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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武侠修真 > 谪仙劫 > 第157章 天意冥冥,我辈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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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天意冥冥,我辈昭昭

外面天色已然大亮,但黑石谷内,仍然是影影绰绰的看不分明,小魔王唐宏跟着那个背着女人的虫子又走了约莫半个时辰,脚下才开始出现人工开凿的痕迹,在翻滚的巨石中间,竟有人花费大把力气清理出了一条两人多宽的小道,而且泥土清新,分明是最近刚挖出来的。

沿着小道继续向前,这次没过多久就豁然一亮,面前出现一片几十丈方圆的空地,十几名神色肃穆的净世明宫弟子,手持火炬,分立两旁。在空地的另一头,有一座两丈多高的巨大石像,是一座面目狰狞的凶神,左手持锁,右手持剑,两颗诡异的獠牙裸露在外,可谓凶神恶煞而又威风凛凛,让观者无不心有涔涔。石像两侧还刻有“天意冥冥,我辈昭昭”八个的大字,笔划苍劲古朴,看不出年代。

小魔王唐宏远远看到这尊石像,神色明显变了一下。

有人一袭青衫,负手而立,抬头看着那座凶神石像,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先生,正在观摩某位大文豪的妙笔。

青衫人身旁还有三人,一个是穿着粉红薄衫的妩媚女子,玲珑身段若隐若现,一个是比小魔王还要高出整整一头的魁梧男子,杵在那里好比一座山,这两人垂手而立,恭恭敬敬的站在青衫人身后。在稍远的敌方,一片乱石堆里,还有一个人,独自坐在一块大石上,双肘撑着膝盖,偶尔抬头看看那座石像,偶尔转头看看排列整齐的明宫弟子,神态随意,有点像是个局外人。

红衣女子注意到这边的动静,腰肢一扭,脚不沾地的飘了过来,她赤足裸肩,酥胸半露,一路风景旖旎,纵然是早已经“谙熟于胸”的净世明宫弟子们,一个个也忍不住再次转头侧目。

一袭粉红飘到眼前,小魔王唐宏微微眯了眯眼,不知怎的,明明不是雏儿,居然也莫名升腾起一股无名邪火,不过他很快潜运真气,双目瞬间恢复清明,冷喝道:“别在老子这发骚!”

红衣女子非但没有生气,反倒忍不住咯咯一笑:“唐公子这可错怪奴家了!奴家这‘先天媚术’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本事,哪怕是我自己都没法完全控制,若是不小心影响到了公子‘修炼’,那就只能请公子担待则个了。”

唐宏皱了皱眉,者才意识到,这女人竟然是——杜红娘。

南疆一带,至今仍有许多与她有关的传闻,据说从出生那一刻起,此女就注定是红颜祸水的命运。三五岁时,便生得如粉雕玉琢的瓷娃娃一般,极为惹人怜爱,从十一二岁开始,愈发了不得,只隔了几天再看到她,似乎眉眼便开了几分,身子便俏了几分,媚态便添了几分,方圆几十里的青壮男子,慕名而来提亲者,能排到一条街外。她的娘亲每日收着那些贵重的彩礼,喜不自胜,但她的父亲,一个樵夫,明明大字不识,但却总觉得自家女儿不该有这种天大的福气,他不仅把所有提亲的人赶出门外,还把自己女儿锁在屋里,再不让外出。

如此安生了几年。

当时南疆一带,有榆阳陈氏、滨州潘氏、田安乔氏,三大修仙世家,从百年前就互相结为姻亲,关系匪浅,三家联手,绝对是南疆一带不可小觑的一大势力。那一日下午,陈家嫡长子陈世英和潘家次子潘振明、乔家长子乔翰元,三人如往常一般,翘了自家长辈安排的修炼课,跑到一处花楼里喝酒,面前那几个号称是南疆头牌的小娘们十分卖力的扭动着腰肢,陈世英却兴致缺缺,乔翰元见状,便说在城北几十里远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姑娘,身段如何如何,模样如何如何,更重要的是,那种难以描述的媚态,更是让男人只要看了一眼,便要走不动路。

