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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特摄粉的异界之旅 > 第二百九十六章 陷阵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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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除此之外,那从战场上逃回来的士兵们,还告诉了兵部另外一个“好消息。”

“震旦贼寇攻破新河城之后,又占领了益州。”这话一说出来,天顿时就塌了。

因为益州离着长麟京城只有半个月的路程,要是快马加鞭的话,恐怕连半个月都不用,十天就够了。

“这该怎么办?!要是震旦蛮夷不走,顺势攻进了京师,那可怎么办?!”这句话是长麟内部的大臣们说的最多的一句。包括刘继业。

但除了这些大臣外,身在益州的诸位震旦可汗们心中也有一个疑问,那就是:长麟为什么不派兵反击?

要知道,自打他们跟着班森的脚步,攻破新河城,进入长麟内部掠夺之后,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在这十多天里,他们掠夺了长麟无数的金银财宝和绫罗绸缎,将沿途数万居民沦为奴隶,并占据益州城,作为中转站,将这些掠夺来的东西和百姓,向震旦内部运去。

那么问题就来了:干了这么多事,长麟为什么不来打他们?

原因很简单:没兵。

要是有兵的话,那些长麟大臣现在也不会怨天尤人,哀声载道的了。

感谢刘大爷,将长麟内部所有除边关外可调动的士兵全都送往了米尔斯,现在,整个长麟,除边关外,就是个空架子。

尤其是京城。因为某些原因,人少的可怜。

这个原因就是:贪污。

照理来说,既然是京城,一个王朝的首都,那镇守京城的士兵应该很多,且应该非常精锐。但当兵部尚书得到皇帝和内阁首辅的同意,得到检阅禁卫军的权利之后,他才发现:事情错的有多么离谱!

镇守京城的禁卫军原有十二万,但当那位兵部尚书检查完之后,他才发现:那站在他眼前的,别说十二万了,能有八万人就不错了!

这就是军队第一贪污绝技:吃空额。虚报人数,多拿工资。钱,全都被上级领导给拿走了。大部分都是假人,而那些剩下真人,也不顶事——大部分老的都足够进养老院了。

除了某些人。

这某些人指得是,投靠刘大爷那部分禁卫军。

要知道,刘大爷也是人,也需要一些走狗。虽然已经有刘嗣昌等人给他卖命,但毕竟,人还是越多越好。更何况,他还是长麟的摄政。这是个高危职业,稍有不慎命就没了。所以把一些皇帝的禁卫军给变成自己走狗,安插到京城当眼线,探去情报,或杀人灭口——这并不稀奇。

那这部分人有多少呢?答案是:三万。

放在平常,这三万人加上刘嗣昌的四千营,已经够多了,但现在吗......这点人根本不够看的。

于是乎,这位在检阅完禁卫军后,瞬间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主要是那钱,他也没少拿)的兵部尚书再次向皇帝和刘大爷请愿:赶紧召集附近军队,前来勤王。

这个请求当时就得到了皇帝的同意,但没有立即执行。

因为党争。

在这个问题上,刘大爷想让镇守帝国东北的常胜将军,李千秋来,但话刚说出口,就立刻被人给反驳了。

反驳的人正是那位藏在暗处,之前不停跟刘大爷搞小动作的吏部尚书。

照理来说,这个举动是很不明智的。毕竟刘大爷的根基还在,要想搬倒他,也不该在这个时候。

但这位吏部尚书偏偏就这么做了。

原因有两个,一,那个李千秋,是刘嗣昌的结拜兄弟,换句话说,他是刘继业的人。而且这个人手底下还有一支长麟最精锐的骑兵部队,陷阵铁骑。

这支铁骑的人数总共有五万人,看起来不多,但却做过一件非常骇人的事情。它曾以两百人的伤亡数量,灭掉了震旦劼力可汗十万人的军队。

要知道,那可不是十万头猪,而是十万个骑马的人!在加上之前说的,震旦人从小骑马拉弓,闲时打猎,战时打仗,只要成年,就是个优秀的骑射手。这样的培养起来的人当士兵,就算不穿盔甲,只要手上有弓,胯下有马,上了战场,那就是敌人的噩梦。

但就是以这样的基础培养起来的士兵,却被李千秋手中的陷阵铁骑给杀了十万人!

