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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汝樱火速离开了土豪村。

一方面是要去探探自己亲爱的小弟。

另一方面,当然也是因为,好不容易找到借口摆脱魏池了!

谁想要魏氏的股份啊?

上辈子她光拒绝就拒绝了不下十次,已经够心累了。

这个世界,她决不允许事情再次发生。

于是,她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分钱就跑路了。

走之前,她把土豪村的地,都转给了魏栩栩,算是物归原主。

她本来想把魏氏的工资都转给丁潇潇,贴补一下。

谁知小姑娘一接电话,就激动地嚷嚷:

“姐姐!占叔叔给我开演唱会了!”

“没想到我现在这么火,票都抢光啦!”

“占叔叔说了,我开一场就能赚千万呢,巡回下来,再加上代言什么的,今年能赚1个亿!”

丁汝樱:??

好吧,看来她那点工资,跟小姑娘的收入相比九牛一毛了。

她还是留着贴补自己吧。

哦不!

她突然想起来,还有朴朴啊!

他出门在外,正是要花钱的时候!

郑朴朴这一次,是参加一个最强大脑夏令营。

这种夏令营含金量非常高,来报名的都是顶尖聪明的孩子,光报名表就有几大沓。

经过几轮简历筛选、笔试、面试,最后,主办方只录取最优秀的20强。

不过,这些都与郑朴朴无关。

以他逆天的智力和金光闪闪的履历,从来不需要自费参加人活动。

都是主办方各种免费、奖金求着他参加,毕竟有他在,就是这个活动高质量的明证。

这次也是一样。

郑朴朴本来不想参加什么夏令营的。

以他的经验,这种活动,都是忽悠一些学习能力有限的家长和孩子的。

活动内容极其简单和无聊,他去过几次同类活动,一点收获也没。

反而觉得引导活动和出题的老师,稍显浅薄了。

提的问题一点深度也没有!

糊弄小学生呢?

但是,最后他没办法,还是参加了。

因为……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为了丰厚的奖金,他还是勉为其难参加一下吧。

结果他一来,就遇上事了。

“看到没有?就是他,他就是郑朴朴。”

“他就是?那个被人领养了3次,结果都把领养人给克死了的郑朴朴?”

“哎呀天哪,听起来好恐怖啊,我们要离他远点……”

几个小孩叽叽喳喳地,用大家都能听到的声音,自以为在窃窃私语。

有许多本来和郑朴朴不熟的孩子,听了这些言论,不由得有些害怕和惊讶。

大家有意识地与他拉开距离。

郑朴朴被孤立了。

不过,他并不在乎。

优秀得太突出,就会招致一些莫须有的流言和恶毒的排挤。

他已经很习惯了。

老师带领他们参观一个国内最先进的实验室,积极的孩子们都簇拥在老师身边,唯有郑朴朴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最积极朝老师发问的,是个嗓子很尖的萝卜头。

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名校教授,自己从小也被称为神童,因此格外骄傲。

看到郑朴朴穿着一身发白的旧衣服,听说还是个孤儿,养母又死了。

萝卜头的心里便有些看不起。

郑朴朴这种人,能聪明到哪儿去?不过是猜中几道题,运气好罢了。

萝卜头想。

他也这么肆无忌惮地跟人说了。

刚才的叽叽喳喳中,就有他的声音在。

实验室的隔壁,正好在建新的研发中心,据说投资上百亿,是一个国家级的重点项目。

因此工地上人来人往,有许多工人在忙碌着。

叉车、挖掘机、搅拌机、塔吊等设备也在一刻不停地运作中。

萝卜头看到一个带着安全帽、浑身灰扑扑的工人,正一瘸一拐走出工地外。

他突然想到了一个戏弄郑朴朴的好办法。

“哎,郑朴朴!”

萝卜头故意叫起来,吸引大家的注意。

“你看那个工人,跟你长得好像啊!”

“他该不会就是你以后的样子吧?”

其他孩子纷纷转头,一看,艾玛,果然很像!

