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昀刚在这里过了两天就把这里全部的人都了解清楚了,而且他也没有想到,就现在这个时代,原来还有这么穷的人。
城市里面的人,一个个花钱都大手大脚的,一天或许就上万。
而这里的人,不管是吃的还是喝的,还是用的,大家都非常的拮据,100块钱甚至可以用上一个月。
刚开始知道这里的信息的时候,霍昀整个人都惊呆了,所以后来他才不想在这里当米虫,不想在这里白吃白喝。
看到霍昀把米饭倒了一半回去,有人就发出了疑问,“霍先生,是米饭不合胃口吗?要不我们重新给您做一点?”
“大叔,我现在就是一个整天只知道吃,只知道喝啥也不干的大米虫,没有必要吃那么多的。
况且我碗里的都已经够了,吃多了肚子会受不了的。”霍昀拿着自己的碗坐了下来。
然后不顾别人的眼光,开始夹菜吃饭,他现在住的这一户人家姓刘,刚刚问他话的人是这个家的大家长,刘大叔。
刘大叔有三个儿子,而且三个儿子都结婚,但是他们没有分家,一家人一直都住在一起的。
除了三个儿子以外,还有7个孙子,大儿子家里面有三个,他儿子家里面有两个,小儿子家里面有两个。
一家人有15口人,可是这15口人有5个人是没有劳动力的,并且这里的土地也不是很好,每一季的粮食产量都不是很高。
本来15口人种一季的粮食,吃一年的话勉勉强强的可以接到下一季,可是现在多了一个吃白饭的那就有点悬了!
吃完了晚饭,霍昀洗漱好了就回房间了,他躺在床上望着头顶上的房梁,怎么也睡不着。
另外一边,“乱来,你们到底把人带回来干什么?
说了不掺和外面的事情,现在把外面的人带回来又是怎么回事?
就算他跟少主有关系,可是少主都已经入俗世了,我们也该放手了,明白吗?”
一个古风古典的大殿里,一群穿着白衣服,梳着古代的发髻的女人,坐在中间的桌子周围,看样子应该是在讨论事情。
“大姐,你真的觉得我们应该放手好吗?
当年把少主送走的时候,我们大家都是逼不得已的,现在事情已经稳定了,难道不应该把少主接回来了吗?”
“秋雨,接回来了又怎么样?难道你觉得我们还能跟以前一样吗?
你可不要忘记了,现在外面的世道已经变了,根本不是我们以前那个时候了,就算接回来了又如何?
少主在外面生活的很好,那我们为什么要去打扰她,她生活得很好不就是我们所期望的吗?”
“就是,三姐,我觉得大姐说的对,少主在外面过得很好,没必要把她接回来,况且咱们这个地方谁知道还能够保留多久?”
“我看你们就是不想,就是想背叛,少主回来了我们就可以重振旗鼓了,有一个主心骨领头的,难道不好吗?”
这叫做秋雨的人,激动的看着刚刚说话的那两个人,她就是带人去把霍昀带到这里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