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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特摄粉的异界之旅 > 第三百五十六章 正规,但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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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正规,但无聊

不过相对于身上穿得,两人更加想知道对方内心的想法。

比如弗朗西斯。

虽然对于他这个级别的人来说,皇帝的话就是绝对的,是必须执行的,且内心不应当出现任内反驳。可现实却是:他确实有些不太想打这个比赛。

毕竟自己什么样自己清楚:再有小半年,他差不多就能踏入地阶中期,而反观班森呢?

他什么样,自己在三个月前就清楚了——连人阶都不是啊。

就这样的比赛,你打赢了也不光荣。

即便知道班森力气有些大——当年砸皇帝雕像那件事可不小,他可记着——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实力差距太大了!

于是乎,他心里有了这样一个想法:这样吧,武器,我跟着他选。他用什么样的,我就用什么样的。而斗气方面,如果他上场就用,那我就克制点。而他要是不用,想来一场点到即止的比赛,那我特别欢迎。

因为这样对大家都好,且还留不下自己“欺负人”的把柄。

但让弗朗西斯没想到的是,班森也是这样想的:

即便我不变身,眼前这人我也随便打啊!到时候,打输了,还好说——我个人表面实力摆在这里,输了也没人说我啥,可要是赢了......

他抬头看了眼高台上的老丈人——我老丈人面子往哪儿搁啊?

更不用说,之前身体神力融合之后,不管是人间体还是变身后,力气又变大了些。现在在不变身的情况下,一拳差不多有10吨左右。纯纯就是一人型高达。

这一巴掌要是扇过去,弗朗西斯死不死不清楚,人,肯定是要在天上飞个七八圈才能下来。

而现在......

他又回头看了眼弗朗西斯:得,干脆吧,我直接来场点到即止的比赛算完。

这样一来,对上,我有交代,对下,我也算是尽了人情。

想着,班森向着仆从们搬来的武器架走去。

而场外的观众席,则在经过最初的疑惑之后,便开始打赌谁会赢。

赌品有很多花样:从老朝代的古金币(四五个左右),到现代的名画或其他精致的小玩意。反正对于他们而言,价值不是很大。就是赌班森赢的人比较少。

到了地方,班森就傻了眼:就看着眼巴前,那武器,高大的可太离谱了:

四米五的长枪,三米半的长戟,即便是最短的长杆,也在二米五左右。更别提那宽大的戟刃和斧头。

这么说吧,摆在他眼前那最小的月刃斧的斧头,足有小半个车轮大小。知道的,这是月刃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行刑斧呢!

长杆武器如此,剑类武器就更别说了。

武器架上,就没有单手剑!最短的都是一米二的手半剑,最长的,一米八巨剑。且剑身个个有两指半宽。

就这玩意儿,你别说拿着上战场了,普通人,力气差点的,都耍不起来!

而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因为:这是皇家专用的!

那既然是皇家用,自然跟地方或军用的不一样。

皇家嘛,要体现威严,凸显的就是个华丽。你想想,就以上那些东西摆在敌人或普通老百姓面前,那是不是特别有面子?特别能让人“信服?”

而至于实用性问题:不好意思,我不管,好看就行。

特别是那个涂金漆的长戟,戟头重量都过三十斤了!

就这玩意儿,人形高达或修炼者还能玩玩,至于普通人,就算了吧。

那问题就来了——身为普通人的我要是耍不起来怎么办?你总不能强人所难吧?

当然了,皇家还是讲道理的,对于这个问题,人家早就给出了答案:可以自带武器。

但你要是不带,那我就不管了。自己凑合着用吧。

在向仆从们了解之后,班森“勉为其难”的挑选了一把长度在一米六的焰行双手剑。

而看到这,弗朗西斯则选了一把同样在一米六的斩剑。

虽说两人手中剑的长度都一样,可形状相差的就太大了。

班森那把,剑身呈弯曲的蛇,有两个剑格,分大小,形状呈鹿角。而中间那个剑格用皮革包裹,可手握,用来突刺或小距离劈砍。

而弗朗西斯那把,就只有一个剑格,而且还偏小。剑身则渐消的特别厉害,到剑尖,就只剩一个小水果刀的宽度。

选了武器之后,开始有仆从给两人的左手上绑腕盾。这东西,算是武器架上最中规中矩的武器了。

它没有经过魔改,大小还是原来那个样子,要形象点形容,就是我们吃饭用的那个瓷质餐盘大小。

这玩意不是用来挡弓箭的,是用来在近战时格挡的。

现在,两人准备齐了,裁判点头之后,两人走到规定距离,然后行礼,开始比赛。

一打照面,班森手上就摆出要劈砍的架势,开始不停的用力跺脚,并且,每跺完一次脚,他就要换个身位,好让弗朗西斯不知道他啥时候会出手。

而身为对手的弗朗西斯呢,则也跟着班森转圈,跺脚。

两人转了差不多有半分钟,班森突然出手,改劈砍为直刺,一剑戳了过去。

就听当的一声,就被弗朗西斯给挡住了。

然后两人拉开距离,再次转圈。

你不要觉得这很无聊,实际上,真实的比赛就是这么无聊,两个人来来回回,出手的次数不多,但却及其精准——只要对方有一个失误,那胜利就到手了。

毕竟这是比赛,不是生死擂台。不会出现那种一上来就分输赢的场面。

更况且,对于时间和出手的次数,班森已经尽量加快了。

要换成地方比赛,那就更没个谱了:为了赢,双方不停的用假动作来消耗对方的体力,然后在搞突然袭击来赢得比赛。那时间耗的可真叫一个长。

所以看头真不大。

只要不是闲得发慌,或强制观看,就这种比赛,还真没几个人看。

没有生死擂台来的有看头。

因为那种擂台赛,参赛双方基本都是有杀父之仇或夺妻之恨的,一上来就奔着对方去。期间,自己死不死无所谓,只要把对方弄死,那这擂台就没白上。

那是相当的有看头!

但现在......

经过又一次的试探后,班森刚准备换招,弗朗西斯就举剑冲过来了。对此,班森站定,双手大风车,一连三剑将弗朗西斯给逼了回去。

第一剑,他打偏了弗朗西斯的劈砍,第二剑和第三剑分别是反击和追击,但却都被对方给挡住了。

随后弗朗西斯就趁着这个空档,又对着班森来了一招冲锋劈砍。

而班森则反冲锋格挡。

两人冲撞过后,没半个身位,弗朗西斯双手变招,想着与刚才班森错身的位置,剑身突然从腋下戳过,想要提前结束比赛。

不过没成。

毕竟都不傻,在错身的时候,班森就转身了。不过神弗朗西斯的戳刺不同,他想直接来个劈砍,把他劈倒。

不过眼下,就只能先格挡了。

因为弗朗西斯出手比较快,外加班森手中剑的剑格又长,换招没他方便,所以就比人家慢。

当得一声用腕盾挡住之后,没等班森追击,弗朗西斯就跑了。等双方再次站定,他俩看着对方,心里给了一个同样的评价:不傻。

随后,两人开始互相转圈。不过跟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两人要分胜负了。

当然,这不是他俩不想消耗对方,而是他俩待的地方(皇家)有规定:在皇帝面前,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分胜负。

所以现在,他俩的精神都特别集中,双方不停的起势,换势,脑中也不停的根据刚才对方的速度而模拟着自己该怎样出手。

但让两人没想到的是,就在两人准备好,已经冲锋的时候,啪的一声响,一个铅子儿打在了两人即将相撞的地上,将两人都惊的不轻。

手里的剑,差点儿就砍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