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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再世凰后 > 清明贺文·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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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天空,灰色的草地,灰色的杜鹃花。

这个世界一切都是灰色的。

男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这方毫无第二色彩的天地间,只手里提着一把剑,除此之外身上便没再携带其他东西,包括基本的用来盛放银两和干粮的行囊。

那剑造型极佳,且不论剑身其本身如何,单单是男人背后背着的剑鞘便已可见一斑,其上栩栩如生雕了只重明鸟。只是那现今已然绝种的鸟儿分明为污秽驱散之兆,却平白给人以不喜不祥之感,说不上来到底是个什么缘故。

总之,这是一把好剑。

所有看到它的人都那么说。

倘若不是有一滴接着一滴的血顺着剑尖缓缓滴落在地上,那么眼前这一幕定是极为养眼的。

无法评判那是来自什么东西身上的血,很腥,就连本在枝头停靠着的麻雀也在嗅到那把剑的气味之后展翅飞离了,仿佛很是厌恶。

男人不记得自己是谁,又到底该去往何处,只是后脑高高肿起来的大包在提醒着他不久前似乎被人重重敲了一闷棍。

很疼,后颈地方黏糊糊的,应是流了不少血,但男人一点都不在意,身上没有一处不痛,脑袋上于他人而言会立即昏厥的痛感到了他这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只想快点知道自己是谁。

可这周围除了灰土沙石就是稀疏草木,根本没有人,所以他注定是短时间内得不到答案的。

若是被人看到了,大概还会被认为是个疯子吧,男人无不自嘲地想……可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的人,与疯子又有何差异?恐怕连疯子都比自己要强,至少知道自己姓甚名谁!

他不禁有些恼怒。

于是走了一路就劈了一路的灌木丛,使得那些个本来长势极好的植物在他手底下一过就跟遭了秧似的,参差不齐,模样实在惨不忍睹。

不知道走了多久,喉咙干涸得甚至有些刺痛,男人张了张嘴,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没有什么血色的唇,难免心想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再说出话来。

无所谓。

陪他的就只有那么一把剑。

自始至终。

远远的驿站门口立着个正拿破毛巾擦汗的大汉,五大三粗的,口中骂骂咧咧,似是在愤恨为何会出现如此之炎热的天气。

余光里见有人往这边走来,大汉心中一喜,一到盛夏这旱地边上的生意便极为难做,故而但凡客人上门没有不被他坑上几两银子的,总归走了那么远的路体力早已耗尽,他才不信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干得过自己。

然而就在视线瞟到来人右手时,大汉目光一滞,瞳孔瞬间放大、迈着自己一长一短的两条腿就赶忙往自己的地盘走,进了屋并从里面栓上门栓。

那应该不是什么好人,兴许还是个暴徒,自己还是不要做这门生意了,比起香喷喷的银子显然还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

大汉感到自己的双手在发抖,两鬓已经渗出汗水来,就连裤裆都有些湿润了。

只不过是个向驿站这边走来的人,兴许路过罢了,而自己又不是从来没见过手里拿着凶器的,就连手上几条人命的土匪的生意都敢做……为何甫一瞧见,自己心中就不由惧意萌生了呢?

是他的眼神。

视死如归。

对,就是视死如归,跟世上斩断了一切牵挂、再无半分联系。

大汉嘴里念念叨叨地,只求不久前还被他埋汰了一顿的老天爷能够大人不记小人过,再垂怜他一次,让他的小命能够得以保住。

哆嗦又哆嗦,耳边紧贴着大门探听,直到大汉站得腿有些麻了,这周围还是没有什么动静,想必是已经走了,于是大汉悄悄把门推开一条缝,收敛了呼吸,心想着只要那人再出现——

他就立刻马上当即关上门。

好在,那人已经不见了。

大汉呼出一口气,一把抹掉额头上的大滴的汗珠,嘴里咒骂道:“哪个破坟堆里爬出来的死人,吓死老子了!”

话音未落,

剑出,

喉咙里堪堪发出嗬嗬之声。

男人毫无表情地收了长剑,根本没有在意自己剑上沾染的新血,即使他那白皙的手背也溅上了些。从大汉身上跨过去,走进屋中。

环顾四周,然后将桌上唯一摆放的东西拿在手里端详。

这是什么?

杯子里装着的灰色透明液体。

能喝吗?

