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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节第一朵玫瑰

中学时,有很多同学都讨厌鲁迅。

比如语文老师要大家认真揣摩和理解鲁迅的一句名言:“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

老师让大家认真思考,第二天再讨论这句话究竟有什么深意。

下课了,大家就讨论。

有同学说:“这明明就是一句病句!能有什么意义!大师写出来,就是名句,我们写出来,就是病句!”

斑蝥说:“毛线!鲁迅肯定记性不好,以为一棵是枣树一棵是桃树,结果落笔写完‘另一棵’三字后,抬头一看窗外,毛!另一棵居然也是枣树!”

李老酸就说:“我有两个宝贝,一个是蛋蛋,另一个还是蛋蛋,是另一边的蛋蛋!”

而言羽却是最笨也最懒的一个,根本懒得想。

言羽觉得,既然鲁迅都这样写了,总应该有他的道理,与其大家这样瞎猜胡扯,不如以后升天了当面问问他本人(如果以后死了真有天堂的话,自己上了天堂一定要当面问问鲁迅大师)。

可惜在现实生活中,自己尚未死亡,还无法升天,而时间又不可逆转,不能回到过去问问他,甚为遗憾,于是言羽也不愿细想,只好作罢。

后来第二天,老师讲解了这句话的深意:

用了这样的句子,如果慢慢体会,你会感觉到一种孤寂。院子外边其实什么也没有,除了枣树还是枣树。这就有一种孤寂的感觉在里面。

-< >-到院子外边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是,必定以为院子外面还有别的东西,可是没有,剩下的还是枣树,很单调,很孤单。

这种孤寂的感觉,如果用“院子外面有两棵枣树”来表现,肯定是达不到的。

此外还表现的,就是对这种孤寂的不满。

鲁迅希望出现新鲜的社会现象,希望能有“别的树”出现,可是没有,鲁迅很期待。

堂下就有同学问:“老师,难道鲁迅下笔之前真的会想到这么多?”

老师回答说:“不一定。不过如果事前没有想到,那就是大师偶然的灵感,大师们靠的就是感觉,鲁迅创作的时候,可能也是凭感觉随手写下这一句的。也许他当时考虑的,还没有我们多;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是他的灵感在起作用,这是他浸淫文学多年有了深厚的文学造诣,在极丰富的文化底蕴中厚积薄发而来的,正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言羽听了,觉得老师说得很好。

言羽和别的讨厌鲁讯的同学不同,他是从初中开始就认认真真读《鲁迅全集》的人,他觉得鲁迅的确极有民族气节。

不过在言羽看来,政治是最害人的,文学只要和政治沾上边,那就要大打折扣。即便是鲁迅,也不能免俗,总是用文字作革命斗争武器,攻击批判敌人,而鲁迅全集中的作品,批判性的杂文集也比小说和散文诗集要多很多,或许不生在乱世之中,鲁迅应该也能多一些《从》之类的好作品吧。

中学语文课本里,因为有一篇文章叫《论“费厄波赖”应该缓行》,文中鲁迅提出要“痛打落水狗”。

老师就顺便讲到,说这是鲁迅在批判林语堂的“不打落水狗”之说。

后来很多年以后,言羽细查历史文案,方才弄清这一典故的历史渊源,其实并非如此,林语堂其实是很赞同鲁迅的“痛打落水狗”之说的,并且画了《鲁迅打叭儿狗图》来响应。并且后来还在纽约写过一篇很著名的《鲁迅之死》以纪念鲁迅。

言羽少年时,受鲁迅影响极深,包括爱情观,也受其影响。

鲁迅的《野草》集中,惟一一首真正以诗的形式出现的一篇诗章,是一首打油诗,为了讽刺当时盛行的无聊的失恋诗:

