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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特摄粉的异界之旅 > 第三十三章 导师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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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上阿斯卡虽然赶得很急,但这无名荒山离的小镇着实是有些太远。所以,即便是路赶得很急,芬恩还是将心中的疑问给说了出来。

由于这并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事,况且阿斯卡对于惠思坦的病也确实很上心,所以在没有多想的情况下,她便将自己内心的想法给说了出来。

“我不知道之前有没有人提醒过你,但现在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在刚见到你的时候,我就大概猜到了你的身份。”

阿斯卡在雪地上一边快走着,一边快声的对着芬恩说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你的打扮跟你自身的气质冲突的特别厉害,而且你那不经意间透露出的动作习性,以及你那极重外表的修养都暴露了你绝对是‘大家子弟’的这一特性。”

由于路赶得太急,以至于现在阿斯卡的呼吸都有些微微的气喘,在调整了下呼吸后,她对着芬恩继续说道:“而且像你这样的人,性格一般都很正值,绝对不会去做些什么下三滥的事。刚才在我家,在你无视我的警告,进屋给我弟弟看病的时候,就已经证明了这点。”

这时,没有停下脚步,阿斯卡转头看着芬恩,语气认真的说道:“就因为看透了你这点,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才会那么放心的答应你,并同意你留宿。”

听完这些,芬恩感到一阵失落。因为在刚出学院的时候,他原以为自己在打扮上已经做的很不错了。但是,他在听完阿斯卡的这段话后,他才认识到,自己的失误有多大,以至于一个刚认识不久的陌生人都能看的出来......

失落过后便是沉默,阿斯卡看出了芬恩那落寞的心情,所以便不在多说些什么,只是头也不回的往前走着。

毕竟她认识芬恩的时间也是不长,所以她也没有那个义务再去告诉芬恩些什么。如果不是刚才芬恩帮惠思坦看病的话,那连这些话她也是不会说的。

两人沉默的在雪地上走着,在听完阿斯卡的这段话后,芬恩心中五味杂陈。他回想着自己在成为弗伦公爵的学生后,到现在的一切。

雷恩是彻底的“高山人,”父亲是“高山”的执事,母亲是“高山”的弟子。虽不说是正经的“富家弟子,”但确实是有着良好的教育。

而在他八岁的那年,在他觉醒了“冰火双体系”的天赋,并被上传到了弗伦公爵的耳中之后,他便成为了弗伦公爵的首徒。

虽然“高山的祖师”给予了公爵以寻找“天赋巨力者”的任务,但世人皆知,公爵也是“冰火双体系,”所以雷恩才会从“高山”那众多的弟子中脱颖而出,自然而然的成为公爵的首徒。

虽然身有师命,但自己的传承也很重要。毕竟自家事自家清楚,在有他大师兄之前,自家的老师曾付出过多大的心血,别人不清楚,公爵还不清楚吗?

但作为弗伦公爵的首徒,米尔斯帝国“朝中玉柱”的武圣门人,这对于当时的......不,就算是现在的雷恩都算不得是一件好事。

导师是“英雄,是伟人,是帝国的顶梁柱!”而相对的,他的首徒和学生也必须是“英雄,伟人,以及帝国的顶梁柱。”

虽然他从不这么想,但世人却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而这些“导师的荣光”一直以来都深深的压在雷恩的身上,特别是在雷恩经历过那次“宴会事件”之后,他更是感到自己的肩上有着万般的压力。以至于在那之后,那段对于雷恩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及其厌恶的“学生时代。”在那段时光里,他都是一人窝在学院的讲师,以及各种知识的书堆里长大的。所以,在阿斯卡在向他问道:“你为什么会这个”的时候,雷恩的表情才会那样的不情愿,以至于是有些厌恶!

只顾学习,害怕与人交往,尤其是害怕别人讨论那“公爵首徒”的话题,但他心地却是单纯正值。这也就导致了现在的雷恩为什么是这样的不通人情世故,以至于阿斯卡一眼就能够看的穿他的来历。

“果然......我还是不够格吗......”心里一边乱七八糟的想着,雷......啊不,芬恩盲目的跟在阿斯卡的身后,往那小镇的方向走去。

在走了一段时间之后,阿斯卡带着芬恩走到了小镇的所在地。但在看到小镇的轮廓,芬恩就要往镇里进的时候,阿斯卡却陡然停下了。

她站在原地,眼神复杂的看着眼前那离她不远的小镇,并拽了一下芬恩的衣角,她对着芬恩说道:“你进去吧,我在这里等你。”她从怀中取出她和芬恩的钱袋,然后全递给了站在那里,已经回过神,但目光不解的看着她的芬恩,继续道:“镇里一直往左边走,那间挂着白色招牌的屋子就是医馆,你去那里买药吧。”

说完,她往后退去,并站在一颗树冠上满是积雪的杉木下看着芬恩。

“你不去吗?”芬恩不解。

“不了......你自己去吧。”轻摇着头,双手抱胸的阿斯卡语气有些低落的对着芬恩说道。

“......”

看着那站在树下低着头,面容上有些没落的阿斯卡,雷恩张口想要说些什么,但却没说出口。顿了一会儿之后,雷恩开口道:“那你小心点......”

站在树下的阿斯卡只是点了点头,却是没说什么。

在再次向镇守卫交了“城门费,”并解释了一通之后,芬恩进了小镇。

没有犹豫,在阿斯卡的指引下,芬恩直接走向了小镇的医馆处。

进了医馆,在买药结账的时候,芬恩总算明白,为什么阿斯卡会把她的钱袋也给他去买药了,因为医馆的要价太贵了。

不同于班森所处的现代医院里的药价统一,对于这世界的医馆来说,药是根据医馆的主人来定的。

物以稀为贵,惠思坦得的那种病放在芬恩所在的米尔斯帝国首都也许不是什么难病,而且药价也不贵。但对于阿斯卡所在的这种地区偏远,且药源量及其不稳定的偏远小镇来说,却是及贵,一包药三个金币。

三个金币,这对于以前还是“公爵首徒”身份的雷恩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但现在他是芬恩。

因为是外出历练,所以即便是公爵不说,芬恩本身也不可能带出许多钱财,他只是拿着一点刚够他一个月路程的钱财而已。不多,只不过是零星的几个金币银币,和几十个铜子而已。

因为是历练,所以外出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原本他是想靠着狩猎沿途荒野上的一些野兽的毛皮来贩卖,并以此来支撑他历练所需的金钱的,但现在......他却深刻的明白了什么叫做“身无钱财,万事难办”的道理。

花了六枚金币,但却只够买喝两次的药剂,芬恩出了医馆。

抬头看着那早已是一片漆黑的天空,芬恩却没有直接走出小镇,而是在叹了一口气之后,他便往下午那他曾拜托过店伙计帮他拴马的酒馆走去。

到了酒馆,在向店伙计退房,并解释过之后,芬恩把马给带了回去。

出了小镇,看着依旧还站在树下等他的阿斯卡,芬恩刚想问她要不要一起骑马回去,但却在他还未开口之前,阿斯卡就抢先说道:“我劝你还是不要骑马的好。”

阿斯卡抬头看着芬恩,脸上的失落早已消失不见。

“前天雪下的太大了,现在又是晚上,我可不想掉进坑里。”

说完,她拍了拍靴子上的积雪,对着芬恩继续说道:“走着回去吧。”

听到此,芬恩点头,牵着马一言不发的跟在阿斯卡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