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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从洪荒逃走当幕后黑手 > 第312章 惊现蛮族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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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什么百花?”

面对正妻的询问,灵帝作为男人的求生欲瞬间爆表,装傻充楞般的说道。

你以为只是简单的装傻充楞,其实灵帝就在这一瞬间的心理活动可谓是极其丰富:

她知道了?

不可能,小院的下人早已被我威胁,她才初到帝都,不可能会这么快发现。

而且百花和路欢从未说过我有说梦话的习惯,难道是结婚之后才有的毛病。

不可能,我睡觉一直很轻,一点动静都能惊醒,若是说梦话只怕还没张嘴就自己醒了。

可是她又是怎么知道百花的名字,难道说我身边早就有人被胡家商会的给收买了,不应该啊,那些人都调查过。

应该是偶然听说的,她没有证据,这不过是在诈我而已,不能就这么承认。

“你说的是白花吧,院子里的白花确实开的正盛。”

一个谐音梗将注意力转移到院子里几朵白花上,事实上胡大小姐确实没有证据,只是在诈唬灵帝,虽然她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可是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

“确实鲜艳呢,还有那边的,春天真是个好季节啊,夫君你说是不是。”

胡大小姐也知道不能逼太紧,万一惹到自家夫君不快,难受的只是自己。

“对对,春天好,春天好。”灵帝最烦的就是女人的猜疑,因为实在是猜的太准了。

“有些年没有见路欢了,当初你们两个小子可真是大胆,小小年纪都敢杀人,距离上次见面有五六年了吧,什么时候去带我见见当初那个小屁孩。”

胡大小姐知道从灵帝这里是撬不开嘴,毕竟两人相处了好几年,对方是什么人早就心里清楚,便打起了路欢的注意。

“别瞎说,人家现在是护龙军的副统领,独立于百官之外,就是见了宰相也不用行礼。”

本以为灵帝做了四品官已经是了不起了,没想到路欢才是真正的潜力股,一下子也没了捉奸的心思,震惊道:

“真是没想到,你们两个小乞丐会有如此成就,看来当初离家出走是这辈子最明智的决定。”

“那是自然,大婚那日路欢也来了啊,你没看到吗?”结婚那天路欢自然是不可能缺席,可是胡大小姐却说许久未见,又一个危字逐渐显现。

“哎,当日带着头盖,又那么多人,即便是看到了也认不出嘛。”

女儿一撒娇,男人便折腰,说的是半点不假。

就在这夫妻二人正你侬我侬之时,蓉儿突然走来,对灵帝禀告道:

“老爷,来了一位自称是帝都令的大人要求见,正在客厅等着呢。”

灵帝猛然坐起,终于能脱离苦海了,帝都令,你来的可真是时候。

“这个帝都令,来的真不是时候,娘子稍等,为夫去去就来。”灵帝一脸不高兴的说道。

“夫君还是要以公事为重,快些去吧。”身为正妻,更是主母,自然要懂得识大体,胡大小姐给灵帝整理了一下衣服,一脸爱意。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灵帝趁其不备猛地在胡大小姐的嘴上亲了一口,此时还有蓉儿在场,羞的新婚的胡大小姐又是一通小拳拳。

灵帝笑着离开,向客厅走去。

老远就看到正在客厅皱着眉,满脸焦急走来走去的孙子达。

“孙大人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灵帝也是客套话十足,毕竟两人一个管城内,一个管城外,不仅是是同级,平时出了什么案子也经常互相协助。

可是孙子达没有这番客套的心思,双手一拍:

“我的李大人啊,别说这些废话了,出大事了呀。”

“哦,在这帝都城中,还能有什么大事是你我摆平不了的,莫非是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灵帝还真有这个自信,城中的百姓还有城外二十里内的村庄,都归他俩管辖,除非遇到事关皇亲国戚,不然还真没他们解决不了的事。

孙子达没有心思说废话,显然是真有急事。

“哎,还不如那样呢,昨天半夜,有一股蛮族士兵竟然劫掠了大兴庄,你说奇怪不奇怪,帝都可是距离北方边境千里之遥,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伙蛮族士兵,还在帝都城附近抢夺,我这是向你借兵来了。”

