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秋靠在放躺的椅子上,舒服地伸长了双腿。
刘美萍皱了皱鼻子,说道:“这什么怪味啊?你是不是又乱吃什么了?”
白清秋一边嚼着柠檬味的口香糖,一边蹭了蹭刘美萍的手臂。
“大萍萍,你见到我,才过去一分钟,你不是说我慢,就是嫌我臭。说!你这样挑我的刺,是不是不爱我啦!”
白清秋取下隐形牙套,扯下假发,用刘美萍递给她的卸妆纸擦了擦脸,这才露出真容来。
刘美萍每次见到白清秋暴力卸妆的手法,都觉得叹为观止。
明明靠着这张颠到众生的脸吃饭,但白清秋似乎对覆盖在头骨上的那层皮,一点也不上心。
护肤不爱做,保养懒得做,有时候太累,妆都不卸,直接倒头就睡。
到底是天生丽质难自弃,老天爷赏饭吃,你不服不行。
最让刘美萍觉得有如神迹的是,白清秋闷在家里捣鼓了两天,真就换脸啦!
在大城市生活了八年,刘美萍依然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
这八年来,她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小人物,一跃成了光辉娱乐台柱子的经纪人。
每次当她累完一天回到家中,躺在沙发上的时候,总是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刘美萍知道,很多人,都觉得她是被铺天盖地的馅饼砸晕的幸运儿。
因为她的出身,能力,手段,都不被他人认可。
即使她穿着高档的衣服,打扮得和大多数人一样时尚,但她清楚,她依然是那个……
第一次来到城市,看到摩天大楼,仰头到脖子酸痛还不忘惊呼“好高啊”的乡村女孩。
这个被钢筋水泥环绕的城市,还是让她怯懦的心惴惴不安。
那些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依然让她自卑的心透不过气。
可是,在这些冰冷的蔑视与无端的恶意中,有一道洁白如玉的光,照进了她的心里。
那道光,不算太明亮,却很温暖,让人有勇气,与不美好的世界对抗。
白清秋,就是那道光。
刘美萍第一次在光辉娱乐看到十八岁的白清秋时,她就知道,这个女孩,是属于聚光灯的。
那时,她还不叫白清秋,而是叫做白凌然。
她长得很漂亮,漂亮到,刘美萍的脑中出现了无数语文课本上的古诗词。
她笑得很好看,好看到,准备放弃在大城市打工的刘美萍,决定留下来。
但刘美萍从未想过,这样天仙般的女孩,会看上凡间的自己。
还给了她一个,她不敢奢想,并且被所有人不看好的机会。
她除了震惊,感激,更多的是诚惶诚恐。
她第一次害怕,自己把事情搞砸。
可事实证明,白清秋的眼光很独到。
或者说,这样的人儿,从来都被好运加持。
刘美萍的工作做得还不错。
即使面对严苛到三省吾身的自己,她依然能骄傲地说一句:“我做到了。”
不过做到了,并不代表能完全融入。
就像化妆,无论看多少次,刘美萍依然觉得不似人间之术。
尤其是付首席那两把刷子,简直可以申遗。
刘美萍看过白清秋的妹妹柏粟粟的照片。
到底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乍一看去,确实很像。
但只要多看几眼,就会有一种,“什么嘛,这完全是两个人嘛”的感觉。
柏粟粟的脸稍圆,眉毛更浓,眼角和唇角也有些细微的差别。
而就是这些很小的差别,能一下就将两姐妹区分出来。
所以,当白清秋以柏粟粟的模样出现在刘美萍眼前时,她再一次觉得自己……
产生了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