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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憋宝人 > 第941章 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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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一红一听这话,顿时眼前一亮,她上半身微微倾斜,凑上前,继续说道,“那您说说。要怎么做,才能除去如此祸患?”

老禅师抿了抿嘴,“碧眼狐狸,是我的得意门生,据我所知,她当时,已经得手,重伤了那个小鬼。”

杜一红点点头,“回来的人说,碧眼狐狸当时一刀刺穿了对方,险些要了他的命,但这小子命很大,最后,竟然让他躲过去了。”

“也就是说,实际上,此人,并非金刚之躯。既然他并非不惧刀剑,那这事儿,就好办了。”

老禅师说着,微微一笑,“而且,我想问问,这小子,是不是有什么弱点?他性格如何,有什么习惯?”

“倒是不知道他有什么弱点。”

杜一红耷拉着眼皮,“不过,听人说,这小子倒是挺风流的。人长得不赖,又有本事,这身边儿,漂亮女人围着他转,倒也没什么,很正常。”

“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男人喜欢的,不都差不多么!”

杜一红一撇嘴,“肯定是,前凸后翘的那种呗。”

“那正好。”

老禅师微微地抿了抿嘴,“我给你写封信,你去,找一个人,到了地方什么都不用说,她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我帮你除掉这小子,既是给王老板一个交代,也是给门人弟子一个交代。要不然,真让江湖上的人,小看了我们。”

“oK。”

杜一红一听这话,立即精神起来,她转身要走,又重新折返,“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

老禅师点点头,“讲。”

“我有一个事情,想跟您请教一下。传说,像你们这样的世外高人,能千里之外,取人性命,是否当真?”

“当真。”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使出这样的手段,要了他的命?”

“哈哈哈哈哈哈。”

老禅师仰天大笑,“千里之外取人性命,没那么容易,用你能听懂的话说,便是施法者的道行,要远远高过对手,这就像是两个人掰手腕,你的力气更大,胳膊更粗,要拿捏对方自然轻轻松松,可如果对方的实力在你之上,当你握住对方的手的一刹那,你就相当于是让自己置身险境,反而更加麻烦。”

杜一红有些疑惑,“以您的修为,也不是他的对手?”

“我,也一样没有绝对的把握。”

老禅师轻叹一声,“我老了,功力大不如前,而且,就算我再年轻二十岁,也未必就能胜得了他,想要千里之外要了他的命,我必须有能够碾压对手的实力,显然,对方的实力,不是那么容易被人碾压的。”

“那我懂了。”

杜一红点了点头,一步三摇地走了,“回见。”

同一时间,帝都。

一个看起来非常讲究的办公室,已经后半夜了,依然亮着灯。

一个麻将桌,旁边儿坐着几个中年人,三男一女。

其中一个半秃的老男人看起来非常惹眼,一边儿搓着麻将,一边说道,“孙老头儿起死回生了,各位可知道消息?”

旁边一个中年大妈一撇嘴,“听说了,真是咄咄怪事。”

大妈旁边儿有个戴眼镜儿的,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儿,说道,“听人说,江城出了一个少年英雄,实力不俗,这事儿,好像也跟他有关系吧?”

“当然。”

半秃的男人抿了抿嘴,“小河畔,一个打三十个,也是奇迹。”

“他什么身份,什么来路?”

“具体的不清楚,但是,听人说,用的是鬼门的手段,现在,应该是在白胜簪的麾下。江湖传闻,说此人,是白胜簪手下的头马,厉害得紧。”

“真的假的?”

“真的假的不知道。但是,有传说。说他跟白胜簪,有一腿。”

大妈说着,一撇嘴,“白胜簪那个小娘们儿,可不是一般人,能入她的眼的人,必然不可小觑。不过也不用担心,那小狐狸精缠上了。还有什么好果子,我猜,不出一年半载,那小子,非被她吸干不可。”

“也不能那么说。”

秃头大佬说着,顿了顿,“白胜簪,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尤其是在长风楼倒台之后,她收服了很多残部,现如今,已经是一方诸侯了。甚至对你我,都有威胁。”

“怎么。”

旁边儿的眼镜男敲打着手里的麻将牌,“你是想,先下手为强?”

