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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娴本尊的包包不大,东西放的也比较整齐,基本上都是一目了然的样子。

“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认真翻找着,努力研究着每一件东西的用途。但是遗憾的是,却并没有找到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失落的叹口气,我低头望向二哈,忍不住自言自语出声:“怎么找都找不到,你说现在该怎么办啊?”

二哈眨眨眼,丝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视,甚至懒的‘汪’几声,一个弹跳,就已经卧在了我腿上。至于傅娴本尊的包包,则是理所应当的被它拱到了另一边。

看着二哈比我还要严肃的背影,我略带汗颜的摸摸鼻子,往后靠靠。跟着没多久,它就叼着一支口红转了身,朝我低低吠了一声。

我会意,从它嘴里接过口红,拧开一看,里面果然大有文章。只见精致的陶瓷管里面,口红早已被挖的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根色泽如玉的柱体硬物。信手轻拈着那东西,我不禁皱起眉头:“这是什么东西?”

“汪汪汪!”回答我的,是三声犬吠,然后我还没来得及再动作,手里的东西已经被二哈吞到嘴里。看它飞快的咀嚼,就连磕飞半颗牙齿都不在乎,我陷入不解,它这是做什么呢?!

在我震惊的目光中,二哈将东西吞吃入腹,又含起车上的半颗牙齿,才扯着我的裙摆,示意我下车。

我还处于愣怔之中,犹豫好一会儿,才堪堪收拾好傅娴本尊的包包。幸运的是,那种狗粮真的不好对付,因此进店后,又等了十几分钟,才看见傅娴本尊从里面走了出来。

“好了吗?”我三步并两步的靠近她,亲切的拉扯着她的手臂,随意瞄着她身上淡色的痕迹。

傅娴本尊柔和的笑笑,道一声“没事”,然后我们再次挑起了狗粮。同时,店长为了表示对我们的抱歉,所有的东西都是半价收费。

离开宠物店的时候,我心情很不错。为了那少花的一笔钱,更为了成功销毁恶人的法器。

傅娴发现东西不对,已经是晚上的事了。那时候,二哈的半颗牙齿早就被我扔进了小区的下水道。纵使她有通天的本领,只怕也查不出什么。

“咚咚咚!”主卧的门发出一声脆响。我心猛地一缩,不用想都知道来的人是谁。

开门,进来的果然是傅娴本尊。

“娴娴,你怎么过来了?饿了吗?要不要妈妈给你煮碗面,对了,你是要酸菜味的?肉丝味的?还是咖喱味的?”

“妈,我都不要,我也不饿!”傅娴为难的眨了眨眼,伸手抱住我的胳膊,一边扶着我往里走,一边急不可耐的询问:“其实我过来,就是想问问您,今天有没有碰过我的包?”

“包?”我故作惊讶的问了一声:“怎么,出什么问题了吗?”

“没……”傅娴本尊尴尬的摇摇头,顺手抚了抚自己耳边发丝,从容的笑笑:“我就是随便问问,要是没动过,那就算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哦,那就好!”我从善如流的点点头,将慈母的气质释放到了极致。

“那,你先休息吧,我再去别的地方找找。”

“去吧。”

一晚上平安而过。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有一点儿不开心,因为整个家里,能说话的只有我跟傅娴两个人,我又实在不愿意搭理傅娴本尊,所以整个人显得特别不自在。尤其是在她旁敲侧击,又问过我几遍包包的事情之后,我更是烦她烦的厉害。

以后实在忍不住,我干脆带着二哈出了门。

走在熟悉的小区里,我低着头,像个神经病一样的自说自话。

“你看啊,这个花园,是我上小学的时候,最喜欢的地方,那时候,我还是个学渣,晚上总爱看电视,吃东西,做一些别的事情。反正打死都不写作业。然后第二天就急了,为了逃避老师的体罚,我只能可怜兮兮的蹲在这里写作业,要是夏天那还好,但是冬天的话,就实在苦逼了……”

“这个秋千,是我初中时候,最喜欢的……”那时候我暗恋一个男孩子,但他却不喜欢我,于是乎,只要有时间,我就喜欢躲开爸妈,躲开所有人,到这里荡荡秋千,很矫情的做一些想象……

“这个门卫大叔,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二十多年,从我记事起,他就一直看着我上下学,有时候爸爸妈妈没有加班,我就一个人坐在门房里等他们,没到这时候,门卫大叔都会给我左面吃,他做的面很好吃,还会给我两个鸡蛋……”

…………

“哦,对了,我们去给你看看牙吧。”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我停下脚步,蹲下身子,轻轻的抚摸着二哈的脑袋,问;“不会不会怪我啊!”