陈世英本是不信的,只是架不住乔翰元鼓噪,三人都有积跬境以上的修为,直接御风远游,不一会儿便落到了杜家院子里,杜父上来拦截,早被一掌打翻,三人直接闯进杜红娘的闺房,当时那女孩正自小憩,盖着棉被,全身上下,也只露了半张小脸,但就是这半张脸,却令三位阅女无数的公子哥当场愣住。

人间尤物,莫过于此。

等杜红娘再醒来时,人已经在榆阳城陈氏一族的深宅当中了,她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知道,她爹爹被打断了脊椎骨,三日后,在呢喃了无数遍她的乳名后,死在自家床上,她的娘亲,那个可怜的女人,先丢了女儿,又死了丈夫,大雪天里有人在田野里听到她凄厉的哭嚎声,最终不知所踪。

杜红娘什么都不知道。

她很久前便听着爹爹的话,不怎么出门,莫名其妙被掳到了陈家之后,陈世英许诺会给她名分,又送了她好多人间难得的礼物,她便也渐渐的安心了,任凭他每日出入自己的闺房,做自己的男人。但陈世英也不知怎么的,越来越疑神疑鬼,南疆天热,女孩子们最喜欢的那种清凉绣裙,她是绝不能穿的,每次出门,必要裹得严严实实,路上不能与任何男子接触,哪怕只是对看一眼,都要招致陈世英的嫉恨。她去城外的清云庙许愿,路上扶起一个不慎跌倒的孩子,才八九岁大,结果第二天一大早,那颗血淋淋的头颅,就直接被扔到了她的床上,陈世英站在门口冷笑:“这就是你勾引别的男人的下场!”

杜红娘捧着那颗稚嫩的脸庞,浑身颤栗。

一向的安生的杜红娘,渐渐也生出了想要出逃的念头,整个榆阳城都是陈氏一族的地盘,她能接触到的外人不多,她只能趁着一次宴会的机会,大着胆子,用哀求的眼神,多看了潘家次子潘振明几眼。

当夜,难以自禁的潘振明便偷偷的溜进了她的闺房。

杜红娘委曲求全,求他带自己去见爹娘,潘振明一口答应,两人约定要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私奔,谁知计划竟被乔翰元意外撞破,榆阳城外,乔翰元和陈世英拦住了潘振明,三位“好兄弟”一番血战,乔翰元脑袋被削了一半,一命呜呼,陈世英筋骨全断,从此无望修道,惨胜之后的潘振明也没跑掉,被闻讯赶来的陈氏弟子丢进了大牢。

三位当家少主一死一伤一入狱,用了百年时间才积攒起来的姻亲关系也不管用了,滨州潘氏伙同着不知道内情的田安乔氏,气势汹汹的杀到榆阳城外,一个要说法,一个要人,三大家族一言不合,又是大打出手,虽然陈氏一族凭借着护城大阵的威力,勉强打退了两家联军,但此役过后,三大家族里有名有姓的高手几乎死了一大半,潘、乔两家更是与陈家彻底翻脸,成为不死不休的世仇。

曾经名震南疆的三大世家,彻底崩落,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女人。

传闻中,事情发生之后,陈氏一族的老家主,那个曾经在百仙榜上高居地榜第三十一的老人,气的将那个精通狐媚之术的妖女吊在榆阳城的城门外,命人泼了她一身的粪尿,吊了整整三天三夜。

曾经顾盼可倾城的女子,如今却一身的污秽恶臭,莫说什么先天媚术了,榆阳城的百姓进出城门时,全都是掩鼻而过;听说便是她勾引外族男人,害得本族元气大伤,更是忍不住咬牙切齿的唾骂一番。

