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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2002逆流纯白年代 > 第24章 世界那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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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严辞和严六堡在街上走着,有说有笑。

明日就是中秋,今天街上很热闹。

温柔的西风,闽南风味的本地话,拥挤的人潮,人间的柴米油盐,享受着世间一切的美好,不知有多惬意。

奶奶跟在身后,看着孙子孙女,满是皱纹的脸上也漾着笑意。

就这样从南山桥,走到歌曲里所唱的东街口,严辞看着路边的摆摊,刹那记忆的闸门打开。

回忆如浪涌入脑海,严辞愣了一下,忽然开始奔跑。

“严辞,你跑那么快干嘛?”在严辞身后,严六堡奇怪地问。

“没事,你等我一下!”

严辞依旧跑着,他只是忽然记起来,前世这一天他和奶奶来到县城,捡到了一个钱包。

严辞跑过去,依旧看到了这个钱包。

就在小南门无人转角处,一小片阳光洒在地上,地上阴影处有一个旧钱包。

捡起,打开钱包,入目就看到了厚厚的一沓钱,大概有1厘米厚。

一万元。

已然记不得前世捡到这个钱包,年幼的他是怎样的心理活动,此刻的他经历了二十年人间岁月,自然知道这个时代的一万元代表什么意义。

面对这种诱惑,他真可能一时糊涂。

想起有次他坐火车丢了手机,无人归还,打电话过去也关机,此后就少了些同情心,远走他乡的时候,也因为好心,上过骗子的当,围观群众的冷漠,至今记忆深刻。

因着世界的残酷,他渐渐变得有点麻木,“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世界是欺软怕硬的婊子,在故意折磨善良的人。

严辞看着钱包,扪心自问,捡走了又会怎样?

内心的贪婪和善良斗争,他稍微挣扎了下,最后还是抵不过良心的谴责,选择原地等待失主。

失去一万元对于人家而言,大概也是毁天灭地。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赚钱有无数种办法,为何要选择最难受的方式贪这点钱?

这辈子他还是会守着底线。

这时严六堡小跑了过来,看着严辞捡到钱包,再看到钱包里头一沓钞票,不由震惊住了。

“好多钱。”严六堡瞠目结舌,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

严辞手里攥着钱包,笑了笑说:“等失主吧。”

严六堡点了点头,凝视着严辞。

奶奶也慢步走了过来,看到钱包,细问才知道钱包有钱,一刹起了邪念,可最后还是轻叹一口气。

“等吧。”奶奶说。

大概是半个小时后,严辞就看到眼熟的人出现在转角。

林京平沿路找来了,第一眼就看到了严辞手里的钱包,明显松了一口气,等到看到了严辞的脸,脸上又露出惊喜和不可相信交织的神色。

上次严辞卖西瓜,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还记得严辞的脸。

“叔叔?”

严辞也是惊讶不已,原来是上次买他们西瓜的叔叔就是失主?

果然是天意,上苍要他报答上次的恩惠。

“小朋友,谢谢你!”林京平快步跑过来,喘着气感谢道。看他呼吸不顺,显然是发现钱包丢了,着急不已,一路狂奔找来。

“叔叔,这钱包是你的吗?”严辞问道。

“是我的,你看钱包里有创口贴和我的名片,名片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林京平。”林京平看到严辞,也没硬抢,只是语气有些急地解释道。

严辞打开钱包,确认无误后,将钱包还给林京平,物归原主,说:“叔叔,钱包给你,里面的钱我没动,你数数有没有少了。”

“叔叔相信你。”林京平听到这话,立刻笑着说道。

林京平当然不怀疑严辞,只是心中感慨,严辞这样的孩子太难得一见,拾金不昧嘴上说得容易,实际面对诱惑想维持本心很难。

此刻严辞看着林京平,也有点恍然觉悟之前对林京平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

他前世原来捡过林京平的钱包,才对林京平有了些许印象。

“小朋友,这一百块钱,你收下,当作叔叔感谢你的谢礼。”林京平又从钱包抽了一张纸币,想要塞到严辞的手里。

“不用了,叔叔,我没做什么,怎么能收你这么多钱呢。”严辞推辞,知道失主是上次帮他的叔叔,更不能收钱了。

“收着,要不是你,我这钱就找不回来了。你不知道,这钱对现在的叔叔很重要,你真的帮了叔叔很大的忙。”林京平一定要塞给严辞。

严辞说:“叔叔,我真的不要,捡到东西还给别人,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这一百块你就收着。”林京平说着看向奶奶,笑着说,“阿婆,你有个好孙子,让你孙子收下吧。”

