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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刻铂斯传 > 第四十四章 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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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王国三皇子,听名字就知道是东部王国的第三位皇子,事实也是这样。不过比起这个他还有一个更响亮的称号:罗王。

四大王国除了领主外还有附属或联盟的小国。

罗王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分封成了国王。其中的权力斗争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

可罗王却是个不争气的主,整日声色犬马,混迹于靡靡之地。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罗王)喜欢华丽的衣服。当时有一种叫“羊”的生物,头上长有恶魔的角,蹄子也是恶魔的蹄子,但是不具人形,四脚行走,肉腥膻不可食用,喜欢吃庄稼的根,当时的人都说这是恶魔感染的生物,民间有传言称羊会引诱人。而罗王却不这么认为,他养羊于宫中,剃羊毛洗净做成衣服。当时东部王国人穿的都是从树上(本文把这种作物叫做树棉,但与现实中任何植物都大不相同)划口子接到的东西经过处理剩下的植物纤维做的衣服,又粗糙又不保暖,只有王公贵族才能穿上从西部王国制造的锦。而罗王将羊毛洗净后编织成的织物又柔软又暖和,甚至可以超过锦的感觉。当时的人都争相购买,以穿羊毛制品为时髦。尤其是白丝和黑丝,比普通袜子长的多,长度到达了大腿,当时的人都说这有恶魔的力量。罗王在街上看到丝袜后都会上去抚摸一番,说:“这是我最得意的作品。”他们都不敢(对罗王)生气。(罗王)喜欢雄伟的建筑,曾经将兵器库中的武器和沙土垒在一起建造了十几丈高的高楼,名叫“逐日楼”,文官和武官都(对罗王浪费兵器修建高楼这件事)感到痛心。

逐日楼的逐日取自大乂逐日的故事。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做大乂的男子,他力大无穷,天生神速,生长得十分高大,每天都能吃掉一整只红猡,喝掉一整缸的水,用巨蟒当腰带,用参天大树当裤子。有一天,他与太阳赛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他不断地跑啊跑啊,却堪堪与太阳齐速,他面前出现了一条河挡住了去路,他就喝干了这条河,留下的空地被叫做矢乃士,又遇到了一片连绵的山脉阻隔,一掌劈开一个空缺,这里就是龙谷。大乂追啊追啊,追了整整一天,最后却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人们于是知道了地是圆的。

罗王喜欢结交江湖能人,有空常常会邀请异人同上逐日楼赏歌舞喝酒,然后让人偷偷拿掉梯子看他们如何下去。

作为在圣阳学过法术的法师,刻铂斯已经算得上是非常不得了的能人异士,理所当然地被罗王邀请。

在舞娘的衣服一件件地剥离露出里面白嫩嫩的肉体的时候,罗王的意识也正在被一点点地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