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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普普通通地生活着,生活没有一丝惊喜,琐碎的一切都将我包围。

我平平安安地生活着,生活没有一丝意外,平凡的一切都将我包围。

我只是我生活的主角,所有人都是随时可以离场的配角,我不在乎他们的戏份是否演绎完整,不在乎剧情的发展是否跌宕起伏,也不在乎戏剧的结尾是悲是喜,十年之后,我打开了那扇门——

我以为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了。

我以为我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了。

他坐在特邀席,我坐在面试台后,我们的目光相遇在十三年前的一个午后,他坐在大树上,我靠着大树旁。

“婷姐,我……”

“婷姐婷姐,等等我,丝丝姐让我送你去临客居吃顿便饭。”跟在我身边这个小男孩大学刚毕业,是丝丝招的助理,人很踏实,虽然笨,但能进我们公司也不算太笨。丝丝是我的同事,人力资源部的主管,这场面试本该是她坐在我起身的位置上,但她今天有相亲,本来不去的,但对方说是去临客居,丝丝最喜欢的饭馆,于是昨天晚上丝丝打电话给我叫我顶班。

我:“好,你去开车,我一会儿过去。”

小孩没小心思,也没眼力见,没关系的,谁不是从小孩成长过来的,谁不是活在包容下,以前我常说,人人都是狗,圈着地盘就狂吠,等自己变成了老狗,慢慢的我就不再驳斥这世界的狂躁。

“婷姐,你要按时吃饭。”

“你……真的回来了?”

“真的,是真实的我。”

“回来就好。”

“婷姐,我很抱歉。”

“……没关系,都过去了。”

“没有过去,你还在怪我,我真的很抱歉。”

“好啦,弟弟,我们都不是小孩了,我不差你一句抱歉,你也无需我一次原谅。”

我赶着去赴约,他没有挽留,车上,小孩说直接送我回家,看,我就说吧,这小孩虽然笨,但也不算太笨。

临客居:

丝丝相亲遇到老同学也是缘分,只是很可惜,两人都记得同一个班主任,也记得曾是一起被记过的“生死之交”,若要硬相肯定还是同窗亲,于是相亲局变成了聚首局。小孩问要不要去接她,丝丝让小孩去临客居,她的老同学是搞投资的,是小孩大学学的专业。

小孩:“丝丝姐,婷姐看上去脸色不是很好,我就送她回去了。”

丝丝:“哦?发生了什么?你婷姐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气,整个公司就没人见过她除了温和以外的神情呢。”

男同学:“是之前提到的帮你顶班的同事吗?”

丝丝:“对呀,就像以前的姚珞一样,老好人一个,连女生都忍不住想保护她的那种人。”

小孩:“老板的合作伙伴那边派来的木主管好像和婷姐认识,我去取车的时候听见婷姐在和他说话。”

听丝丝说他们很晚才散局,丝丝成功将小孩引荐给了老同学,等小孩从我们公司实习结束,老同学会招他,小孩很笨,连被卖了都不知道,但小孩也不算太笨,他知道如何展现自己的价值。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可以成为像丝丝那样的人就好了,敢爱敢恨,很少后悔,她这个人很利己,但从不损人,我们是同一批进来的实习生,公司是做品牌服装,很大,国际品牌,她做销售,我做广告。

我们认识是在一次展销会,组长否定了我的方案,所以我去现场试图找到嘲讽她德不配位的蛛丝马迹,很遗憾,展销会十分成功,人人都夸衣服很好,就算有几件设计师不满意但没时间精修的服饰混杂其中,行业内的人还是对此赞不绝口,因为广告用的是“皇帝的新衣”,你看不懂就是你不懂,营销很成功吧,我也这么认为,但作为广告的外行,丝丝却在离场时对同事吐槽说公司这么做迟早要走下坡路。丝丝是不懂设计也不懂广告,但她懂衣服、懂人心。

我们熬过了实习的六个月,熬过了三四年基层,熬到了升职,有了撒尿圈地的权利,但是在圈地的时候,丝丝和总经理确定了恋爱关系,于是丝丝调去了人事部,从副总管做起,我是广告部国内部分的副主管,两个本没有交集的人因为一场电影成为了朋友。在他们约会的那天,总经理的妻子带着儿子来c市给他一个生日惊喜,是的,双方都很惊喜,那天晚上我也去看电影,一如既往的烂片,但是生活嘛,不就是在垃圾堆里找完整的碎片吗,烂片好片,反正拍出来上映就有钱赚,搞好营销,占据好立足点,卖粉丝,卖情怀,卖噱头,“电影”不就是演绎中“艺术”部分全部的含义了吗。

