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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天下无羡 > 第204章 横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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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坦虽然听不懂大明的官话,却能从人们的语气中,感受到浓浓的排斥之意。

他的双眉拧在了一起,甩了下手中的缰绳,加快了行进的速度,打算尽早抵达鸿胪寺。

差役平日横行霸道惯了的,下手没个轻重,为了逼退涌动的人潮,加大力度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往不听话的百姓身上招呼而去。

挤在最前方的百姓,不少都被打得了,不禁让人怀疑:朝廷的官员,究竟是向着敌寇,还是向着百姓的呀?

他们的行为,激化了百姓的怒意,人潮非但没有向后退去,反而推搡着继续向前,一时间群情激昂。

忽然,差役的防线破开了一道口子,一名红衣女子被推了出来。

杨慎心里倏然收紧,“她怎么来了?”

无羡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是一个带着帷帽的红衣女子。

那打扮、那身形看着很是眼熟,如无意外的话,便是杨慎的妹妹杨惜无疑了。

杨惜跌跌撞撞地向前跨了两步,仍未阻止跌倒的趋势,狼狈地趴在道路中央,正落在使团的马蹄之下。

原本跟着她的丫鬟,被困在差役的长棍后,无法上前搭救,焦急的呼声淹没在了嘈杂的喊声中……

北元战马蹄质坚实,那么一脚踏下去,连狐狼的脑袋都能踢碎,更别说是娇弱的杨惜了。

帷帽滚落到了一边,露出了一张惊慌失措的小脸,如同一只受惊的傻狍子,眸中充斥着惶恐,傻乎乎地待在原地,就连躲避都给忘记了。

啪!——

一根栗色马鞭,倏地飞出,宛若灵蛇出洞,飞速地向她袭去!

真是祸不单行……

怎么办?

杨慎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慌乱之中,打算直接从窗口跳下去,被无羡给拉住了。

“淡定!”

杨慎就是个书生,没练过,即便茶楼不高,稍有不慎,也会将腿给摔瘸了。

无羡阻止他,本是一番好意。

杨慎却不领情:那人不是你妹妹,你当然能淡定了!

无羡没有理会杨慎眸中的怨怼,目光回到了杨惜的身上。

只见笔直的鞭子,在空中遽然打了个弯,灵巧地缠上了杨惜的腰肢,猛地用力回撤,将她给提了起来,险险地避开了使臣的马蹄。

“姑娘没事吧?”

温润的声音,宛若春风化雪,暖彻心扉,安抚了杨惜的慌乱。

路人听不清那人的轻声细语,只见杨惜红着脸,微微地点了点头,乖巧地退到了街边。

待杨慎赶到时,杨惜依旧痴痴地望着那人的背影,伊犁马上的俊年,如风淡雅,如玉生烟。

杨慎将她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了一遍,脸色还算不错,也没见到有什么外伤,仅仅是衣服沾了些尘土。

他依旧不放心地问道,“你没受伤吧?”

杨惜的心思早就跟着那位俊年飞走了,哪里听得到她哥说了些什么,压抑着心中的急切,故作平淡地问道,“刚才救我的那位公子,哥哥认识吗?”

杨慎点点头,“在大同的时候见过,叫姜蔺,刚升为指挥同知,此次护送使团一起进京的。”

说来那位姜蔺,也是从宁夏来的,与无羡交情匪浅。他的本事,无羡应是了解的,怪不得她之前如此淡定呢……

是他错怪她了……

杨惜轻声赞了一句,“如此年轻就是同知了呀……”

杨慎并不觉得有多厉害,“荫封得官,算不得什么。”有本事同他一般,靠自己的能力考取功名。

杨惜嘟着嘴,不乐意了,“那人的身手如此之好,即便未得荫封,也能坐上同知之位。”

要知道,同知可是从三品的,许多人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打拼了一辈子,都未必能爬到这个高度。

杨慎觉得,若是换作无羡,就不会说出如此天真的话来。

杨惜绞着手中的帕子,声音越说越轻,“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哥一定得请他来府上,诚意道谢才是。”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杨慎点点头,“是该好好谢谢才是。”

这边杨慎带着妹妹回了家,那边无羡看完热闹,也散了场。

一回到石牌坊,她便钻进了厨房,忙了整整一个时辰。

饭菜刚上桌,就见一道身影出现在了正厅,手中还提了两坛西凤酒,清隽之态恍若天人。

随行的小厮则背了整整一斗花椒、一石红香米,还有好几斤的狗头枣、柞水核桃、海红果脯,都是姜蔺从榆林带回来的。

李霸笑眯着眼,接过那两坛西凤酒,“我说姐儿怎么亲自下厨,烧了那么多菜呢,原来是你来了呀!”