“不不不。”

秃头男摇摇头,“有人把我着急,他们不动手,我也不动手。”

“哼哼哼哼哼。”

一边儿的大妈冷笑起来,“有人比我们更着急,倒是真的。不过,这一次,雾隐门算是栽了一个大跟头。这么多年,雾隐门好不容易在江湖上打拼出了点儿名气。经此一战,又回到了下水道了,我看。以后。雾隐门能不能保住那些大金主,都不好说。就更不用说别的了。”

“是啊。”

秃头大佬也半睁着眼睛,叹息一声,“就是不知道,无遮大会,就快来了,而如今突然冒出这么一个人来,到时候。会不会有变数。”

“难说。”

一边的眼镜男说着,也跟着撇了撇嘴,“今年这次大会,照着现在这架势发展下去,肯定是要出点儿乱子的。”

“那就看看,看看再说。”

秃头大佬抬头,几个人对视一眼,纷纷地笑了起来,“要是不闹出一点儿新花样,有些人,也忒养尊处优了些。”

——割——

当夜无话,次日天明。

第二天上午,快九点钟了,王小六儿才从睡梦中醒来。

他伸了个懒腰,揉揉惺忪的睡眼,坐起了身,扭头看看,白胜簪香肩半露地缩在被窝里,还没醒呢。

她浑身上下都红扑扑地,微张着小嘴儿,睡得挺沉,显然,昨天晚上跟王小六儿嗨皮到了后半夜,饶是白胜簪这样的女人也有点儿顶不住。

人都说,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但这事儿也不绝对,最起码在王小六儿这种精壮又年轻的汉子这里,这话就不绝对。

不过话也说回来了,没点儿真本事,谁能驾驭得了白胜簪这样的女人呢。

王小六儿不想吵醒她,蹑手蹑脚地起来,去了浴室,简单地收拾收拾以后,再出来时候,就看见电脑室里,小妮子正在给那小猫喂奶呢,她手里拿着一个小奶瓶,估计是起了个大早去给买的,此时,那小猫抱着奶瓶喝着牛奶,直吧唧嘴,看起来倒是十分惬意。

小妮子看王小六儿过来了,龇着小白牙一回头,看得出打心眼儿里觉得开心,王小六儿站在小妮子身后,摩挲了她一下,坐在一边,“天天这么喂,能行么,别喂多了。”

“它,它饿了,就一直叫,应该差不多吧。”

小妮子说着,把奶瓶拿走,那小猫一下扑在桌子上,立即摇着头,尖声细语的叫了起来,看着明显是没吃够。

“你看!”

小妮子看向王小六儿。

王小六儿抱着肩膀看了看,“还真是。”

小妮子见状,赶紧又把奶瓶递了回去,王小六儿嘱咐几句,又回到了房间里。

刚一回去,就看见,白胜簪也起来了,真背对着门口儿穿衣服呢。

她今天穿了一条浅灰色的牛仔裤,平时倒是很少穿,此时拽了拽腰带回头看向王小六儿,还没等说话呢,就已经被王小六儿一个公主抱给抱了起来。

白胜簪吓一跳,一脸诧异地看着他,“干嘛呀?”

“谁让你起来的?再睡会儿!”

“你,你傻子吧!”

白胜簪笑得合不拢嘴,被王小六儿放在床头,立即坐直了身子,王小六儿却不管那么多,将她托起来,一下抱在怀里,还摩挲摩挲白胜簪的脊背,笑着说,“怎么样,昨天表现不错吧?”

白胜簪可不像王小六儿那么脸皮厚,顶着个红扑扑的小脸儿都不好意思了,“我不想跟你说这个!”

“你看你,这里就咱们俩,又没有外人,说点儿心里话还不行了?”

“诶呀!”

白胜簪羞答答地拍了王小六儿一下,见王小六儿一脸不服,扑哧一笑,“行了行了,你最厉害了,行了吧!”

“我想听听实话,别敷衍我。”

“我哪里不像实话了!”

