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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梦洄源 > 第五十三章 给我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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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上的小刀精巧锋利,透过天花板上照射下来的白光,刀面将光反射在我的眼睛里,我忽然间晃了晃神。

刘法医走到我的侧方,低下头淡淡看了看我,我也和他交换了一个眼神。

“你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刘法医见我躺在解剖台上,拿着小刀,轻轻划弄着刀背上的边缘。

我深吸一口气,合上双眼,吐出一句话。

“现在,我就是余晓施,你给我解剖吧。”

想也没想,我就这么脱口而出。

刘法医愣了愣,随即道:“好。”

解剖室的周围一片冷清,幽静无比,偌大的解剖室就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在解剖台上闻到一股刺鼻的福尔马林的气味,看着在我面前身材修长、穿着白衣大褂面容俊朗的刘法医,神色复杂。

......

“准备好了吗?”

刘法医握着那把银色的小刀,冷冷朝我说道。

我望了望他,轻轻点了点头,感受着他离我越来越近,随即合上了双眼。

解剖台很冷,我的手臂依靠在金属架上,丝丝寒意渗人我的皮肤,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既然你说你是余晓施,那你的头呢?”

刘法医说到这里的时候,手指触碰到我的脖颈,我脑子都在想他的问题,倒是没有被他忽然间的触碰给吓到。

“我的头,不是应该由你们刑警队去找吗?”

我冷哼一声,似乎是已经将自己融入到余晓施的这个角色里。

说罢,我又问道:“刘法医,我是怎么死的?”

刘法医道:“你是中毒性窒息而死的。死因很简单,一氧化碳中毒。恐怕连你死的时候,你都没意识到,因为一氧化碳无色、无味、无臭。”

“一氧化碳?”

我忽的睁开眼睛,这才发现刘法医的脸竟然离我只有咫尺之远。

呼吸可闻。

我太过专注于思考,竟然没发现他离我这么近,说话的音量大小都被我忽略了去。

刘法医缩回身子,面无表情,依旧一脸云淡风轻。

“是的,你死于一氧化碳中毒。你的指甲发青发紫,符合窒息死的特征。况且,你的皮肤呈鲜红色,血液呈樱桃红色调,于是我检查了你的血液,在你的血液里测试出含有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浓度超过了百分之三十。”

说到这里,刘法医深吸了一口气。

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道:“你的意思是,我是死于意外?”

刘法医犹豫地摇摇头,又艰难地点了点头,弄得我一头雾水。

我勒了个去,一把从解剖台上弹起来,坐在解剖台上,望着刘法医,脸涨的通红。

“我的尸体,你们是在哪里找到的?”

我对余晓施的案子可谓是一问三不知,只得硬着头皮问,虽然刘法医也不会全然和我说。

“我们接到报警电话,有人在火车轨道上发现了一双血淋淋的人手。赶到现场后,我们在那条长条火车轨道上找齐了你残缺的四肢和身躯,唯独你的头,我们没有找到。”

“我将你的尸体拼凑整齐,你的内脏被人掏了出来又塞回去,所以处理起来特别麻烦。你能告诉我,当天晚上,你究竟去了哪里吗?”

刘法医望着我,定定地说道。

看来他只是推断出余晓施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再被人分尸抛尸。可是余晓施当晚去了哪里,他们并没有查出来,因为这件事只有和她一起呆过的我们知道。

我感到有些无力,内心悲痛,淡漠地说道:“案发当晚,我去了丽花酒店。”

“丽花酒店?”

刘法医摸了摸下巴。“火车轨道附近没有摄像头,尸体的表面没有检测出任何指纹,死者生前也没有被侵犯过的迹象。看来你所说的丽花酒店,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我点了点头,丽花酒店这个名字让我感到毛骨悚然,因为我总能想起几十年前,在洛杉矶的那个着名的黑色大丽花案件,也是至今没有找到凶手。

这下有个丽花酒店,说不定调取监控,能够看到什么可疑人员出没。至少我不相信这件案子会一直搁下去,不了了之。

“你可帮了我们大忙。”

刘法医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朝我欣慰地笑了笑。

我皱了皱眉,根本就笑不出来,这才从刚刚将自己代入余晓施的情节里脱出来。

我将最近发生的案子和五年前的结合在一起,只觉得如果这一切都是同一个人所为,那这个凶手简直就是典型的狂欢型杀人犯。

这么一想,一个奇怪的想法从我的脑海里衍生出来。

“刘法医,你有没有发现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我从解剖台上爬下来,习惯性地拍了拍衣服,仰着头朝他说道。

刘法医将手里的那把小刀放在解剖台上,有些疑惑地望着我,等着我开口。

“前些天,那个死于反流性窒息的死者,是被人喂饭活活撑死。而余晓施这件案子,凶手又将现场伪造成她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我定定朝他说道。

“所以你要说什么?”

刘法医似乎是预感到了我的意思,眼神里闪过一丝诧异和悲凉。

我鼓起勇气,只得硬着头皮说下去。

“五年前的那起案子,死者,也就是你的助理,死亡原因是被野猪咬去头颅,导致直接死亡的,是吗?”

刘法医显然是不知道我竟然会知道这些,诧异地看着我,道:“你怎么会知道?”

随即,他又回过神来,冷哼一句,道:“这样的话,你竟然也信。”

我已经料到了他会是这个反应,只得对他说:“这些,都是余晓施和我说的。”

“刘法医,五年前,你是余队也就是余晓施的父亲,手下的法医,是吗?”

刘法医淡淡看着我,没有说话,似乎是默认了。

“野猪袭击、自我撑食、意外中毒。”

我望了他一眼,道:“这些看似都可能是意外,也就是说,凶手完全有将现场伪造成意外的能力,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他还回到现场将死者的头颅取走,这显然是公然挑衅。”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那五封一模一样的恐吓信。

重点是,曹小乐收到的那张恐吓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我们都无从得知。

而就在我自言自语的同时,我又想起了那个梦。

面具男,烧焦的猫,被大火毁的一塌糊涂的那个房间。

猫将水打翻,没想到却迎来了烧死自己的悲剧。这是不是意味着,凶手也正是如此。

他只需要提前将一切设定好,就可以远远看着熊熊大火燃起,然后再回到现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