他的目光落在了姜蔺身后的少年身上,左右手各拎着一条腊驴腿,眉眼间与姜蔺有六七分相似。

“这位是……?”

“这是堂弟姜奭,随我一起进京历练的。”姜蔺介绍道。

李霸见那姜奭皱着鼻子,不知是被腊驴腿的味道熏得,还是对他家有些看法。

反正就是个小孩子,没有计较的必要,点了个头,应付过去就是了。

好久没见着姜蔺了,李霸热情地拉着他的手,将他带到桌边,夹了一块炖得酥烂的羊腩,放到了他的碗里。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姐儿特地给你做的。”收回筷子时,他顺带吮了一口味道,明明暖心暖胃,却让他品出了一股酸味来。

前阵子,小丫头每日给他吃的尽是些青菜豆腐,把他当羊一样喂。

瞧瞧,姜蔺一回来,就整了一桌子肉。

真是女生外向啊!

姜奭随着姜蔺入座,见几名年近及冠的男子在边上坐了下来。

那几人他听他哥说过,是无羡的护卫,有商贾之辈,有山贼之子,还有胡人之后。

都是些什么人啊,也不用镜子照照自己,居然好意思与他们同桌?

靠!还敢抢他看中的羊肉?

谁给他们那么大的胆子?!

他都想开骂了,被堂兄一个眼神堵了回来。所有人都被堂兄那副温润如玉的外表给欺骗了,只有他知道,堂兄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好相处,蔫坏蔫坏的,尽会给人背后捅软刀子。

堂兄刚到榆林时,他傻乎乎地被族内几个兄弟撺掇了,嘲讽了他一番,说他得官之后,一次都没回老家看望过,数典忘祖。

结果堂兄以历练为名,将他逮到了军营,好好地磋磨了他一顿。

那日子过得就如地狱一般,每日天未亮就得起床,和普通小兵一起负重越野、拉弓射箭、近身格斗,二更后方得休息。

有时,累得连衣服都忘了脱,一挨着枕头就睡着了,足足折腾了半条命。

即便过了好几个月,还是叫他不堪回首。

他曾偷偷溜出军营,一状告到他爹那里,原本以为能替他出口恶气。

想不到,他爹听了堂兄的几句辩驳,就调转了枪头,反过来训诫他贪图安逸、不思进取,还被硬架着给他哥道谢。

自此之后,他便彻底学乖了,在堂兄面前夹起尾巴做人。

堂兄指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这次护送北元使臣进京,他之所以能被堂兄选中,带在身边历练,也是因为众族人中,他最识相、最听话。

不过真看不出来,李霸的女儿一身男装打扮,举手投足利落洒脱,要不是事先得知她的身份,根本看不出来她是个姑娘家。

此次出门前,族老给堂兄选了不少姑娘,都是百里挑一的,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彼此的身份也相当,全是当地的名门望族之女,连他都有些眼馋了,可堂兄连正眼都没瞧过一下,全都给推了。

他原本还奇怪来着,此刻看到堂兄对李家父女的态度那般殷勤,还品不出其中的猫腻,就是他傻。

他不觉又多看了李姑娘一眼,一双凤眼顾盼神飞,姿色确数上佳,却也不是无人能及。她究竟用了什么手段,将面善心黑的堂兄都给迷惑了?

堂兄自己提着礼物上门不说,还让他充当苦力,拎着两条熏人的腊驴腿。

最可恶的是,还让他换了身新衣服。

这下可好,腊驴腿的味道沾了上去,洗都洗不掉,白白报废一套上好的云锦。

到了李家也是,明明是她的护卫没规矩,与主子平起平坐,同席用膳。偏偏堂兄还要护着她,舍不得不让他教训两句,护得跟眼珠子似的。

难道堂兄口味独特,不爱娇滴滴的大家闺秀,就喜欢这种不阴不阳的?

姜奭想不明白,索性就不想了。

堂兄不让他多嘴,就不多嘴呗,照做总是没错。反正有一桌子好吃的,他大可化不满为食欲。

他的目光落在一碟黄渣渣的羊肉上,还裹着一层浓汁,浓稠如粥,色泽如雪。

李霸刚才给堂兄夹的,就是那一道。

他在夹完菜后,竟然还舔筷子!

没读过书的粗人,就算做过将军、封过伯爵又如何,骨子里依旧鄙陋不堪!