而那工人看起来又脏又乱,瘸腿走路的样子也很滑稽。

孩子们一想到今后郑朴朴也是这样,便带着嘲笑和恶意哄笑起来。

有个别人小鬼大心思歹毒的,还朝那个工人大喊起来:

“瘸子!你儿子在这儿呢!”

“快来认儿子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孩子们笑得更大声了。

郑朴朴自己是无所谓,别人的话他向来是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但是这次牵扯到无辜的工人叔叔,他看到对方疲惫的脸上露出一丝茫然无措,就心生了一些惭愧。

“你们够了!”

他难得地板起小脸:“不要乱拿别人开玩笑,这很没礼貌!”

“我们没有开玩笑呀。”萝卜头笑嘻嘻:“你们真的长得很像啊?”

“要不然你叫他一声爸爸,看他会不会应你?哈哈哈哈……”

看到对方不以为意的样子,郑朴朴有些生气了。

他向带队老师看了一眼。

可是带队老师只顾着讨好这些家里非富即贵的学生,这会儿正抬头望天,假装没看见没听见呢。

偏偏在这时,那个工人不知是紧张还是脚疼,竟一个趔趄,摔倒一个水坑里。

这下可好,本来就灰扑扑,现在再加上湿漉漉,活似一条脏兮兮的落水狗。

而那工人,还因为腿脚不便,在水坑里扑腾了半天,也没能爬起来。

孩子们宛如在看小丑剧,被这滑稽的演出逗得哈哈大笑。

郑朴朴的小脸皱了起来。

他顶着同学们惊异的目光,一路小跑跑上前去,吃力地扶起工人。

“叔叔,你还好吗?需要送你去医院吗?”

那工人摔得满脸泥水,连本来面貌都看不出了。

“谢谢你,我可以打……”

话还没说完,他就看着自己手中湿淋淋的手机,噤声了。

这时,同学们因为两人凑到一起,起哄声更大了。

郑朴朴听着非常心烦,于是主动提出,要把工人送到附近的医院。

工人还想拒绝,但郑朴朴想要逃离那群蠢孩子的心,非常坚定和迫切,半劝半拽地把他带到医院了。

一路上,工人还有些担忧:“你独自跟一个陌生人走,老师不会担心吗?”

郑朴朴撇撇嘴:“他担心什么?他眼里只有那些有钱的同学,像我这种小透明,走十个他也不关心。”

工人皱起眉头:“这怎么行?太不负责任了!是哪个学校的老师,你跟我说!”

郑朴朴笑出声:“叔叔,你别开玩笑了,跟你说能干嘛呀!”

“你快别说话了,看就到医院了,快让医生给你检查检查吧。”

医生为工人检查了身体,还好都是些擦伤。

至于脚的患处,工人没有让医生深度检查,只说是旧伤不必理睬。

看来是很久以前就残疾了呀。郑朴朴心想。

他产生了一些同情。

不过,这份同情很快被一个重大的冲击冲散了。

工人包扎完伤口后,在医院洗手间好好收拾了一下,把脸上的泥水洗干净了。

当他从厕所走出出来,郑朴朴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这……这……这张脸。

不是成人版的自己吗!

那时候萝卜头开玩笑,郑朴朴出于对别人的尊重,并没有仔细去看工人的脸。

后来是泥水太多,没办法看清楚。

现在一看,他差点就脱口而出:爸爸!

“情况就是这样——”

郑朴朴一本正经地对丁汝樱说。

“不仅是长相,他本身也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觉得他就是我的爸爸。”

丁汝樱:……

小伙纸,你的感觉没有错。

但是从生物学上来讲,你们的dNA不太对。

郑朴朴没有留意丁汝樱一言难尽的表情,而是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分析里。

“他看起来很不好。”

“衣服很脏,工服里面的衬衫,看起来是地摊上买的假货,手表也很旧了。”

“腿好像残疾很多年,走路都会摔跤。”

“明明腿不方便,还要去工地打工,一定过得很辛苦吧。”

“姐姐,我看我还是别上学了,我去打工,赚钱养他……”

丁汝樱:……

郑朴朴在跟她说着悄悄话,另一个当事人则毫不知情地坐在不远处。

那张熟悉的脸,让她好想抽人。

郑淳元啊郑淳元,你看你混成什么样子了。

居然让十多岁的儿子辍学养你!