《我的失恋——拟古的新打油诗》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

其实猫头鹰是鲁迅钟爱的动物,冰糖葫芦是他爱吃的食物,发汗药也是他常用的药品,赤练蛇也是他最爱看的生物。

在《从》中,鲁迅谈到过美女蛇和赤练蛇的传说,令年幼的鲁迅又害怕又向往。

赤练蛇与猫头鹰一样,能使人惊觉,或许这也是鲁迅喜欢它们的原因。

老师也给同学们讲到了鲁迅刻‘早’,勤奋求学的故事: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所有这些鲁迅的作品和故事,却也同样激励着少年时的言羽,让他十分热爱学习。

后来言羽也一心求早,虽然家离学校很远,但是每天天还没亮,就骑着车很早到学校了。

因为有个妹妹,从小就照顾女孩子,也习惯了,所以言羽一直对女孩子很好,而且对她们的很多小心思也十分敏感,能察觉得到。

那时田蓓因为表演了一只绝美的舞蹈,已经成为学校的校花级人物,很多人都知道她,也很喜欢她。

但她才华横溢,心高气傲,很少有真正的朋友。

而和蠢笨愚钝但是很爱学习钻研的言羽在一起,反而觉得很开心很投机,所以田蓓与言羽,一直是很好的朋友。

言羽看了电视剧《上海滩》,感觉田蓓就像电视剧里饰演冯岑岑的赵雅芝一样美丽,是那种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绝色美人。

于是,他也和其他许多男生一样,渐渐地也就喜欢上了田蓓。不过和其它男生的痴迷不同,言羽因为读了很多书,受了鲁迅和一些佛学书籍的影响,觉得红颜玉面,不过是带肉髅骷,不要太在意。

所以言羽对田蓓,更多只是一种淡淡的喜欢,似乎只要和她在一起,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觉得很开心,时间也过得特别快。

经常课间或者中午出去疯玩了回来,一进门,总是忍不住侧头看她是否还她靠窗的位置上坐着。

如果在,心里就会像有一种轻盈温柔的感觉,无限的喜悦;

若是空着,心也会跟着茫然空洞下去,好像缺了点儿什么,只好在座位上等她回来。

当然,常常她都是在的,经常陪着言羽,说话聊天,谈笑风生,言羽心里的那股小小的温情,也便日复一日无比温馨的荡漾下去。

炎热的夏天,田蓓经常着一袭长裙,高傲地挺着胸,在校园中婀娜多姿地慢步行走。虽然女孩儿小小的胸部还未发育成峰,但是男生们偷偷摸摸的目光已足以让她暗自开心。

有一回下午要上课前,言羽玩了回来,遇到田蓓正在教室外走廊上徘徊。

言羽刚想问她怎么还不进去,就见她直接把一大卷报纸塞给了他,说:“这是别人送我的,我送给你了,赶紧收起来,别让人看见!”

说完她就径直进教室了,留下言羽一个人傻站着。

言羽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一大卷报纸里,竟然包着一束极鲜艳的红玫瑰!

言羽知道这样拿进教室被老师同学看到了不妙,但是玫瑰这么好看,又是田蓓送的,他实在舍不得扔掉,于是转身跑到拐角把报纸拆掉,只取出那一枝玫瑰来,塞在自己内衣和毛衣之间,从外面看就胸腹处略略有些臃肿,却看不出有玫瑰花藏在身上了,这才用外衣挡着飞快地跑回教室。

回到座位,趁众人不注意,才悄悄把玫瑰花取出来放在书桌里。

言羽人生之中,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送过任何姑娘一朵鲜花呢,而他收到的第一朵鲜花,竟然却是由一位姑娘所送。

虽然只是田蓓借花献佛转送给言羽的,但是给言羽留下的印象极深刻。因为当时藏在毛衣下面,被玫瑰的刺刺中了胸口,实在有些疼,后来隐隐约约痛了好多天。

而且放学后一打开书桌盖来,鲜花的馨香实在是芬芳扑鼻啊,后来一辈子都记得。

虽然言羽也挺喜欢田蓓,但是他觉得田蓓有一点很不好的是,虽然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她,甚至有些像侯劲一样直接向她表白,但是她却从来不表态接受,也没有明确拒绝,常常是以跑开的方式逃避男孩们的追求。