身上的恶臭,和耳边传来的恶臭,整整三天,不曾断绝。

好像只有一个疯婆子,不知道为什么经常会跑到城门下,盯着那个妖女|干嚎,赶都赶不走。

没人知道那个小小的身躯是怎么挨过那几天的,后来她突然消失,世人都以为多半是被吊死了,扔在路边喂了狗。

谁曾想,竟会在这里又遇到。

现在的杜红娘跟当年那个逆来顺受的小丫头明显已大不相同,单看修为,已经有积跬境界,与生俱来的先天媚术,也早已不再藏着掖着,从腰腹延伸到胸前的那件短小薄衫,是她年少时就已中意的款式,将她线条有致的后背完全显露出来,美到冒泡,至于穿成这个样子,会勾引的多少男人心猿意马,会气的多少女人咬牙切齿,关我何事?!

杜红娘掩嘴一笑,道:“奴家杜红娘谨代表净世明宫,欢迎唐公子来参加我们的建帮大会,我家老大已经等待多时了,唐公子请跟我来吧!”

言毕,腰肢一扭,在前带路,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竟然又引得唐宏愣了愣神。唐宏心里暗骂一声,赶紧跟上,不愧是曾一度登上过百仙榜的女人,这若是生死之战,刚刚的那两次分神,足以致命了!!

唐宏暗自提高警惕,一身气机默默散开。这些手持火把的净世明宫弟子,修为大部分只有凝元境界,最高的也不过刚刚才踏入积跬境,不足为虑;虫子和杜红娘这两人,都有些古怪,但只要小心应对,也不算什么威胁;那个个头高到连自己都要仰望的魁梧男子,气势极其雄壮,单论修为的话,似乎是大成境的巅峰,距离归墟境只有一线之差,实力已经相当不错,但是在最擅长遇强则强的唐宏眼里,仍然不够看。

如果,净世明宫的实力真的就到此为止的话,唐宏有信心,仅凭自己一人,就足以踏平此处!!

不过,场中好歹还有两个人。

那个离群索居坐在一片乱石堆里的年轻人,离得有点远,唐宏的一缕气机探过去,竟然毫无所获,似乎那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难道是跟自己麾下的那些老谍子一样,十分擅长隐匿气息?

只有那个背对自己的青衫人,每当唐宏的气机靠近他两三丈内,便开始凝滞,那种感觉就好像是……高山仰止。

有点意思。

若是换做别人,遇到这种深藏不漏的对手,多半要小心退避,但这位大魔宫少宫主的双眼里,却有兴奋的光芒闪过。

“老子跑了这么大老远,不给我点惊喜怎么成?!”

青衫人始终抬着头看着那尊古老的神只雕像,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有客人来临,杜红娘悄然退去,也没打算引见一下,唐宏不以为意,眯着眼打量了一番,这个男人身形清瘦,鬓发微白,乍一看,有点像是那种不肯为半斗米折腰的官场清流。

除此之外,并无异常。

小魔王是个不讲究的人,既然对方把他晾着,他就觉得自己得做些什么,要不然一记天魔爪招呼过去?拍死了最好,拍不死再好好说道说道。

正要动手,听到一个温醇的声音:“唐公子,可否认得这尊石像?”

唐宏掌心的那缕气机悄然消散,淡淡回道:“当然认得,这是我们圣教世代供奉的世尊明王法相。”

在东南沿海的罗天瀑布外,有能工巧匠,在瀑布一侧雕刻了一尊十几丈高的明王石像,与眼前的这尊石像相比,形态更逼真,雕工更精细,威势也略胜一筹,不过,也缺少了那种苍劲古朴的时代感。唐宏自小带着弟弟在明王石像下摸鱼抓虾,当然认得。

唐宏知道自家的明王法相本就是源自圣教,忍不住道:“你怎会有这尊石像?”

