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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燃烧吧2006 > 第278章 书城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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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QQ。

渡鸦:那个学姐喜欢你。

红毒蛇:哪个?

渡鸦:扎很短头发的那位。

红毒蛇:韩露?我老爸干兄弟家的姐姐,话说你怎么知道?

渡鸦:女人的直觉。

渡鸦是小太妹的qq昵称,她的头像是自拍照,非主流嘟嘴比剪刀手的那种,走在时尚前沿的她也不能免俗。

跟高晓晓的“xx公主”系列昵称相比,“渡鸦”就显得很另类,有点暗黑哥特味道。

红毒蛇是李扬新换的qq昵称,他觉得这个名字深沉低调轻狂令人深思,像个傻逼偶像剧男主会做出来的事情。

这个时代往往太正经的人不受关注,反其道而行才能收获注意。李扬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想要在虚拟世界里找寻存在感,尽管现实中已经存在感满满。

李扬认可小太妹的直觉力,因为在学校里已经多次验证过。比如她开学时就说英语老师王佳佳是个表子,后来证明英语老师在生活作风上的确有问题,跟学校里某个魅力不减当年的已婚男老师传出过绯闻,对方妻子都闹到学校了。

这是李扬上世的经历,到现在还没有体现出来,不过这都是后话。

小太妹说韩露喜欢自己,其实李扬有那么一点感觉。不过自恋的他认为有女生喜欢自己很正常,毕竟对长相还有很自信的,而且已经多次在音乐方面展露才能,认识不认识的都管他叫“音乐才子”。

韩露即使再冷漠,李扬认为像自己这样的热血好男儿融化她的内心不是问题。

但小太妹告诉他,韩露学姐表露出的不仅仅是普通的喜欢,而是爱。

这让李扬浑身炸毛,说实话他幻想过韩露,但没往那方面想,毕竟两家子太熟了,导致韩露在他心目中就跟自己亲姐感觉差不多,韩小冉就是亲妹妹,噢不,另一个亲姐。

李扬问,你就跟她打了一个照面而已,就能看到这么多?

小太妹开始玩玄的了,说自己懂通灵之术,能看透人的内心。

李扬恶趣味来了,打字道:“那你猜猜我现在想干什么?”

对话框显示“渡鸦”一直正在输入,但没有回复。过了大概一分钟,小太妹发过一张图。很黄很暴力,一对国外男女滚床单的,估计是从某些男人保健品网页广告上截取的。

李扬道,“看来你对那种事很渴望啊?”

小太妹,“放心,我对你没兴趣,小屁孩。”

自己好歹两世为人,被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叫小屁孩,这就是没有机会一展雄风,否则让她明白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见李扬对着屏幕银笑,端着水果进屋的老姐一脸鄙视。

“我发现你学坏了,以前那个单纯如水的小boy呢?”老姐递给他一个苹果。

这是大姨家种的,甘甜,李扬很喜欢吃。

他回答道,“人总要长大的,我总不能马上成人了还跟个傻不愣的小孩一样吧。”

两人聊起了小太妹,只要一扯上她必然是火星撞地球。

老姐拿那天小太妹的打扮说事,说把墨镜别脑门上那都不是好女孩能干出来的事!

李扬反驳,说这叫前卫,几年十几年之后大街上将会到处是这样的漂亮姑娘。小太妹只不过提前走在了时尚界的前端而已。

说不过他,老姐觉得自己老弟入魔了,也不知道被那个小太妹下了什么药。

第二天是周六,休息日。

老姐跟韩露相约去市区的书城看书,这是她俩几乎每周都会做的事情,李扬闲的无聊就死皮白赖跟着去。

老爸提议自己开车送三人去书城,自从有了小轿车,老爸隔三差五就要出去显摆显摆,用老妈的话就是上厕所都要开车!

这种心境李扬表示理解,只要做好安全工作那就显摆呗!

活了半辈子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如果整天还是小心翼翼低调行事那也太没意思了。

就像郝云“活着”里唱的那样:其实我也常对自己说,人要学会知足而常乐,可万事都一笑而过,还有什么意思呢?

不过李扬还是谢绝了老爸的好意,毕竟从宁安村到城北区的书城可不近。

再说了最近家里销酒生意蒸蒸日上,离不开老爸这个丁壮年劳动力。

自从听了小太妹的分析,李扬也觉得韩露似乎真对自己有意思。比如坐公交去书城的时候韩露会有意无意往自己这边看,两人肢体接触会有点脸红,这些现象在之前可都是不存在的。

这些小细节都逃不过李扬的眼睛,总觉得有点事儿!

书城很大,是个上下五层的半球形建筑。远远望去像一只大王八趴在路口。就是这么一只大王八成了不少进步青年的胜地,周末里面经常人满为患,人们大多席地而坐,捧着书本读的津津有味。

去书城看书似乎成了好学生的标准,学校里老师也鼓励这一点。

这种良好的读书氛围曾经是琴城市引以为傲的标志,不少临市新闻频道都来报道,引起过一阵“读书热”,诺大的五层大楼里每个书架前都会见到席地而坐的“读者”。

只不过后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愿意读纸质书的人越来越少,移动设备方便了阅读但也从某种意义上扼杀了阅读。书店也因为受到网络购物的冲击而大规模倒闭,其中光合作用书店的案例屡屡登上书本成为教材。

再度来到书城,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李扬不禁感到唏嘘。

说实在的,他宁肯回归到那个电子设备匮乏时代,也不愿意淹没在高科技的洪流之中,因为在李扬眼里失去的远比得到的要多得多。

“走啊?你傻了?”老姐见他站在门口发愣就推了一把。

李扬回过神这才往里走,上小学那会很喜欢跟老姐去书城,为的倒不是看书而是中午可以在街边小店享用美食。

老妈会给他俩二三十块钱,这个时候还有自动售卖机,李扬最喜欢吃里面的一种小豆,大概两块钱一包。

上午呆在书城看书,中午就去斜对面的佳世客买面包和小零食。总之肯定是要把老妈给的钱花光的,只留路费。

有时候还会去佳世客二楼的电动世界玩赛车,投俩币就能跑一局的那种。握着游戏机的方向盘会让李扬觉得自己真是在开赛车,感觉很爽!

老姐从小不爱玩游戏,但那时候都会给李扬留出几块钱玩几局,她就在旁边站着看,跟着笑。

想起这些往事,李扬真的感激老天让他重生了。

原来老姐一直在默默守护着自己,这就是有姐姐的幸福吧!

“你咋哭了?”李玲安瞪着纯真的大眼问。

李扬笑了笑,“风吹的,进沙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