在言羽看来,这就是她对男人的艺术,她是在努力增加男人爱她的难度,以表现出自己的弥足珍贵。

言羽对她这种小女人的狡黠是又恨又爱。觉得她是如此柔弱,却又让男人们无法战胜。

所以在心底里,言羽觉得她这种对待情感的方式不对。

有一天,言羽实在忍不住了,直接问田蓓:“听说外校也有人跑来为你吃醋打架的?你有需要帮忙吗?要不要直接拒绝那些人,或者有人要强迫你做不愿意的事要欺负你的话,你一定叫我,我可以叫上兄弟伙去帮你。”

没想到田蓓只是抬头望了他一眼,然后很平静地说:“不用了。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能搞定!”

言羽听了,只觉得一个如此娇小的姑娘,口中轻轻说出这样的话,却让人感到很有分量。

突然,田蓓又问言羽道:“你不是说以后也要求‘早’,也要认真学习,不会再打群架了吗?难道你为了我,又愿意再和别的人打架吗,如果不是打群架,而是和别的喜欢我的男生单挑,甚至是生死决斗呢,你愿意吗?”

言羽碰巧刚读过鲁迅的失恋打油诗,又想到数学天才伽罗瓦因决斗而惨死,不禁有些犹豫,考虑再三,终于表态说:“如果你有危险,我肯定愿意牺牲性命也要保护你!但是如果你本身没事,只是他们为了你争风吃醋打架决斗什么的,那就太危险太不值得了,我就不要参与了,等他们打就是了,我还是坐山观虎斗,静坐壁上观吧。”

田蓓听了,哦了一声,分明有一些失望。

后来田蓓也对言羽说:

“我是长得很漂亮,但是长得美有很多追求,这并不是我的错啊。一个人的美丽只会让其它人显得平庸,但是我其实并不在意自己的容貌,却更在意自己的内在希望自己不要做花瓶而更有内涵,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听见其它很多人说我的坏话,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千万不要把别人的话放在心上。”

言羽答应了。所以后来经常听到别人说田蓓的坏话,他也都完全相信她,不理会别人所说,仍然喜欢陪着她,和她在一起度过了很少美好的时光。

田蓓常说:“要是我不用上学就好了,或者只要不用担心考试成绩,只为兴趣而读书,而不是仅仅为考试而读。有课的时候,有喜欢的课,想听就听;不喜欢的,不想听就不听。没有作业和考试,又能和所有的同学朋友们一起玩,那该有多好。”

喜欢文学和喜欢游戏的人一样,大多喜欢在美丽的幻想中生活,有时候过于理想化对生活过于追求完美。

比如田蓓说,如果在校刊杂志看到一段非常有感觉的文字,或者在校广播里听到一段优美的声间,就会想象着作者和播音员的音容样貌。当见面时,如果发现对方一点儿也不帅不美时,就会失望得要命,觉得那些文字一定是他或她剽窃来的,那些声音也是他或她扭捏造做伪装的。

田蓓还说:“长大了,我要四处去旅行。如果不能做一个周游列国的旅行者,那就做一个歌者舞者,或者干脆做一个诗人吧。”

言羽挺喜欢她说的这句话,毕竟旅行需要金钱,需要时间,还需要勇气和机遇,而舞蹈和诗歌,却近在咫尺,随手可得。它们能让人的心和灵魂能走得更远,能到达肉身所难以到达的高远之处。生命之中,如果能做自己的歌者舞者和流浪诗人,写下如诗如歌般的人生,是多么美妙的事。

而那时,长大了能与好朋友们一起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品茶起舞,对酒当歌,这就是言羽、阿望和田蓓共同的理想。

阅读和旅游,后来也成为三人一生的最爱。

这就是生活,生活就是这样,心灵和身体,总该有一个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