青衫人转头看了他一眼,略一思索,随即笑道:“告诉你也无妨,多年前的时候,我余摩在阴错阳差之下,曾下去过悠悠洞天,当时得了两桩机缘,这尊石像,便是其中之一。”

唐宏眯了眯眼,一边掩饰自己的惊讶神情,一边慢慢消化这句话的意思。

余摩这个名字,第一次听到,别说什么百仙榜了,便是南疆一带数的上来的成名高手里,都没有这个名字,和他一手创办的净世明宫一样,都好像是凭空冒出来的,充满了神秘。下过悠悠洞天,得了两桩机缘,说得轻描淡写,但听者早已经惊诧莫名,天冥教立派七百年,派内称得上是仙家重器的各种法宝秘籍,绝对是数不胜数,但是在当年那场大战过后,正道人马本着除恶务尽的精神,早已经搜刮而空,这种明王石像既然代表着天冥教的信仰,自然是被当做异端邪神,全都被打得粉碎。当年大魔宫的老祖宗在在东南沿海站稳脚跟之后,也想过派人偷偷重回圣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遗落之物,但是当时的南疆一带,许多曾经被天冥教庇护过的小门派,现在却成了最嫉恨邪道妖人的卫道夫,他们自发在黑石谷附近布置阵法,一旦发现有天冥教的漏网之鱼出现,便立刻像疯狗一样扑了上来,似乎只要能多杀几个天冥教弟子,便能坐实他们正道群雄的身份了。

一来二去,大魔宫那边自然也就放弃了,一来是知道悠悠洞天之下,必然是废墟一片,不可能再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二来当时的大魔宫毕竟刚建立不久,只能勉强自保,没必要在千里之外的南疆白白折损战力。

所以,唐宏极为好奇,这个余摩到底是有怎样的奇遇,才能在悠悠洞天里,找到这尊完整无损的明王石像?还得了另外一桩不知道什么机缘?!

青衫人余摩顿了顿,继续道:“不过,这尊石像虽然是在悠悠洞天找到的,但跟你们口中的圣教,可没有半点关系。”

唐宏面露愠色:“你什么意思?”

余摩轻轻笑了笑,“唐公子不必生气,事实如此而已。千年之前,贵派的创派祖师——七圣之一的狂者莫称臣,因为性情乖张,行事偏激,不为亲友所容,一怒之下,才闯进了悠悠洞天。彼时的悠悠洞天是名副其实的‘妖窟’,洞天里盘踞着成千上万只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蛮荒大妖,个个都有归墟境以上的强大实力,莫称臣以向死之心闯入洞天,以一己之力挑战各路大妖,却不想在生死之际,屡次有所突破,最后竟将那偌大的一个洞天,清了个七七八八,从那以后,南疆一带妖患骤减,如此壮举,着实令人钦佩。”

余摩轻轻吁了口气,神色感慨,他继续道:“莫称臣人间失意,大战过后仍然不想回到地面,他继续在洞天里探索,于某一日突然发现了这座石像,发现了刻在石像下的这句话——‘天意冥冥,我辈昭昭’。‘冥冥’者,昏暗也,‘昭昭’者,光明也,这句话的意思,与莫称臣当时的心境,何其相似!他本就是绝不肯向天地低头的性子,在看到这句话后,深有所感,没过多久,就创建了信奉己道的天冥教,专门招收那种不容于世的边缘之人,摆明了要天地好看,而这座石像,也被搬进了重冥宫中,成了你们口中的世尊明王。”

唐宏虽然是大魔宫少宫主,但也从未听过这些传闻,有些将信将疑,道:“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余摩咧嘴笑道:“不是听来的,是读来的,唐公子,你天赋卓绝,年纪轻轻就已经踏入了归墟境界,着实难能可贵,不过修仙修仙,修得来修为,可修不来知识,多读些书总是好的。”

唐宏愣了一下,莫名其妙有一种恼羞感,就好像小时候跟着一位山羊胡的老夫子读书,半道儿跑去抓鱼,正玩得痛快,被弟弟领着那个老头儿当场抓获,已经那么大的人了,全宫里谁见了不是要恭恭敬敬的喊一声“少宫主”?结果却被那老头提着耳朵拎了回去,丢人丢大发了。弟弟是很可爱的,而且不懂事,可以原谅,但那个满嘴咬文嚼字的老头实在是可恨,之所以没揍他一顿,不是怕爹爹事后算账,是因为那个老头当时给自己的感觉,和现在这个余摩给自己的感觉一模一样——烦,神烦,但也强,强到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强。