世界为何可笑,因为我们都是舞台上踩着小球卖力表演的小丑啊,小丑还会问,今天的我好笑吗?场下不可能有观众回应,可小丑并不知道,因为他只生活在有闪亮聚光灯的台上。

很巧,我坐在丝丝身边,很巧,我们从同一家餐馆出来,很巧,我多带了一包纸巾,很巧,我也是一个人。

“他说很喜欢我上进的样子。”

“他不喜欢的时候你也很努力。”

“他说今天晚上的电影是新上映的唯美爱情片。”

“我看过点映,是烂片,女主角夜盲症,被车撞死了。”

“他没和我说他有老婆儿子。”

“编剧说这个故事就是他的一场梦,但主角是他自己。”

“……你这家伙……我根本不知道你叫什么……”丝丝哭了,差点把鼻涕蹭我身上,还好我和她不怎么认识,可以侧身躲一躲。

“陶婷,我的名字。”

“谢谢,我叫方丝丝,明天记得帮我去给老板请个假,姐姐我要休息几天。”

塑料姐妹花上线,我哪会因为这么点事直接找老板,人事部又不是不能批自己人的人假,后来丝丝满血复活回来,再一个月的春季招聘会上,那女人疯了似的要从学校招人。学校,那是什么地方,公子小姐养尊处优的后花园,一个个以为自己天下第一,干事全凭心情,这样的人我要不起,但是没办法,老人凭我这点才华也养不起。丝丝写好辞职信直接送到老板办公室,老板的办公室整整一天,就只有秘书送了点饭进去,谁也没进去过,谁也没出来过。那天以后,丝丝要闹,老板便陪她闹,她要什么,老板给什么。

我还能平安无事地坐在办公室里就足以说明当初那场招聘会的成功,以往的招聘是面向社会,鬼、狗、狼都说人话,大家都不是人,谁看得清谁的原型,谁又摸得清谁的修为高低,但学校不同,一群小屁孩把他们修饰过的炽热的梦想摆在我们桌子上对我们说:“你们看着办吧!”我们能说什么?问他们的职业规划吗?天真,他们来不就是抢饭碗么。

饭还是别人碗里的香,我一直这么认为,所以丝丝升职的时候我也抢走了上司的饭碗,现在整个广告部也就另一位管国外的主管能与我说上几句话,当然,我们语言不通,我学的德语,他是法国人,我说普通话,他讲粤语,也不知是不是八字不合,我们是完完全全两种人,我偏爱搭混色,他喜欢单色系,我喜欢潮牌风,他钟爱古典。我们性格上也全然不同,我是个善于隐藏的人,但他热爱表达,虽然我们都听不太懂他说的话,但他每次讲生活中的事都眉飞色舞,情到深处还会自己要张纸然后找个地方哭。

我们从来不会起争执,因为妥协也是一门社会学校必修的艺术课,他没修过,但我满分结业,另一个原因是他虽然是个汉子,但不糙,很懂得尊重女性,特别是我这种看起来就很好欺负的女人。保护弱小是人的通病,所以社会才会冷漠,因为它一直在尝试治好我们。

我很羡慕丝丝,因为我没有心,不会疼;我很羡慕同事,因为我没有眼泪,不会哭;但我不羡慕小孩,因为我很聪明,我知道怎么伪装自己温柔,我知道怎么伪装自己弱小,我知道怎么伪装自己贴心,我知道什么样的人生是最好的,我是一只宠物园中装作人畜无害的土狗,如果我想,我的牙齿可以咬死人。

知道这些的只有园长,因为园长一早就把我当作看门犬,我不用进笼子,不用陪客人,不用打理毛发,我很自由,只有我和园长知道,宠物园里有铁链,但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很自由,在我所有的伪装中,我逐渐成为了真正自由的土狗,我从来不咬人,从来不露出自己的锋芒,从来不表现我的可爱,我不是宠物,也不再是看门狗,我是宠物园里最自由的狗……直到他的到来。

我的主人回来了。

不要我的主人回来找我了。

“阿婷,你和合伙人那边派来的主管真的认识吗?”一年一度的春招已过去一周,丝丝终于回来上班,她的母上大人手中暂时没有“皇亲国戚”的孩子供丝丝挑剔了。

“你倒是把小孩卖了,我手下可是新来了五六个呢,没闲工夫和你玩。”

“别呀,你要辞谁,跟我讲一声就好啦~”

我的丝丝姐啊,咱们能不能小点声,这还是在公司呢,我可不想被人戳脊梁骨,我马上找补说:“我们部门今年可不能走人,别打我们的主意。”