奶奶摇头:“真不用啦……”

严辞也说:“对啊,真不要。叔叔,谢谢你的好意。”

林京平的手劲比严辞大,将钱塞到严辞,严辞压根就无法拒绝,不过严辞还是不愿要钱,放回林京平的口袋里。

就在这时林京平身后,一个小巧玲珑、皮肤有些黝黑的小女孩踩着阳光,像是梦境一样走来。

抵达这里的时候,小女孩轻轻喘着气,显然也是一路奔驰。

看着林京平和严辞推搡,小女孩微微讶异,听着父亲的话,才知道是严辞捡到了父亲的钱包。

小女孩目光不由瞄向严辞,心里也觉得拾金不昧了不起。

然后女孩目光又放在严六堡身上,眼睛亮了一下,觉得严六堡好好看。

“收着,这是叔叔给你的谢礼。”林京平再度说道。

“辞辞,算了,叔叔的一片心意,你收着吧,快谢谢叔叔。”

奶奶就在旁边看了半天,最后笑着说。

“好吧,谢谢叔叔。”推搡了半天,奶奶又发话,严辞有点无奈,盛情难却,只能收下了。

林京平脸上笑意止不住,问严辞:“对了,小朋友,我都没问过你叫什么名字,在哪里上学?”

“我叫严辞,在金溪小学上学。”

“金溪小学?”林京平愕然。

“你叫言辞?”林京平身后的小女孩忽然说话,声音脆甜脆甜的,“言辞凿凿的言辞吗?”

严辞愣了一下,才注意到旁边的小女孩,她声音好听得直击心灵。

只是看着小女孩的脸,严辞莫名感觉有些熟悉。

这女孩的脸怎么那么像他前世学生时代的暗恋林初萝?还戴了牙套,是小时候的林初萝?

尼玛怎么小时候她黑得和炭一样?

算起来最后一次见她是大三,已经八年没见过她了,她模样都变得有点模糊。

严辞心揪了揪,一时不知是哭是笑,第一次感觉到荒唐,不过他很快就回过神,解释道:

“我叫严辞,是严肃的严,辞别的辞。”

林初萝点头,默默不说话。

可能是感觉严辞挺好看的,面对严辞的直视,她有点害羞,目光躲闪了下,便抬头看着自己的父亲,最后又含羞看向严辞。

“严辞,谢谢你帮我粗心的爸爸捡到钱包。”

林初萝微红着脸,笑着说。

她很爱笑,一双爱笑的眼睛亮晶晶,如借了秋的光。

可她又不想让严辞看她的牙套,说的时候,手还掩着嘴。

这笑眼,是真甜。

这让严辞不得不感慨原来林初萝小时候是这样子的。

一黑毁所有,但细看她五官很好,白了就好看了,丑小鸭也能蜕变为白天鹅。

林初萝又看向严六堡,发现她躲在严辞身后,不敢出来,就问严辞:“她是谁啊?”

“她是我妹妹严六堡。”严辞笑着说,“严于律己的严,六六大顺的六,城堡的堡。”

“严六堡?你妹妹?”

林初萝听着,有点意外,发现严辞好有学问,三年级学生随口说出这么多词汇。

而且她觉得,严辞和严六堡两个兄妹都很好看呢。

严六堡不太敢和城里小孩说话,就躲在严辞身后,不过她的目光也在注视林初萝,觉得林初萝很特别,声音真的好听。

“小朋友你在金溪小学上学,叔叔我弟弟也在那当老师呢,叔叔我叫林京平,我弟弟他叫林海平,你认识不?”这时林京平忽然说。

“啊,叔叔你的弟弟是林海平老师?”

严辞内心咯噔一下,还有这一层关系吗?