顿顿,没等到它表态,我又丑丑的笑了,摇摇头,端的是无限感慨:“你对我这么好,怎么会怪我呢……”

接下来,兽医诊所自然没有去成,因为傲娇的二哈不愿意。倒是对于学校、教堂、广场这种地方,表示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我无奈的笑笑,继续回忆我逝去的青春。

很多事情,你不刻意去做,你自然发现不了这其中的妙处,但当你真的着手去做了,你才发现,世界上竟让还有这么多这么美妙的事情。

此时此刻,回忆对我来说,便是这样。

抱着对这个世界的留恋,我眼里再没有任何不好。就连那些随风飘飞的碎纸屑,头顶上常年不见蓝的天空,我都觉得美得不可思议。悄悄的抿抿嘴,我随意落坐在广场上的长椅上,二哈安安静静的蹲在我身边,一副听话模样。

这样一直到了黄昏,我才开始往家走。因为带着二哈,不方便坐公交,所以只能步行。这样,到家的时间难免就晚了一切。

是在开门的前一瞬,我才发现自己的尴尬的。因为我竟然没带钥匙。摁了好久的门铃,都不见人来开。我撇撇嘴,如释重负办的摇摇头,转身,牵着二哈离开。

用身上仅有的现金,开了一间商务套房,我洗过澡后,就钻进了棉被里。二哈哼唧着,也要往里钻,但是我却不愿意。

嗯哼,这种毛病绝对不能惯,狗就是狗,可以和人同吃同游,但是绝对不能同睡。

领悟到我决不妥协的坚决,二哈渐渐软下来,又哼唧几声,最后默默离开。

在21世纪的最后一天,整整一天,我都觉得自己心里有一口浊气,吞不下去,又吐不出来。我想我爸爸,但是又不能以妈妈的身份去找他,我想我妈妈,但是此刻我又占用着她的身体。

思前想后,我决定写一封信。我甚至用整整一天时间写一封信。但写好后,我却发现,我既没邮票,又没信封,我刚想打电话,让酒店服务人员送上来,但是手还没挨到座机,人已经软软的倒下去。意识消失前,我特意回头看了二哈一眼,见他症状和我一样,我才暗暗放下心来。

再次醒来,的确是在烟霞郡的客栈里。不过这次,比较幸福,因为凌禛比我先醒来,这样,我就不用尴尬的询问了。

“四爷!”我揉揉脑袋,弱弱的叫了一声。

“嗯哼!”他轻哼,面色有些冷酷:“傅娴,本王在思考,该不该留下你!”

“什么?”我不解,什么叫该不该留下我。

“元大师已经是本王的刀下亡魂。”他如是解释,面色依旧寒冷如霜。也是至此时,我方明白,他说的留不留是什么意思!

是啊!堂堂王爷,竟然被移魂到狗身上,做了三天三夜的狗,不管怎么说,都是容易让人笑掉大牙的。这消息一旦透露出去,便是绝对的翻天覆地。

因为听者不会深究这是不是真的,他们只会口口相传,让你百口莫辩。

无奈的笑笑。双手举过头顶,我想,我从来都没有设想过,有朝一日,凌禛竟然会如此待我。

深深的望着他的眼眸,我抑制不住的颤抖着,但说出来的话,却没有任何讨饶的意味。我看着他,我说:“如果四爷觉得合适,那就赐我一种没有痛苦的死法吧,您是知道的,我怕疼,最怕了。”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但是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装可怜的意思,这只是身体反应,最诚实的反应。

“你……”他同样凝望着我,目光比我还要深沉。

“多余的话不必再说,奴才都省得的。”我笑得愈加凉薄,眼睛也微微合了起来,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最后等来的却不是他冰凉的、藏在身后的刀,一个炙热而又缠-绵的深=吻。

我被他夺走所有呼吸,只能无助的攀附着他的脊背。

吻愈来愈强势,我甚至都有些怀疑,他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要放过我。因为亲死,的确是种没有痛苦的死法,相反,还相当欢愉。

“在想什么?”可能是察觉到我的不认真,他突然放开我,表情阴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