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清秋惊讶,“你把他绑来了?”
韩隙正色,“现在是法治社会,江湖做派要不得。”
白清秋捂嘴笑道:“这话从你口里说出来,我有点不相信。”
韩隙将西服的外套脱了,“我早就金盆洗手,威风堂也解散了,还不够诚意?”
白清秋放下筷子,双手交叉,神情严肃。
“杀戮,血腥,这些渴望,难道不是深深地镌刻在你的基因中,生活越是平静安详,渴望越是疯狂鸣啸?”
韩隙将白衬衣的袖子挽了上去。
“没错,这些渴望像困在笼子里的野兽横冲直撞,只有面对这些……”
韩隙在圆桌上大手挥过,“……动植物的尸体,我的嗜血本性才能得到安抚,所以……”
“趁我还没失去理智把这一桌全吃干抹净之前,白大记者,请吧~”
韩隙微微颔首,极其谦卑地做了个“请”的手势。
白清秋从没发现韩隙是个这么好玩的人。
不仅顺着她的话往下接,还将她胡乱代入的“民国场景”贴合得如此自然。
这个看起来像根木头一样的男人,是不是不知道自己有表演的天赋?
白清秋笑了笑,然后拿起筷子,开始轻松、惬意地享受起食物来。
只要垮过了心头的那道坎,白清秋就没什么好在意的了。
韩隙吃一小口,便停下来看白清秋两眼。
因为她进食的样子,太好看了。
虽然不够优雅高贵,但看着她,就能知道这是一桌有温度的饭菜,而不是精美的艺术品。
就像她在他家,吃他做的那碗三鲜面一样。
看她吃得那么香,做饭的人再辛苦,都觉得值。
第一次看白清秋旁若无人地享受食物的时候,韩隙很惊讶。
因为他从未见过女孩子以那样一种“吃了这顿没下顿”的方式进食。
他出席的场合里遇见的女孩,不是用减肥逃避吃东西,就是从食物的边上细细地扒下来一点点,然后极为艰难地送入口中。
就连最熟悉的两个女孩,堂妹韩陌陌和莫佑闲的妹妹莫小棉,她俩吃饭也像小猫一样,数着米粒吃。
如果食物勾不起人进食的欲望,那它就算再漂亮昂贵,也是一桌失败的食物。
不明白女孩子心目中有比食物更重要的东西的韩隙,一直将这种失败归咎于制作食物的人。
所以他很少在外面吃饭,更别说外卖。
一方面,餐厅的后厨,在他不可控的范围内,他无法强迫自己相信以盈利为目的的餐厅老板良心发现,用最好的食材,最安全的油。
另一方面,那些餐厅做的饭菜,确实没有他自己做出来的好吃。
这是他很早以前,就发现的事实。
这个事实,让有幸见识过他手艺的人,比如莫佑闲,很高兴。
但他自己,并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自己做自己吃,感觉怎样都好吃。
自从那次白清秋在他家大块朵颖之后,他就萌生了一股很陌生的想法。
那就是,喂饱她。
所以,当大哥邀白清秋上皇朝饭店赴宴的第一时间,他就决定要提前给白清秋定一桌菜才行。
韩邺是个讲究牌面的人,所以连带着他,也经常上皇朝吃饭。
好看,不好吃,这是他唯一的感受。
于是他发动群众悬赏优秀的厨子,但也都是些着名餐馆的主厨。
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在公园碰见了一个请他帮忙为自己拍照的遛弯大爷。
两人闲聊,大爷说出了他如雷贯耳的“铁勺伙夫”的名头。
简单的韩隙,简单地信了,于是邀请大爷来一展厨艺。
大爷也没推脱,还真跑到皇朝的后厨,捣鼓出了这么一大桌子饭菜。
这巧合到家的桥段,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韩隙一定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