原因在于,陷阵铁骑的装备很好,真的非常好。

毕竟是刘嗣昌的结拜兄弟,刘大爷身边的红人,那待遇,真是想要什么就给什么。

装备,帝国最好的,战马,帝国最优良的纯种马,钱,要多少就给多少。人才,只要李千秋开口,整个帝国随便挑,看上了,就挖墙脚带走。

在加上李千秋这人还有点研发头脑。将米尔斯走私来的板甲与长麟的鳞甲相融合,创造性的制作出了一种新型的盔甲。这种盔甲的上半身为胸甲,下半身为链甲。头盔全钢,但不是覆面盔,而是根据覆面盔改造,将覆面盔的面部钢铁替换为用细小铁环组成的面罩,这在减轻头盔重量的同时,还不缺防御性。再加上全钢的护手和铁护腿,这一套行头穿上,只要不打头,别说弓箭了,就算是近距离拿大刀砍,也不一定能砍得动。

但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一把重弩,以及陷阵铁骑间的兵种配合。

先说重弩。这柄重弩原本是从米尔斯走私来的斧弩,在米尔斯,这个东西在研发之初相当受人的欢迎,能远程,能近战,射完了弩矢就当斧子抡,可谓是实用至极。

但久而久之,因为某些缺陷,这个东西就不那么受人欢迎了。

缘由是:这东西射不远。由于弓身是斧面,纯铁打造的东西,没有柔韧性,只能单靠弓弦这部分来发射弩矢,也就导致了它的射程及其有限,最远距离,也只有八十步。

而那杀伤距离,就更扯淡了,只有五十步。超出了五十步,那杀伤力,就只能无语对苍天了。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东西在米尔斯帝国帝国军队的地位相当尴尬。直到传入长麟帝国,李千秋对它进行改造,并重新定义它的装备配置,这才大放异彩。

他将这个东西由原来的单斧面变成了双斧面,从外观上看,很像是一柄四刃权杖,并将原来单发弩矢变成了四发,换句话说就是:他将一把带刺刀的小米加步枪给变成了一把带刺刀的霰弹枪。

当然,这样改造的后果是:这把弩的射程,更近了......杀伤力,别说五十步,二十步内能打死人就算不错了。

但没关系,因为李千秋压根儿就没想过把这东西交给射手用,而是在加长握柄之后,交给骑兵用。

具体用法,你可以想象一下:你穿着重甲,骑着最快的战马,冒着漫天的箭羽冲到敌人跟前,这时,敌人拿起了长枪或弯刀要杀你,而你呢,则端起了手中那带刺刀的霰弹枪......

我相信,当你放完这一枪之后,你眼前已经没人了。

即便有,或者对面运气好,活了下来,那也没关系,换个握法,斧刃照着他头上劈,看他还能活不活的下来!

再说兵种配合。陷阵铁骑不是只由这斧弩骑兵组成的,而是由各种各样的兵种组成。虽然斧弩骑兵很厉害,但陷阵铁骑的核心却依旧还是枪和刀骑兵。

打仗前,斧弩骑兵先行,用手中斧弩打出一个突破点,然后枪刀骑兵从突破口顺势插入,直捣黄龙。随后,弓骑兵包抄左翼,用手中弓箭游射对方,拦截对方中段,造成前军以少打多的局面。

再之后,就是战车了。

要说战车这东西的地位,简直跟斧弩一样尴尬。

你要说它不强吧,许多人都用它。但你要说它强吧,人家后期全都换成了骑兵,把它当辅助兵种用......

主要还是两个问题,灵活和机动。

灵活性就不说了,好几匹马拉一个车,能活动自如那才叫有鬼。而机动性......那么大个战场,一旦出了问题,比如车轮坏了,又比如马被射死了,那基本就算是废了。一帮人围上去,不砍死你那才叫有鬼。

但还是那句话:李千秋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战车冲锋,而是选择了将战车给变成交通工具和路障来使用。

具体用法是:当骑兵冲入敌军阵营内进行火拼的时候,把步兵用战车送到战场上放下,用战车当路障,拦住对方的骑兵,然后步兵一拥而上,将移动受阻的骑兵给乱刀砍死。

而且他那个战车,可不仅仅是单纯的载人战车——他还在战车的外表上镶嵌了无数根半米长,拇指粗的铁钉!

这玩意儿骑兵要是撞上去,那基本就是有来无回了。

就靠着这套无赖打法,李千秋在三年内打的劼力可汗苦不堪言,生生内迁了两百多里,唯恐碰上了这位无赖将军,再损兵折将。

换句话说就是:一旦李千秋真的带兵过来勤王了,那震旦联军必死。而到那时,在想要搬到刘继业,就更难了。

而那位吏部尚书之所以要这样做的第二点就是:他可没说要一个人单独去站出来反驳刘继业。

而是找准时机,带了一帮人一起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