白胜簪忍俊不禁,“你都把人家折腾成什么样儿了,你心里没数儿啊!”

“哼,那你说,是不是爱上我了?”

“臭美~”

“那还是差点儿意思!”

“诶呀,诶呀!”

白胜簪看王小六儿要执行家法,吓得赶紧求饶,“我错了,我错了!晚上的行不?”

“叫老公。叫老公,我就饶了你。”

“才不要呢。”

白胜簪看着王小六儿,眼神里,满是宠溺,“差不多得了,别得寸进尺哦!”

“哼,小样儿吧!”

王小六儿嘴上这么说,却也没为难她,轻轻地摩挲了白胜簪一下,“今天怎么想起穿牛仔裤了,不是你风格啊!”

“你不是就喜欢这种么!特意让你看看!”

白胜簪眉飞色舞地站起了起来,掐着腰,转了一圈儿,“怎么样,是不是特好看!特性感!特别合你口味!”

“看得我都不要不要的了!想干点儿啥!”

王小六儿龇着牙,还拍拍手,“来你过来,我想跟你深入了解一下!”

“去一边儿去!”

白胜簪没搭理他,开门出去洗漱去了,此时的白胜簪,走起路来,也不自禁地扭了起来,跟以前确实不太一样。

看样子传说都是有些道理的,被爱情滋润过的女人,还是多少有些变化的。

因为白胜簪很少有时间在这里停留超过一两天,所以,难得的机会,王小六儿推了很多事情,不怎么准备出门,不过,司马会长还是消息灵通,听说白胜簪来了江城,到下午的时候就打电话给王小六儿了,准备好好招待一下她。

现如今,天下会和白胜簪的公司已经是合作关系,所以也不好拒绝,在征得了白胜簪的同意之后,白胜簪和王小六儿就一起去了。

本市最高档的酒楼,司马会长包场了,其实,这酒楼也是他们自己的生意,但是不包场,不够尊重,尤其是面对白胜簪这个位面的人的时候,尤其是如此。

平心而论,王小六儿是没有这么大面子的。

虽然私底下,白胜簪在王小六儿面前,基本上是不太厉害得起来,但是,在外人面前,王小六儿还是非常懂得给白胜簪留足面子的,所以,白胜簪来的时候,王小六儿老实巴交地,把姿态放低了些,看起来就像是白胜簪身边的小弟或者保镖什么的。

有王小六儿这样的顶级战力在身边,白胜簪也肯定不用担心安全,而且,白胜簪也不想委屈王小六儿,这样装模作样,也没意思,别的不说,就白胜簪的那红扑扑的小脸儿,和脖子上,那深深浅浅的草莓印儿,早就出卖了她和他的关系了,而且,即便没有这些,对方对王小六儿和白胜簪之间的关系也多半心知肚明。

其实这也没什么,哪个女人,没有个恐惧寂寞的时候呢?

白胜簪也是人,一样有需要。

更何况,江湖上,像白胜簪这种身份地位的女大佬,玩的可花了,她这种真不算什么。

因为此时在江城,潘晴晴自然是要在一边小心伺候的,司马家两位大小姐也在。

这三个女人虽然表现得十分热情,有礼有节,但有意无意地,都在打量着白胜簪,尤其是潘晴晴,眼神怪怪地,很复杂,估摸着,也是对比了自己和白胜簪之间的差距,多少有那么一点儿小自卑了。

潘晴晴也是个美女,姿色不说,气质也不错,但以潘晴晴的姿色跟白胜簪比起来,可以说,是自取其辱,至于说,司马家两位大小姐,虽然个个年轻漂亮,但比之于白胜簪,那也是完全拿不出手的。

白胜簪的漂亮,自带侵略性,可以直接用“艳压众生”来形容,尤其是在跟王小六儿好了以后,原本就漂亮得不要不要的大美人,又多了几分风韵,这才是最要命的。别说四周那些人,就连见过许多大世面的司马会长,见了白胜簪,也多少有点儿心潮澎湃,不能自持,说句不好听的,这也就是白胜簪势力够大,实力够强,要不然,以白胜簪的姿色,早就是那些江湖大佬竞相追逐的猎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