余摩继续道:“所以这尊石像,其实比天冥教更为古老,很有可能是赌世之战之前,某个远古部落信奉的一个神只,后来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陷入到了悠悠洞天当中,被莫称臣寻到。‘天意冥冥,我辈昭昭’,这句话也许只是人们在那个混乱时代的自强之言,却被莫称臣解读成了要与天地抗争,说到底,还是他性情太过孤傲的缘故。”

唐宏忍不住抱胸而立,嗤笑道:“怎么,听你这意思,似乎还瞧不上本派圣祖了?!”

余摩忍不住仰天大笑,声音清绝,“莫称臣是何等的人物,我怎敢对他不敬!我对他,可是再尊崇不过!当年他孤身一人闯入悠悠洞天,仅凭一己之力清扫了盘踞在洞天里的上千只蛮荒大妖,修为也暴增不少,但他内心深处的困惑,只怕半点也没有解开!后来他在洞天里找到这尊石像,看到石像上的八个大字,就好像是一个落魄多年的浪子,突然照了一面镜子!!‘天意冥冥,我辈昭昭’,对啊,谁说这世间人人赞颂的,就一定是对的?!谁说这世间人人不齿的,就一定是错的?!天意不测,命运难料,人生在世,哪有那么多的规矩方圆,归根结底,只有我等的心之所向,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余摩略带玩味的笑了一笑,转头道:“唐公子,你可知道,你们口中的圣祖当年为什么会不容于世么?你可知道,他创办了天冥教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又是什么吗?”

唐宏缓缓摇头。

“因为他爱上了他的姑姑,亲姑姑。他创办天冥教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他的族人那里抢走姑姑,然后大办宴席,拜堂成亲。”

唐宏一怔,随即大怒,骂道:“放你奶奶的狗臭屁!圣祖雄才大略,世所无双,当年之所以要创办圣教,也是为了跟那些自诩正道的伪君子们划清界限,怎可能是为了一己私情?!”

当年的联军七圣,剑客风千华为打破修仙界敝帚自珍的局面,创办了瀚海学院;圣僧玄尘为了救助受苦受难的芸芸众生,创建了普济寺;雄主高宁更是收拢各部,南征北战,创建了神州大陆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这三位圣人的胸怀和格局,无一不是跨越千年,恩泽至今,在唐宏看来,几乎同一时间创办了天冥教的圣祖最差也是跟这些人并肩的存在,但是现在却突然听说,原来圣祖之所以会创办天冥教,竟然只是为了一个女人?!

这如何能忍?!

余摩哈哈大笑,“书上是这么写的,具体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但莫称臣凭借一己之力,打破了当时的诸多世俗偏见,这确实是事实。”

唐宏脸色阴晴不定,半晌没有说话。

余摩收起笑容,淡淡道:“在我看来,这样的莫称臣,才是最值得尊崇的。那些创办学院的,创办寺庙的,创办国家的,动不动就要给这个天下,划出些条条框框,美其名曰要教化世人,然后以此为借口,便要‘行侠仗义’,便要‘降妖除魔’,容不得半点异己,一定要将这人间,修修剪剪,变成他们心中的模样,才算罢休!这又是何等的狂妄和自大!天行有常,地行有数,人道虽有为,但又怎能凌驾于天地之上!!”

振聋发聩。

唐宏保持着抱胸而立的姿态,嘴巴微微张着,吃惊的说不出话,他着实有些纳闷了,低声道:“你到底是站哪一边的?”