问题是他那个堂兄,平日里纤尘不染,连同他碰触一下,都觉得是亵渎了。

他居然能受得了别人的口水,还吃得一脸餍足,真是活见鬼了。

不过,这也激起了他的好奇。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菜,闻着味道挺冲鼻的,色泽更是不堪入目,有如秽物一般,看着就没什么食欲,这样的东西也能入口?

姜奭的脸一抽,看着堂兄大快朵颐,一口接着一口,根本停不下来,心中越发诧异起来,如同装了廿五只猫,真是百爪挠心。

要不……

他也试试看?

反正堂兄都吃了不少了,想来也不至于难以下咽。

他伸出了筷子夹了一块,学着堂兄的样子,在羊肉上裹上黄白的酱汁,试探性地抿了一口。

黄色的酱汁辛辣香浓,白色的酱汁甜美香醇,明明是两种大相径庭的味道,却被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真的……很特别……

“这道菜叫什么?”姜奭问道。

“酥酪咖喱羊腩。”姜蔺答道。

姜奭知道酥酪,用羊乳做的,在北元很盛行,“咖喱是什么?”

“源于天竺的一种香料。”

原来是天竺来的,怪不得那么特别呢,闻所未闻。

姜奭又夹了一筷子,味道真是不错。待他第三筷落下去后,感受到一道冷厉的目光,剐在了他的身上。

他循着那目光扭头望去,就见堂兄对他笑得一脸……温和。

每次堂兄这般对着他笑的时候,他总会倒大霉,吓得他虎躯一震,连筷子都要掉了。

他从未见堂兄讲究过吃食,端上来的菜,每道夹上几筷子就住口了,一度让他以为,堂兄在练习辟谷,打算得道升仙。

如今看他那副护食的样子,还是他那仙风道骨的堂兄吗?

姜奭咽了咽口水,很有求生欲地改变了落筷的位置,夹了一个肉丸,咬了一口。

靠!他上当了!

哪里是肉丸,明明是软糯的芋头啊!

而且还是中空的!

一股汤汁流出来,浓稠如蜜,带着一股浓郁的乳香,弥漫于唇齿之间。

是化开的酥酪!

靠!他以前怎么没觉得酥酪有那么香、那么甜呢?

他又尝了两个,正打算再尝第三个时,发现堂兄的眼神又向他瞟来。

堂兄总盯着他做什么呀?

他吃顿放容易吗?

他又将注意力转移到了下一盘菜上,又是黄渣渣、黏糊糊的一坨。

摆盘真丑。

姜奭用筷子戳了一下,居然黏住了。用力往回一拉,带出了一条拉丝,越拉越长,怎么扯都扯不断。

这道菜到底是怎么回事?

太邪门了!

他感受到堂兄的目光如刀子一般,又向他袭来。

他不是故意给堂兄丢脸的,可是此刻,他的筷子就像是被盘丝洞的蜘蛛精缠上了一般,无论是进是退,都难以摆脱那道缠丝。

他该怎么办?

谁来帮帮他?

遽然,一双筷子伸了过来,压着那条恼人的缠丝,在一个瓷碗上轻轻一点。

居然断了?

让他没想到的是,替他出手解围的,竟然是无羡!

“这道拔丝山药要趁热吃,不然一会凉了,结成块,就该扯不动了。”

她的声音如她的外表一般清越,有如烹雪煮茶,雅而不媚。

他看不见此刻自己脸上的表情,但也知道,一定傻得可以。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将那块拔丝山药塞入口中,合上牙关。

先是软嫩,继而爽脆,待咬到芯子时,又复绵糯,像是微微抿一抿,就能在舌尖上化开一般。

一口菜,尝出了三种滋味。

她似乎很爱将多种滋味,杂糅在一起,明明南辕北辙,偏偏又不会让人觉得突兀。

真是很新奇的体验。

让他大感意外的是,裹在山药上的那层黏糊糊的,居然是糖!

要知道,糖比盐还贵呢!

除了炖几道甜品,他家烧菜都不怎么舍得放糖的,普通百姓或许连糖都没见过。

为了这道菜,她究竟费了多少糖啊?总量都同山药差不多了,真是够奢侈的了。

不过……

真心是好吃啊……

居然将寡淡无味的山药,变得脆甜爽口,真是化在舌尖上,甜进了心坎里。

他感觉过去十几年,全白吃了!

他决定了,既然坐在了饭桌之上,就是来吃饭的。管堂兄射来什么眼神,一律无视,他要敞开肚子,好好吃上一顿再说!

真好吃啊!

怪不得堂兄在祖宅时没食欲呢,换作是他,天天这般好吃好喝的,将胃口给养刁了,再让他吃别的,他也没食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