的眸子此时也温柔的含笑,融化了一室的冰雪。

他在侧边坐在,看的格外仔细,就连脸颊上的绒毛也清清楚楚的显露无疑。

炙热的视线让女生一歪头,轻声地询问了他一句:“怎么了,我脸上有没有洗干净的脏东西吗”?

他哑着嗓子说不出话来,等桌下的一只脚踢了一下他的脚尖,这才回过神来,“没有,很干净”。

很干净,一直很干净,他在心里默念。

“来来来,快点动筷子,有什么需要的再和阿姨说,趁热吃啊”,风风火火的吴秀芬瞬间将桌子摆的满满当当。

回头就看到端着盘子的闺女和之前帮忙的男生,说了一句“初雪,把外套给妈妈,一会小心着凉了”。

再坐下时,刚才冰冷的桌面已经蒸腾着迷人的雾气,将胡鸣勾的眯了眼睛。

“快点开动吧,不要客气,这是我爸妈的拿手好菜”,然后挽了挽袖子。

其实无论初夏秋冬,她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感觉,身体一直都是温热的状态。

就现在,穿个短袖也行,只不过还是不搞特殊,随大流罢了,不然林启正夫妻俩可不会善罢甘休的。

对面的胡鸣和程始已经吃嗷嗷直叫,冬季来上这么一份美食,神仙也不屑于当了。

见此,也催促夏彦之抓紧动筷子,晚了可就没有了。

四个人,两份牛腩啫啫煲,两盘厚切猪排,两只卤猪蹄,还有几份小菜和滚烫的骨汤、米饭。

吃的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胡鸣咽下最后一口骨汤,然后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慰叹一声,“舒服~”。

可不是舒服吗,吃了两天的米糊糊就咸菜,再吃这些佳肴,骨头渣子都能唆干净了。

几个人拿起碗想要打扫卫生,却被吴秀芬按下了,来者是客,怎么能干活呢,绝对不行。

叮嘱林初雪陪着朋友聊聊天就行,也没几个碗收拾的。

林初雪无奈,父母都是说到做到的人,只能坐在位置上闲话聊天,打发时间。

“初雪,你的衣服都挺漂亮的呀”,程始这才发现,刚才那件漂亮的羽绒服里面还内有乾坤啊。

米色的毛衣,方形领口处有一条倾斜的编织带横跨,让人的视线都不由自主的聚焦到白玉雕成的精致锁骨之上。

实在漂亮!

夏彦之从羽绒服被脱下后第一眼就发现了这个毛衣的特别之处,不用想,就知道这件衣服是谁买的。

在京都的时候,余长生就是个购物狂,每天都要泡在商场疯狂采购才肯善罢甘休。

他没想到,就算在春市,也依旧能看到这样的杰作。

余长生的行为给了夏彦之深深地打击和压迫感,以致后来,林初雪的衣服怎么也穿不完,衣柜里的衣服总是换了一批又一批。

“哦,这是我师兄送我的,他眼光很好”,女生低头瞧了眼毛衣,认同了程始的看法,就是别买那么多就好了,八辈子都穿不完。

胡鸣不想管穿搭问题,他只考虑啥时候自己的手机能拿到手,这才是人生大事!

思来想去,准备找个老师给自己补习补习,就林初雪在大巴上的表现,妥妥的第一人选啊。

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初雪,你能给我补习一下知识吗,就高二的”。

林初雪想了想,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欣然答应了,顺便叫上了程始和夏彦之。

毕竟补一个也是补,补三个也是补,皆大欢喜嘛。

程始能说啥,他两个兄弟都入伙了,自己单枪匹马一个,万一被扔下考不到一个大学,还不得哭死啊。

念及此,程始觉得有必要为自己的兄弟打探一下消息,问了个高中生司空见惯的问题,“初雪,你大学考哪里啊”。

夏彦之此刻也屏住呼吸等待着女生的回答。

考哪里,林初雪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就只有一个目标啊,完全不用考虑的回答道:“清大,京都的清大”。

势在必得的声音震了震三个男生的心神,又觉得好像理所应当。

拿现在林初雪的表现来说,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清大就是她的囊中之物。

程始点了点头,伸手合上胡鸣张大的嘴巴,然后给了夏彦之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兄弟,你加油啊!

夏彦之猜到了女生的志愿,想了想自己的成绩,头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