看他那落魄的样子,不会是上辈子的悲惨命运还是应验了吧?

他在车祸伤了腿后,被脑残的郑裕元夺权,然后赶出家门喝西北风?

太惨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丁汝樱实在也不忍心看到郑淳元有如此下场。

“朴朴,收回你的话。”

“你一个小学生,上学最重要,打什么工?”

“你这天上掉下来的爹,我养,我来照顾,行不行?”

“你就好好上学去,早点拿几个诺贝尔奖会来,我跟你这爹的下半辈子都靠你了!”

郑朴朴当然也知道现在自己人小,能力有限。

但他一个小孩已经拖累了姐姐,何况再加一个瘸子爹?

“姐姐,这不是你的责任,我不能……”

“有什么不能的!小孩子家家别想太多,这事就交给我吧!”

说着,丁汝樱大步走到郑淳元旁边。

这人现在的状态,跟上辈子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虽然人还是英俊的,可这脏不垃圾的工服,这衣服鞋子上残存的泥点子,还有他拿在手上那个红色安全帽,无一不彰显着,他现在只是一个最普通、最底层、最苦逼的打工人。

只不过,该说是命运不败美人吗?

即使已经一身邋遢,他身上仍然散发着逼人的贵气。

这当然得益于他那张贵公子的面孔,以及模特般的好身材。

仿佛他不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民工,而是来巡视工地的大老板。

丁汝樱简直对他的装逼技术叹为观止。

郑淳元也对这姐弟俩的理解能力感慨万分。

怎么就能看出来他是工人了?

虽然他穿着工服是没错,但是他里头穿着阿玛尼,手上的表价值几千万,他们不长眼吗?

正常人一看就知道,他是来工地巡查的大老板好吗!

还有这脚,他就是巡查时踩空扭到了。

为什么他们看他的眼神如此同情,好像在看一个残疾人?

虽说他最近连轴转,是比较憔悴、比较累、比较恍惚、比较颓废……

好吧。郑淳元抹了抹自己因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稍显下降的颜值。

不得不承认,此刻确实邋遢地有点像民工。

“你……”丁汝樱走近后,斟酌着用词:“吃饭了吗?”

郑淳元没想到她会问这一句,顿时心中有些感动。

他确实忙得,早午饭也没顾上吃。

还没等他回答,不争气的肚子就抢先作出回应。

“咕咕……”

丁汝樱顿时露出复杂的表情。

天啊,郑淳元不但残疾且被赶出家门,还穷得饭都吃不上了!

不过对她而言,这倒是一件好事。

经过占林和魏池,她深刻感受到吸引力法则的跨界应验。

这两人都隔了一个世界,啥都忘光了,也不忘继续哐哐向她砸钱。

她太心累了。

霸道总裁爱上我什么的,她真的会过敏!

郑淳元穷了倒好,上辈子的事情应该就不会再发生了。

那么,帮帮他应该也不会有后顾之忧。

丁汝樱松了口气。

“我先带你去吃饭吧!”

郑淳元非常意外。

请他吃饭的人多到,可以从这里排到欧洲,他也不是谁的饭局都应的。

可是这初次见面的姐弟俩,随口就把他给安排了,他竟然无法说不。

难道是因为今天的形象比较落魄,他对一切的要求都随之降低了?

还是因为这两人看起来明明很穷,还强撑着要关照他,于是他不忍心拒绝?

也把也罢,虽然他并不需要这种贫民的关心,但是……

这小孩看着挺乖巧,这姑娘嘛,勉强也算人美心善,他就给他们个面子吧。

他怀着施舍的心情,跟着丁汝樱姐弟来到一个路边摊前。

丁汝樱:“来三碗面!”

“等等!”郑大总裁震惊:“就这?”

“哦对。不好意思!”丁汝樱有些惭愧,旋即又转头对老板大喊:“来四碗!”

“老板,这位大哥好久没吃饭了,请多添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