我知道,很多人心里松了口气,不过我才没有那么善良,我只是实话实说,去年设计部来了个大学生,经理力捧的设计师,今年我们部门要负责她设计的一款夏季上衣的创意广告,主要针对学生党,说实话,我们这群人做惯了年轻群体的广告,专门针对学生党的广告还是第一次做,以前是看不上,现在是不得不做,所以今年才会多招进来几个实习生,如果可以,我想我会留下他们,因为是我和丝丝亲自选的人。

很快,我们的组建工作完成,第一次展销会地点在Z市,这次一共推出十三个作品,但只选一半上市,这就意味着有一半的设计师今年上半年可以休假了,我们公司只做夏装和秋装,因为销路最广,夏装属于年弃,不是站在消费者层面,是站在设计师的层面,夏装最容易卖出爆款,老板发家就是夏装。公司说是做秋装,但其实内部是按照春秋装设计,冬天还能内穿,打着一个季节的幌子卖三个季节,看似是当季精品,其实并没有消费者想的那么精致,毕竟是商人,谁不是以钱为中心。

“婷姐,我和你们部门一起去Z市出差,机票已经定好了。”

弟弟他又来了,他还是带着他的歉意,我接受不了的歉意。

“木席,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婷姐,现在可是上班时间哦~虽然你是我婷姐,但是我也要对老板的钱负责,我们可以下班再约。”

哇,好尴尬,丝丝还在呢。

“席主管想哪里去了,我的意思是这次或许我们应该带上丝丝,”对不住了丝丝,只能拿你来缓解尴尬了。

“丝丝以前可是销售的天才。”

“对呀,我也好久没有去一线了,席主管买票可要带上我呀。”

好吧,我知道瞒不住了,方丝丝今晚一定会吵着去我家问那些八卦。其实并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一场年少时的误会罢了,不用长篇铺垫,我述于你听。

十三年前,我还在插画系的时候遇到了来做模特的木席,木席是插画老师的侄儿,请他来做模特不用给钱,这个男孩虽然肢体不协调,但很适合做定格。我很喜欢学校百果园中的亭子和树群,因为茂密倒显得幽深清静,所以我闲来无事常常去那里坐一坐,木席是位“不速之客”,但这不是我的地盘我不能吠,一来二去,我们也算是认识了,我们学了三年插画,他做了三年模特,快毕业的时候我们约好告别,但他没有出现,随之而来的是传闻他要出国,而后是出国的飞机失事,当时二十二岁的我就像突然得知自己的人生有了剧本一样,还好我没有看过楚门。

十年,说漫长也不见得,因为人生本就短暂。我没有去出版社也没有再联系作家朋友,我和很多同学一样去了各种公司面试,我做了两三年实习生,跳了两三年槽,终于遇到了现在的公司,遇到了方丝丝、艾伦、钱总监、若老板……我遇到了世界上的一部分人,另一部分远在天边的我也不奢望能再见到,人生嘛,来时没人通知世界为你举行欢迎仪式,走的时候你也不必告诉全世界关于离去的消息。

我不知道曾经怎么接受的一切,正如我不知道现在要如何接受他,我想我应该要开心,因为这是人的同理心,我想我应该接受他的道歉,我想我应该听他的解释,我想我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我想我应该正视问题,我想我应该做的事情有很多,但是我……我做不到。

你有过信仰吗?

我把木席当作我的灵魂伴侣,我们相约会再见面,我揣着一股子梦想去闯荡,我们许诺会度过余生。和普通的情侣一样,我们在百果园确定关系,约好熬过分离,不同的只是没来得及说分手他就已经远去,我呢?留下的我呢?意外之外的我呢?无人问津。

我把他的性格,他的处世,他的思想全部强加于“我”,我是我,却也不是我,我是两个人的融合,我在我的身上画出了他的影子,从此我不再是我,我活成了我们的样子,我不顾一切地生活,用一份人生活出两个份的精彩,但我依旧平凡,因为我们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人,因此,我甘愿平凡也只是平凡。

他回来了,心心念念了一辈子的人回来了,就像狗知道主人死了,但它忍不住想念,不管在哪里,狗都爱它的主人,就算它找到栖身之所,它也不会将其称之为家,因为狗知道家里不会有铁链,狗在心中暗暗发誓说这一生再也不会找主人,狗在宠物园按部就班地活着。

主人回来——

狗做的一切都成了笑话,无人知晓的独白,无人知晓的低吟,无人知晓的落泪,狗应该开心的,因为主人回来了。

我带走了宠物园的那只土狗,我们一起生活过三四年,后来它的主人找到了我,它很开心地回家了,我却暗暗发誓再也不会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