男人没有给自己再次犹豫的机会,因为喉咙已经干渴到了一种极限,他知道,倘若自己不饮下这看起来很奇怪的也许喝了会死的东西,那么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恐怕情况会很艰难。

就算是死,也先喝上一口再说。

一杯入喉,并不清凉甚至有些温热的液体恰好地补足了男人的所需,且通过迟钝数天的味觉可以判定杯子里装的东西是水,于是男人颇有礼貌地将空杯子放回了桌上,然后又为了表示感谢,将大汉连着那颗滚落的头颅拖进了屋子。

接下来该去哪里。

男人走出小小的屋子,在屋后看到了几匹躁动的马儿,许是天气实在太热的原因,马儿显得无精打采,但若细细看之,会发现那副极其通人性的眸子里充满了畏惧。

为什么连马也是灰色的。

难道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男人第一次意识到,变化得不是这个世界,之所以先前看到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灰色就灰色吧,反正这个世界在他看来也没有什么新意,便是无色又何妨。

男人挑选了一匹健硕的马儿骑了上去,然后轻轻一挥鞭子,马儿便颇为识趣地迈开了蹄子。

“自己跑。”

声音方出口有些沙哑,男人摇了摇头,只觉脑袋昏昏沉沉的,提不起半点力气来,严重到如果此刻不闭上眼休息一会就会晕倒的那种。

于是长剑入鞘,男人便将身子靠在马上睡了过去。

至于到底是真的不得不小睡一会儿,还是他趁着自己完全失去意识前将姿势摆好,那就没有人能知道了。

黄沙滚滚,金日炎炎,飞奔的马蹄掀起一浪又一浪的细土。

男人再次醒来的时候,耳边突然鱼贯而出的嘈杂人声令他无意识皱了皱眉——好烦。

似乎是有人在议论自己。

男人捏了捏眉心,将双眼睁开,意图意图寻找嘈杂的来源,却发现自己周围尽是一片荒凉。

而那不知何处而来的无数声音仍回荡着,似是疑问,似是愤怒,仿佛是无辜的生命在表达自己最后的控诉。

“你是谁?”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杀人啦!杀人啦!”

“那小子疯了!快跑!”

真吵。

长剑出鞘,铮地一声入了土,由于用力之猛,长剑的剑身几乎有一般没入土壤,与之而来的还有男人背后的伤口更撕裂了一分,鲜红的血渗出到皮肤表面,使得背后的麻衣上留下大片大片的艳色。

一瞬间所有声音都消失不见了。

男人下了马,面无表情地拍了拍马背,然后就牵着缰绳、将剑拔起往前方走去。

这剑虽让他由衷的不喜,但是心中隐隐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如果真的把这剑扔了那他就再也找不回以前的自己了。所以男人没有扔,将剑再次提在了手里,即使心中嫌恶无比。

毕竟这种连只有灵的麻雀都能感知到个中非比寻常,更别说较麻雀更为懂得趋吉避凶的江湖人士。

前方百里视线之内有座城镇。

男人觉得自己可以走去看看。

至于为什么不骑马,不,男人不想再骑马了,这马与自己萍水相逢没必要让它再受累,牵在手里便是。

入了城镇,就近走进了一家客栈,扑面而来的酒气和肉香令男人禁不住皱了皱眉,美酒虽好却是上瘾之物,不可多接触。

男人对着向自己凑过来的店小二道:“几样菜,一碗汤。”

“客官,那您不要饭吗?”

换了一个客人来定要先掌了这店小二的嘴再让他重来,真是太不会说话了,哪里问客官要不要饭的——回答要饭不是,回答不要饭也是,这可叫人怎么接?而男人显然没有作过多理会,一向不喜与人逞口舌之利的他只摆了摆手,便找了个靠墙的座位坐下。

两面有墙,男人觉得舒坦多了。

这是一种被容纳的安全感。

周围不时有人递来好奇的眼光,更有甚者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指着男人说东说西,却没有一个胆敢上前搭讪的。

男人为自己倒了一杯客栈事先预备的酸梅汤,小小尝了一口,然后便看着碗中那唯一一颗的可怜梅子发起了呆。梅子,似乎颜色是鲜艳的,分明眼睛在他记忆里并没有出现多久问题,可是要说周围事物原来是个什么颜色,男人已经回忆不起来。

一路的波折早已将之前喝下的那杯水挥发地所剩无几,入口的那点酸梅汤也只是驱散了稍许暑意,但是男人已经不想再喝了。

非要说的话就是排斥。

排斥一切灰色的东西,包括自己。

但哪里有正常人会排斥自己呢,男人什么都不记得,又想不到自己为什么排斥自己,于是作出了一个在外人眼中看来十分智障的决定。

客栈的店小二将饭菜端上来之后,刚转了身准备去给男人端汤,就听见这位奇怪的客人开口问了他一个问题,问题很奇怪,甚至是有些好笑,不过店小二不敢笑,他知道以自己的小身板是无法与眼前之人抗争的,他开始认真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