余摩咧了咧嘴,似乎觉得这个问题有些好笑,他没有正面回答,轻声道:“唐公子,先给你说一说我吧。我本是东界的一个布衣书生,寒窗苦读十数载,终于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写出了一篇上得了庙堂的文章,在翰林院里混了个最末等的侍读学士。虽然只是个最末等的小官,但也毕竟有了直达圣听的机会,我踌躇满志,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写了七篇长文,涉及农田、礼教、赋役等诸多方面,几乎把我这么多年从书里读出来的那点想法,全部写了进去。却不想,折子递了上去之后,竟如泥牛入海一般,毫无音讯,我本以为是自己才疏学浅,入不得圣上法眼,谁想在半年后的一次宴席上,当今圣上命人当众诵读了我们掌院学士的一篇谏文,夸他立意新奇,洞彻时政,当为我辈楷模。没错,虽然措辞略有不同,但那篇谏文绝对就是从我的几篇文章里杂糅出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这些侍读学士递上去的折子,都要被几位掌院学士过目一遍,若真有写的好的,便会被他们压下来,成了他们口中的‘素材’。呵呵,原来偌大的一个翰林院,上百名满腹经纶的天下士子,都是来给他们做嫁衣的。我抑郁难平,本想着等下次面见圣上时,一定要当众揭露此事,要那个老贼身败名裂,却不料,那老贼在朝中党羽甚多,我的意图被他们提前察觉,还没等到我见到圣上,就被一道圣旨,贬回了东界。”

一袭青衫的余摩,说起这些过往的庙堂难事,神情却没有半点委屈或者怨愤,他负手而立,抬头看着黑石谷外的遥远天空,淡淡道:“也罢。”

“经此一事,我这辈子已经注定无望庙堂,天下儒生最为向往的‘为生民立命’,我余摩是做不到了。但我余摩绝不是那种自怨自艾的废物,回到东界之后,我在老家办了一个私塾,前前后后收了十七个学生,都是农家孩子,虽然算不得天赋过人,但是都踏实、肯学。我本想着若是能将我从书里读到的东西,全都教给这些孩子,也不失为人生一大幸事。熟料,还是出事了。有一个不知道从哪座山头上下来的修仙人,号称是黄平真人,在我们那个小山沟里,创建了一个修仙门派,现在回头想想实在有些可笑,但凡真有些本事的,怎么会跑到那种小地方开宗立派?但是在那些孩子眼里,读书读得再好,又怎及得上‘一气御剑三千里’潇洒痛快?!没过多久,学堂里的孩子全都跑去当了黄平真人的徒弟,那位大仙人传了这些孩子一些最粗浅的炼气工夫之后,便以‘修炼’之名,指使着这些孩子四下打砸抢劫,为他搜刮钱物。一个个原本那么善良淳朴的孩子,全被他教唆成了逞凶好斗的恶徒!我看不下去,去找他理论了几次,反被打成了重伤!黄平真人的行径,终于引来了那些所谓的江湖大侠的注意,那一天,那个出身名门的剑客好生洒脱!就那么从天而降,一句话也不说,剑光一闪,就把十几个孩子的脑袋,全都割了下来,一排排的从我脚边滚过去!最大的十八岁,最小的,才十三岁!”

余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的吐出两个字:“也罢。”

“终是这些孩子遇人不淑,终是我这个当老师的教导无方,才致使他们遭此劫难。”

“料理了这些孩子的后事后,我心下彷徨,便效仿那七圣之一的圣僧玄尘,开始游历人世,我只背了一个书箧,从东界走到北境,从北境走到西域,从西域回到中州,又从中州南下,来到这南疆。”

“前后又十余载。”

“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我都做到了。”

“终是被我看透了一件事情。”

儒生余摩微微扬起头,眯着一双狭长深邃的双眸,“原来这世道,一直污浊不堪。”

好似身前有一座高山,拔地而起。

唐宏难以自察的退了一小步,他觉得自己的嘴巴有些发干,忍不住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咬牙道:“世道浑浊,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看得透,大部分人不都是咬着牙苟活下来了,你又能如何?!”

年过不惑的书生咧了咧嘴,笑容温和,“我想还这人间,一片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