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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半夏做了个梦。

梦里面他写的稿子被Novelist给录用了,而且通过了两轮海选,最终拿到了今年的新人连载资格。

由于这个梦过于理想,以至于路半夏一边笑一边睁开眼的时候,都能很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做梦。

但等刚睡醒的迷糊劲稍稍退去,路半夏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抬手拿起枕边的手机,打开屏幕,生怕有些东西真的是梦。

但还好。

对话框里,那句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话,依旧停留在原位。

投稿吧,兄弟。

人鱼键盘家不是没有说过路半夏好话,他对路半夏的语感和文学基础表达过肯定,也清晰地指出过路半夏的问题,但更多的是让人难以忍受的毒舌,以至于路半夏怀疑这哥们儿是不是仙人掌投胎来的。

所以这句话,是对路半夏这段时间最好的肯定。

能够得到人鱼键盘家的肯定,就意味着自己的故事已经到了可以突围的水平。

事实上路半夏自己对这次的故事也很满意。他坚信作家要对自己自信,只是扑街久了,自信难免逐渐变成了自我怀疑。

只有这次,他相信自己写了个有趣的故事。

就在他开始忍不住飘飘然的时候,房间外传来了鸡蛋落在油锅上的“滋滋”声,接着一阵喷香的味道弥漫开来。

路半夏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小妖怪的做饭水平,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好了。明明一个多月前还是个连筷子都不会用的“野蛮人”。

单凭这一点,路半夏就得好好感谢一下施无双。

他伸了个懒腰,换好衣服,起身走到餐厅。

厨房里,韩笙背对着路半夏,她的头发在脑后系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身前围着路一秋专门给路半夏买的粉色围裙,及膝的睡裤下,白皙的小腿和脚踝一踮一踮地晃着。

不知道为什么,路半夏总有种回到十年前的感觉。

那个时候每天早上上学的时候,老妈也是这么在厨房给他准备早餐——当然味道跟韩笙做得比起来,稍微有些灾难,也不知道老爹这么多年是怎么忍下来的。

听到路半夏的脚步,韩笙转过脸来,朝他咧嘴笑了笑:“路半夏,我在做煎鸡蛋。”

“我看到了,谢谢你呀。”路半夏由衷地说。

早上起来有顿热乎饭,对他而言属实是件有些奢侈的事,通常只有老姐偶尔来住一晚的时候才会发生。

“不用谢。”韩笙一边说,一边稔熟地把鸡蛋翻面。

至少她现在不会用自己吐的火煎鸡蛋了。路半夏忍不住想。

几分钟后,鸡蛋和培根煎好,路半夏帮韩笙一起装盘,端到餐桌,拿齐餐具之后坐好用餐。

韩笙有样学样地模仿着路半夏用鸡蛋把培根包起来,接着放到嘴边一口咬下,脸上的幸福几乎要溢出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早上胡思乱想的原因,路半夏看着这一幕,总感觉既视感更加强烈了。

吃一起,住一起。

再加上韩笙一副小媳妇的开心模样,总让路半夏有种不太好的错觉。

这不是就是跟……跟那什么似的吗?

“路半夏,你怎么不吃?”

路半夏被一语惊醒,连忙笑了笑:“没事,吃,这不是想事情呢。”

“你今天心情很好。”

“这你都看得出来?”路半夏吃惊。

“嗯!”韩笙用力点了点头。

路半夏的心情很好,她的心情就很好,更何况鸡蛋加培根属实好吃得有些过分,微微焦褐的培根被半熟的蛋液包裹,一口咬下香味几乎要绕着齿缝转上几圈,所以韩笙的心情就更好了。

这都是施无双教给她的。

“我确实蛮开心的。”路半夏也没什么好跟韩笙掩饰的,“我新写的故事,今天就能投稿了。”

“噢!”韩笙连忙拍掌捧场。

“嗨呀,不用这么夸张。”路半夏摆摆手,可心里的确忍不住略微得意。

“投稿了之后呢。”韩笙眨眨眼,接着问道。

“……你什么都不知道,鼓个什么掌啊。”

“对不起。”韩笙知错就改。

“这种时候是不用道歉的……”路半夏扶额,“投稿之后,如果过稿了,就能进入第一轮擂台,三轮擂台赛之后,前三名就能拿到Novelist今年的连载资格,第一名甚至还有专门的单行本发行计划和推广。”

一边说着,路半夏一边想入非非。

单行本,专门的推广。啧啧啧,想想就流口水。

“那你投稿了就能过稿吗?”韩笙提问。

“……”

“过稿了之后就能赢下擂台吗?”韩笙补上第二刀。

“……”

“什么样才算是前三名呢?到底有几个人参加比赛?”韩笙大杀特杀。

“好了好了,说得很好,下次不许说了。”路半夏抬手制止韩笙继续说下去,“话说你最近天天在施无双那,都干嘛呢?她不用上课吗?”

“施无双不让我告诉你。”韩笙老实回答。

“……好吧。你别到处乱跑就好。”说到这儿,路半夏又想起来韩笙的身份证这档子事。

他最近倒是研究了不少落户的方案,但各种方案的实施难度都有些大,让韩笙变出来张身份证偶尔骗骗人还好,可真到要刷卡的时候,总归会露馅。

“路半夏,我能看看你写的故事吗。”

韩笙忽然开口,再次打断了路半夏的思路。

“你要看?”

“嗯。”韩笙认真地点头,“我想看。”

路半夏并不喜欢给别人随便看自己写的东西,但住在自己家里的小妖怪显然是个例外。

于是路半夏示意韩笙跟着自己,来到卧室的电脑前,打开了昨天保存的文稿。

韩笙坐在转椅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

路半夏看着她的侧脸,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紧张。

十几分钟后,韩笙转动转椅,面向路半夏咧嘴一笑:“看完了。”

“怎么样?”

“好看。”

路半夏听到韩笙的评价,略微有些失望。

“就光是好看?”

“嗯……我也不太会说,但是很好看。”韩笙歪着脑袋仔细想了想,“比那个蒙昧乾坤好看。”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说那个名字了。”

尽管评价很简单,但路半夏愿意相信这是韩笙发自内心的称赞。

于是他用打印机打印好文稿,装订整齐,收拾好餐桌后便出门,到小区门口的邮箱寄件。

尽管Novelist的比赛接受电子稿,而且大部分人都会投电子稿,但同样也接受纸质投递。

路半夏对纸质版这件事有很深的执念,但凡能用纸质投递,他从来都投纸质稿件,而且不是快递,是正儿八经的邮寄。

他平常看书也很少用kindle之类的电子产品,而是倾向于购买纸书。

在他的观念里,这是写书人的浪漫。

路半夏近乎朝圣似的把写好信息贴好邮票的信封,放入邮箱里,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十几分钟后,两个穿着背心大裤衩的大爷,摇着蒲扇路过邮箱。

“现在的年轻娃子,都不晓得寄信咯。”

“人家年轻人现在都用手机了,谁还寄信,前段时间我儿子还给我买了个手机来着。”另一个大爷摇了摇头,“这邮箱都报废两年了,你看也没人知道。”

“没事,也不会有人寄信了,寄快递多方便。”

“是啊,时代在发展,我们这些老头子也落伍咯。”

两位大爷相视一笑,一摇一晃地远去。

数百米外的路半夏,打了个喷嚏。