“对啊,你真认识我弟弟?”林京平问。

“嗯,林海平是我的班主任。”严辞点头,心里忽然明白了。

或许是前世他拾金不昧,帮了林京平,林海平老师在学校才忽然关注自己的学习,开始对自己那么好。

原来还有这一层因果?

可这世他还没捡到钱包,林老师就对他很好了。

他人生轨迹又改变了。

……

“那叔叔再见!”

“嗯,严辞小朋友,再见,谢谢你啊!”

最后几人告别分开。

临走之前,严辞忍不住回眸,忽然也看到林初萝在回眸看他,不由都是一笑。

林初萝最后目光却放在严六堡身上。

虽然严六堡身上衣服旧,但长得真好看,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头发编成麻花辫更衬托她灵动可爱。

不像她皮肤那么黑,一黑毁所有,为了矫正牙齿,还戴着牙套,平时都不敢露出笑容。

“真好看的女孩子。”

林初萝忽然有点羡慕,上了小学后,她也渐渐有了爱美之心。

两个家庭向着两个方向离开,严辞走远了,又扭头看了眼林初萝的背影。

严六堡见了,撅起嘴说:“严辞,你在看什么啊?”

“没啊。”

“我都看见了,你好像很关注那个女孩。”

“有这么明显吗?”

“有啊,你怎么不问她名字?”严六堡又疑惑地问。

“忘了……”严辞早知道林初萝名字,自然没想到要问。

“真是笨蛋,她问我们名字,你也不问回去……而且那个女孩子那么好看的。”

“哪里好看?晒得这么黑,比乡下女孩还黑……哦,你除外,你天天在家不出来。”

“严辞,我不理你了。”严六堡鼓着嘴,迈着小步伐往前走。

……

回家是坐拖拉机回去的,望着后退的景色,严辞还在想刚才的相遇。

不得不感慨,世界真的太小,居然和林初萝不期而遇。

有些人小时候好看,长大就残了,也有些人小时候平平无奇,长开就好看。

林初萝就是这样的例子,小时候皮肤有点黑,一股被夏日灼烧的感觉,结果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每个男人心里都有无法忘记的女孩子,林初萝就是严辞无法忘记的女孩子,给了他很多美好回忆。

那些青春悸动,一幕幕刻在脑海里,至今记得高中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一首《蒲公英的约定》,她升调来唱,一开口就惊艳,全场都要跪下,清澈空灵的声音,如天使亲吻过,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

她喜欢周杰伦和beyond的歌曲,因此严辞也喜欢上《晴天》,喜欢上了《蒲公英的约定》。

回忆会加分,此后十年《蒲公英的约定》成为了他最喜欢的歌。

后来进入大学,见了几次面,林初萝最后一面和他说:“严辞,你真不喜欢说话呀,高中就不怎么理我。”

严辞就只是笑笑,埋藏心底的喜欢,默默选择离开。

女孩光芒万丈,高中就很多人喜欢,而他一直就很自卑,拒人于千里之外。

重活后再度见到曾经的暗恋,像是隔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莫名有些许感触,喜欢还是喜欢。

可严辞发现在社会摸爬滚打了几年,找不到曾经那种心动。

是林初萝太小了的缘故?

严辞想不明白。

再遇林初萝,倒是恍惚之间,把前世记忆串联起来,忽然就明白了,为何明明和她从未说过话,从未同过班,可在初中在路上,有一天女孩笑着拍了他肩膀:“严辞!”

林初萝会朝自己打招呼,原来是因为小时候就见过,自己对她没印象,林初萝居然记得他。

往事如烟消散,这一世重新开始,似已截然不同。

严辞确实没从林初萝那里,找到心跳加速的感觉——话说回来,别人才读小学,要心跳加速,未免变态了点。

于此刻的他而言,显然家人更重要,而不是无疾而终的暗恋。

毕竟选择遗忘她后,在尘世里奔波,一直到现在,实际也记不太清高中的事情,都快要忘记她的脸。

直到此刻撞见,严辞渐渐发觉,暗恋不过是执念,并没有爱得死去活来,情绪不由得复杂。

或许他并不像想象那样喜欢别人,只是怀念过去天真无邪的自己,怀念逝去的流金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