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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之万人迷男主求别撩 > 第94章 小郎君可真俊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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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宛宛都打猎回来了啊!今天看起来收获颇丰,这孩子可真是了不得哦!”

“是宛宛啊,不愧是我们村里最能干的女人,这能力可真不是我们这群人可以比得上的,咱们可真是老喽!”

“唉~就是宛宛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没有个男人陪伴在身边,平日里难免会有些孤独寂寞冷,这钱也都不知道花在哪去哦?”

最后一个女人的话说完,场面一时间静了一下,所有人都没想到说话的人竟然大咧咧的就把心里话都给表述出来了。

本来还热热闹闹想说话的女人们此时全都大张着一张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要说这林宛宛啊,今年也都已经18岁了,在她们这种16岁就娶夫生女的地方,她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再说,这娶夫啊,林宛宛也不至于没人看得上她,毕竟她的样貌已经摆在那了,精致的简直比大部分男子还好看嘞!

就是这性格太过孤僻,平时偶尔和她们这群老女人说说话,要是见到了男人,就木着一张脸,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为此,大家还替她找了村里的大夫来看病,都说这林宛宛可能得了那什么……什么害怕男人的病。

这可夭寿啦!要是害怕男人,那哪来的娃娃来继承自己的衣钵,最后来赡养自己哦!

村里的女人都为林宛宛的婚事操碎了心。

但是某个让别人操碎了心的女人,却一脸淡定的朝着面前的这群女人说道:“不着急,我还没遇上我喜欢的呢。”

天啦噜,要是让林宛宛遇到自己喜欢的,那她都成了多大年龄的老姑娘了哟!

“这……万一遇不上你喜欢的怎么办?”

有人弱弱的问了一句。

林宛宛丝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哦,那我就不娶妻了呗!”

众女被她这种言论吓了一跳,纷纷劝她。

“哎呦嘞,这好好的大闺女咋滴还想不开了捏?”

“世上好男千千万,要是宛宛你不喜欢,我那姨妹夫家里的小儿子长得不错,宛宛你可以去见见看,说不定就是你喜欢的呢!”

“你这婆娘怎的还拉起郎配来了?我夫君娘家听说有个小伙子不错,这才配得上宛宛嘛!”

“陈老太婆你能不能要点脸,明明是我先推荐的好吗?”

“切!王老太婆你也别说我了,你自家什么德行还要我来帮你重新和大伙儿再说道说道?”

……

林宛宛看着眼前这热热闹闹的一幕,清浅的眸子里划过浓浓的温情。

这次她穿越的是个女尊王朝,就像某些电视剧里演的,以女子为尊,几乎所有的体力活都是女子来做,而男子只要在家里绣绣花,安心做个闺秀就行。

她这次来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叫碧水村的小村落。

碧水村,顾名思义,就是有山有水,山清水秀,特别适合养老的地方。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现在还待在碧水村的人,多半都是上了点年纪的,来这里养老过生活,享受着小日子的悠哉悠哉。

每天就下地看看自己种的菜和粮食,偶尔也会去捕鱼打猎。

这些人的亲属大部分都还在外面打拼着,努力朝着京城去发展,所以就剩下了这些还能自食其力的中年人。

但林宛宛在这里属实是个意外。

她的身份是个孤儿,从小就在这碧水村长大,人没什么志向,就想一辈子混在这碧水村也不错。

因为在这里的人就没有和她年纪相仿的,所以小小年纪的她就成了村里的团宠,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

后来,林宛宛长得愈发的精致,看起来就和男孩子差不多,就更让这群“老人”心生怜惜了。

直到某一天,消失了一整天,正惹得全村人都着急的林宛宛,竟然安然无恙的扛了一头野猪出来。

要知道那野猪最起码也有两百多斤啊,身强力壮的,还有着两颗看起来就十分渗人的獠牙。

当林宛宛把野猪给扛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眼前的那一幕给惊呆了。

不算太强壮的女子,肩上的野猪几乎是要把她整个人都淹没,偶尔从中漏出的白皙肌肤,使得这场景更加的惑人。

美女与野兽,大抵就是如此。

在那之后,村里的人也都明白了林宛宛的真实实力,不再拘着她的行动,反而让她有时候打猎可以去不远处的集市上面换取钱财。

偶尔有时候,林宛宛打猎打的多了,又或者太过惫懒,就会把猎物分给大家伙儿,让所有人都能够吃上肉。

人人助我,我助人人。

这也是为什么林宛宛和村里人关系那么好的原因之一。

*

此时,宛宛看着又吵起来的两个女人,眼里闪过无奈,和旁边的人打了声招呼之后,就背着自己的竹娄回家去了。

她的家是村里人一起,一砖一瓦砌起来的。看着虽小,但五脏俱全。

小小的家里收拾的很干净,连灰尘都很少见到,院子里还晾着前一天晚上新洗的衣服,可见这房子主人的勤快。

林宛宛先是把背上的竹娄去下,将其放在小院的井旁边,起身去厨房拿了把锋利的菜刀出来,开始处理眼前的猎物来。

今天她没有耗费多少的心思去打猎,就只是捕了两只野兔,三只野鸡,顺便还挖了点上次酒楼老板随口提到的蔬菜。

除此之外,在路过河边的时候,她又捕了几条鱼上来。

留下一只野鸡自己吃,剩下的都要在傍晚时分送到镇上的酒楼那里去。

因为林宛宛的猎物卖相好,又是她自己处理过的,所以酒楼老板开的价格也就稍微高了一点。

等处理完这些猎物之后,没有多少停留,她就再次背上自己的竹娄,将猎物小心包装好,这才抬脚往集市上走去。

集市不是很远,但也不是很近,以林宛宛这种走多了山路的人来说,日落之前到达那里,完全不是问题,甚至今天还稍微早了些。

“是宛宛来了啊!”

酒楼的老板和林宛宛一个姓,都姓林,所以林老板对待宛宛的态度也是和善的不行。

在看过了宛宛送来的猎物之后,林老板热切的拍着她的手,将这次的银钱递到了她的手上。

“这……”林宛宛看着手上的银钱,漂亮的秀眉微微一皱。

“钱给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