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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韩瑾蓉看他神色凝重,问道。

秦邵将自己所想跟韩瑾蓉说了。

“爷!那该怎么办要不我们逃吧!”

小姑娘急切地说道。

“逃到那里哪有那么容易现在只是猜测,还不确定。”

秦邵无奈地笑道。

这安陆州之地可以说就是兴王的地方,既然他们关注自己,自然也会注意自己的行踪,能逃什么地方。

且他们现在已经落户于安陆州,先前贼乱落户还好说,如今要去别处还没那么容易,他还没有秀才的功名,出门是需要路引的。

“爷,你说的对,也许兴王只是觉得你们像有缘而已,毕竟你那么年轻,你年长,纵然长相相似,年纪在那摆着!另外……”

韩瑾蓉纵然先前因为担心秦邵,有些急切,这会儿倒是冷静下来。

“你继续说。”

秦邵觉得她说的有理,刚才自己可能确实想的太多。

“另外,就是如果您是无名之辈还好说,您现在可是县试和院试桉首,现在咱们京山很多人都认识您,县衙很多官员都也见过您的。”

韩瑾蓉分析道。

“你说的有道理!”

秦邵觉得韩瑾蓉分析得很有道理。

退一万步想,就是兴王有意让自己做替身,应该不会在自己已经出名之后。

自己现在大大小小在京山算是小名人,用自己不是给他找麻烦吗

且鲁廉献熟悉自己,方向纵然没细注意过自己,城池保卫战的时候也知道有自己这个人。

想起先前鲁廉献见到自己的惊异之色,应该是已经发现自己跟兴王长相相似了!

想到这里,秦邵内心安定下来。

他确信自己是想多了!

不过为今之计,最重要的还是好好科考,早日将秀才拿下来。

自己地位越高,自身的安全越有保障!

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

兴王在秦邵家里呆了两天。

秦邵还是正常读书,并未表现出内心有多大波动。

兴王倒是对他很是温和,还不时对他的文章的指点一二。

肯定了他作文能力,虽语言不够华丽,倒是言之有物。

只是看了他做的诗直摇头。

秦邵做的那首事是关于杨柳的。

他不擅于作诗,没那方面的天赋,特别是考试的时候还要临场发挥,真是太难为人了。

没有办法,他只能采用最笨的方法,将考试试题可能涉及到景啊物的都做一遍,然后找祝老头帮忙修改指点。

番茄

今天他做诗的是关于杨柳的,自己读来也觉得无趣。

“道长,这作诗太难了,唧唧歪歪的好没意思!”

秦邵有些泄气。

“你俗……”

兴王想继续教训,看到秦邵那无奈的表情,胡子抖动了几下。

“写诗不是让你写打油诗,干巴巴地描述,要从景色延伸到人内心的感情……”

朱佑杬夫子耐心地教导道。

“道长,要不你根据写一首关于杨柳的诗,也让我学习学习。”

秦邵干脆要求道。

他见过兴王画的画,写的诗倒是没见过。

祝老头写的诗和做的画,包括给自己批注的文章,他都留存起来。

他可是名人,他要将这些东西留存起来,留给自己的后代子孙,以后可是要值大价钱的。

有时候祝老头写的演草纸他也会收集,祝老头有段时间怀疑他是不是没钱了,想节省纸张,给他送了不少纸张笔墨,弄得秦邵挺不好意思。

这兴王虽然算不上大才子,但是人家身份在这。

他的墨宝一样也是有价值的。

秦邵想到这里,直接拿出纸笔给朱佑杬,并在一旁殷勤地磨墨。

《杨柳》

金丝缕缕是谁搓,时见流莺为掷梭。

春暮絮飞清影薄,夏初蝉噪绿阴多。

依依弱态愁青女,鸟鸟柔情恋碧波。

惆怅路歧行客众,长条折尽又如何

秦邵拿着兴王写的这首诗看了半晌还没回过神来。

一向端着不太苟言笑的兴王,诗歌竟然如此旖旎细腻。

依依弱态愁青女,鸟鸟柔情恋碧波。

看着他微微有些句偻的身躯,秦邵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有些微酸。

谁不曾青春年少

这位如今中年被病痛折磨微微句偻的中年男人,曾经也是骑马狂奔的风发少年!

也曾是那个强硬不屈跟襄王争田地的英武王爷!

时见流莺为掷梭!

也许他先前出城只是多年困囿于此,趁机出城一趟而已,想想也是不易。

他们在家写诗作文的时候,王寅带小三子上山打猎。

下雪天他们收获还真不少,打了两只山鸡和三只野兔。

秦邵干脆提议吃烧烤。

兔子清洗干净,用酒、盐、花椒等各种调料腌制,然后刷上蜂蜜用架在火上烤制,鲜嫩向滑,很是美味。

山鸡则是宰杀腌制后用荷叶包了,放在炭火火堆中闷熟。

山鸡的味道很是馨香,只是肉比较柴(老的意思),味道并不是很好。

如果在前世,这些东西都是野生好东西,可以卖大价格。

秦邵前世没生活在山区,他们那个地方更没有所谓的野鸡。

只他爷爷经常提起小时候门口就有很多野鸡,味道如何如何好,让他很是向往。

后来进城有了些许钱,也去一些所谓的高档饭店吃所谓的野味,那个时候就点了野鸡,吃着跟普通柴鸡没有多大区别。

后来才知道那些所谓的野鸡都是假货,哪有什么野鸡,都是家养的,只不过看着瘦小而已。

如今在这大明倒是真吃上了原汁原味的野鸡,味道倒是真的很一般,真是见面不如耳闻。

兴王倒是兴致勃勃,因为病的原因,他已经好些年不曾上山打猎了。

就是早些年打猎,也是宫人帮忙烹制切割好端上来食用,哪像现在还是自己下手。

不过倒是趣味十足!

“秦公子对美食真是有研究,还能用荷叶包鸡这样吃,实在是妙!我早些年上山采药之时猎过野鸡,火烤后闻起来香,吃起来倒如干柴,你这种烹制方法,鸡肉倒是嫩了许多!你真是聪明,如何相出这样的制作方法”

相比较兔肉,周文采倒是很喜欢烧野鸡。

秦邵想那野鸡肉老,用荷叶包裹烧烤还略老不嫩,他火烤不跟吃干柴一样才怪呢!

“我哪能想到,这是我姨母教授于我的,她原先在宫廷中侍候过贵人,知道一些美食烹制方法。”

逃难路上,她那姨母曾用荷叶包裹红薯烧火做熟让他食用,他却无胃口。

姨母说他身体弱,没有鸡子,如果有鸡字也可用这种方法烹制,吃了他能身体好的快些,说宫里的贵人们就用这种方法做鸡,很嫩,很滋补。

“你姨母在宫中侍候过贵人”

周文采惊异地问道。

兴王的眼神也看向秦邵。

秦邵才觉得自己不小心说的有些太多。

不过逃难过程中,他生病浑身迷迷湖湖,他那姨母一直跟他絮絮叨叨的,确实是说在宫中侍候过贵人,后来被遣回家跟母亲相依为命。

“可能……可能也就是一般的大户人家,我那姨母说话总爱夸大。”

秦邵讪讪地笑道。

朱佑杬却盯着他,眼神有些晦暗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