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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大夏镇灾司 > 第六十八章 英雄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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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后,镇灾司一行到了泉口城附近,没有进城,径直打马向旁边的一个小山而去。

没多久,李云就看到了一块石碑,上面正刻着‘英雄冢’三个大字。

看到这三个字,他突然想到了很多,心情不由的变的沉重起来。

众人在洛星辰的带领下,都下了马,沿着山间小道向里走去。

一块块刻着名字的石碑,渐渐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他们,不只是一块块冰冷的墓碑,而曾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是一个个救民于水火的镇灾员。

他们中,有的是修者,有的只是普通人,但他们都义无反顾的选择的这条路,那怕这条路,全都是由尸骨铺成。

这并不是妄言,在大夏的十大机构中,镇灾员的死亡比例是最高的,没有之一。

那怕是大夏的最苦的兵卒,在这种‘伪和平’时期,死亡比例,也远不如镇灾司的高。

每一场灾难,都会有不少镇灾员牺牲。

天灾之下,人类当真脆弱如纸。

但那怕再脆弱,人类也绝不认输,只要有【灾兽】出现,发生天灾,镇灾司就没有任何放任的道理。

洛星辰带着众人,走到了英雄冢中心的一大片空地上,站立不动。

这是专门留出来,给人默哀的地方。

四周,全是墓碑,只刻着最简单的名字。

洛星辰迈步,走到一些新立的墓碑前,旁边,立刻有一名镇灾员上前,递给他三根已经点燃的香。

洛星辰将香接过,带着众人,向着墓碑弯腰拜了三下,这才将那三根香插在那些石碑前。

李云站在后面,向那些墓碑看去,里面也有苏江的镇灾员。

那里身死那里葬,天下何处不青山。

他一时悲从心来,无比感伤。

突然,他又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汤浩然。

有些墓碑,是有坟包的,这代表着有尸体,被寻回埋葬在了地下。

而有些墓碑,是没有坟包的,只有块碑,这代表,没有尸体被寻回。

汤浩然的碑后,是没有坟包的,他的尸体,没能被寻回,又或者,即便找到,也可能没办法认出了。

也对,管涌时的恐怖压力,能将人体碾成碎片,冲下山河堤去,那怕找到,也肯定不成人形,那里还能认的出……

李云心头再次一痛,眼眶微微发红。

此时,他不由的想起两句诗: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

这说的,不正是镇灾司英雄冢中,埋葬的这些人吗?

像汤浩然这样,连尸体都寻不回来的太多了,甚至过了半数,恐怖的天灾之下,连寻回尸体,都是一种奢求。

但这些牺牲的镇灾员,不会让李云众人感到害怕,他们只会被激励,继续向前。

英雄不死,他们的意志,会从新回到还活着的人身上,一直被传承下去,永不断绝。

等出了英雄冢后,李云反而没了过多的悲伤,只是心中更坚定了变强的想法。

在泉口城中休息一天,第二天,他们将和洛星辰,一齐赶往洛京。

泉口城,整个郑南的核心所在,地位同苏江的江阳城一般。

这次水灾,山河堤上的几县,几乎被破坏了个干净,什么都剩不下。

山河堤下的几县,倒是没受多大影响,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山河堤,还有守护了山河堤的镇灾员。

若是没能守住山河堤,下游的这几县,下场,不会比上游好多少,甚至因为其繁华,死的人可能会更多。

泉口县在山河堤的下游,自然幸运的,【灾兽】被斩,天灾过去后,繁华依旧。

李云突然想到了肖克严,这位郑南的郡守,他虽然没有见过,但通过吴家,两人现在,已经是互相敌视的状态。

吴家能在山河镇一手遮天,屯粮达到如此惊人的程度,要说其身后,没有肖克严的影子,那是绝不可能的。

肖克严未必亲自插手,但这么大的事,他一定知晓并放任了。

没他的默许,吴家屯不了这么多粮。

而且青池县令槐常安,可能是和肖克严站一起的人,那怕不是一路人,也必定被肖克严给影响严重。

不顾胡志远的不满,提前了对李云的斩首判决,差点直接害死李云三人,这两人和吴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日后有机会,一定要来这郑南走上一遭,将这笔帐,好好算上一算。

泉口城算是肖克严的大本营,但李云此时并没有多少担心,毕竟洛星辰和他们住同一间客栈。

有洛星辰在,他不信肖克严敢有什么小动作。

最近,他的修行,几乎毫无寸进。

果然,金色灵气光靠平时积累,是不行的。

也不知道‘业琅古城’中的‘万道果’如何?

既然说是万道,而且对【祸妖】都有作用,那想来,对金色灵气也有效果吧。

这可是除了杀灭【祸妖】外,现在最可能快速获得大量金色灵气的方法,他当然是极为期待的。

一夜平静,次日,洛星辰便带着李云三人上路了。

其他镇灾员,祭奠完后,早已各司其职。

郑南的一切,似乎正在一点点的恢复,但这绝不是短时间能成的事,需要很多时间。

镇灾司还有许多事要做,包括灾后的重建,还有应对灾后诞生出的【祸妖】。

如果她们三人不去京城,不去‘业琅古城’,或许,他们现在,已经加入到应对灾后【祸妖】的队伍中了。

也不知道老张怎么样?临走,终究还是没能再见上一面。

杨樱给老张写了一封信,希望他没事,不要太过担心自己三人。

李云最近,终于发现了自己文盲的事实。

他是能大致认出大夏的很多字的,但写,就可能写不出来了。

他最近闲时,总是认字写字,又或是看书。

好在大夏的字,和以前学过的有相像的地方,并没有生涩到要重学一种文字。

而且大夏现在,虽然依旧是以毛笔字居多,但却也有了小巧的硬笔可用。

杨樱习惯用的,就是这种小巧的硬笔,毕竟经常看见她用小巧的硬笔,在一个小本子上写些什么。

这让李云极为好奇,但又觉得偷看什么的,实在是太逊了,也就没有尝试。

不过杨樱给老张写的信,他倒是在旁边看了,字迹工整小巧,却不显得秀气柔弱,反而有几分说不出来的英气,极为好看。

反观陈耀和他,写的就……唉,怎么说呢,想认出来,也需要几分本事的。

无论杨樱怎么耐心的教他们,似乎作用也不大,依旧写的很难看。

没所谓了,以后三人之间多看看对方写的字,说不定,就变成他们小队的信件识别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