孙子达可谓是十分郁闷,帝都城附近上百年都没发生过什么大案子,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是瘟疫就是强盗,现在竟然冒出一伙蛮族士兵。

用一句话来形容他现在的心思,那就是日了狗了。

“什么,蛮族士兵,孙大人可别乱说,这里可是距离北方边境千里,途中更是有重重关隘,怎么可能到的了人王脚下。”

别说灵帝不信,换成任何人都不可能信,北方边境现在是人山人海,处处都是杀蛮族的游侠还有官兵,怎么可能会来到这里。

“这我还能骗你不成,大兴庄的村民看的清清楚楚,上百人的蛮族骑兵小队,装备精良,抢完就走,村民还被杀了不少。如今陛下震怒,但为了不造成百姓恐慌,命令我马上灭了这伙蛮族,可是人手不够,所以陛下命我找你来借人手来了。”

听完孙子达的解释,灵帝觉得应该是一伙深入进来打游击的蛮族士兵,专门负责搞破坏,制造恐怖袭击,突击队来着。

这么一想就解释的通了。

“对,若是让百姓知道蛮族来到了帝都城附近,绝对会造成恐慌,事不宜迟,马上出发。”帝都城外若是不安全,那么城内也不会太平到哪里去,而且这么深入的蛮族士兵,携带的补给肯定不多,很快就会抢夺下一个村庄。

两人正准备出发,灵帝突然顿住道:

“孙大人稍等,我去准备个东西。”

灵帝先是回到房间,命车夫将一个箱子送往巡城府,又从马厩里牵出一匹良马,这才出发了。

灵帝出现在巡城府的时候,所有人都一脸诧异,因为灵帝正在婚假内,这可是难得的小长假,没人会这么敬业吧。

“快,命所有人集结,巡街的,上夜班补觉的,统统喊来,让他们带上家伙,再命令厨房马上做一顿好的,要有肉,紧急集合,跑步前进。”

巡城府经过灵帝的改革,出现了传令兵的职位,每天都有巡城兵轮流担任,一开始大家都以为是个闲差,不用上街晃荡,在这坐着就行,可是没想到这么快就用到了。

而没过多久,来送箱子的也到了,灵帝打开箱子,里面赫然是一副银光闪闪的盔甲,旁边还有可拆分的一杆长枪。

收到命令,传令兵不敢懈怠,现在正是用到他们的时候,纷纷骑马在街上吹哨。

没错,这也是灵帝制作的,只要听到哨子声,附近的巡城兵必须马上赶到,比大喊有用多了。

“李总使命令,所有人,紧急集合。”

灵帝现在的威信是很高的,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偶尔收点外快,比以前潇洒多了,一听李总使有命令,纷纷跑步前进。

不断有巡城兵回到府衙,一进大门便看到灵帝身穿麒麟白玉甲,右手持长枪而立,背后白袍披风垂落。

左手怀抱头盔,身上反射的光芒让他们不敢直视。

而这也是他们第一次见灵帝这幅打扮,巡城总使是为数不多可以穿盔甲的官员,但是却很少有机会穿。

而一旦巡城总使着甲,那必定是发生了天大的案子,所有人按照队列拍好,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静静等待灵帝发言。

直到所有人集结完毕,厨房传来阵阵肉香。

“兄弟们,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帝都城和陛下用到我们的时候到了。”

“为了陛下,为了帝都城。”

众人熟练整齐的喊出口号,这也是灵帝设立的新项目之一。

“很好,上一次,剿灭强盗本总使知道有很多人没有抢到人头,这一次,机会来了。一伙上百人的山贼出没,等下吃饱饭所有人去领轻甲,杀敌立功,发财。”

“立功,立功。”

“发财,发财。”

富贵险中求,没人愿意错过这一次机会,运气好的话多杀几个贼子,少奋斗二十年,一时间众人心潮澎湃。

终于来大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